民間司改會接獲民眾舉發,發現有律師以「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為名義,混淆該協會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藉機向弱勢民眾招攬案件,讓弱勢民眾難以使用國家提供的法律扶助資源。司改會指出,近年來有許多打著「政府立案」、「保護弱勢」的廣告,矇騙弱勢族群,政府應該提出更多有效方案,保護民眾不被假法扶欺騙。
民間司改會指出,有民眾申訴,發現「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以「法律扶助基金會」下 GOOGLE 關鍵字廣告,廣告並以「法律扶助基金會 幫助您—政府免費法律諮詢」為標題,混淆該協會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讓許多民眾搜索時,無法辨明哪些網站才是真正的法扶基金會,進而攔截弱勢民眾,藉此獲得案件盈利。
真正依據法律扶助法,並由司法院捐助設立的有「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如果民眾有債務方面的問題想要了解,亦可從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查詢相關資訊,並且各地地方法院,例如台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等,均有「訴訟輔導科」可以提供民眾詢問簡單的法律議題。
司改會說明,本次申訴的甲女因人頭詐騙案件涉訟,而有法律扶助需求。因為甲女僅為基層勞工、資力不佳,故而上網搜尋「法扶」尋求法律扶助資源。不料卻是連結到「http://www.880085.net 」的「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網頁。
透過該網頁加入 line 後,該協會承辦窗口以「很多人都以為跟你一樣強辯,檢察官就會認同、你這樣是強辯」、「我們有很多律師」等話術,向甲女強調一定要委任律師處理,並提供該協會會長沈靖家律師名片,沈姓律師藉此承辦案件,並且向甲女收取五萬元撰寫書狀費用。
一直到司改會訪談人頭詐騙案件經過,甲女提到「對於法律扶助服務的經驗不好」,並且出示相關 line 對話紀錄之後,經司改會人員告知真正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不會引介各別律師、也不會收取費用,甲女才知道自己遭到沈姓律師詐騙。
司改會表示,法扶基金會、卡債自救會近年時常接獲許多民眾委任後,才發現與民眾接洽的「協會」並非依據《法律扶助法》由司法院捐助設立的「法扶基金會」。例如從 GOOGLE 搜尋後,即可看到為數不少以「扶助協會」為名之組織,還打上「 政府專責服務機構 」的廣告,可見相關手法並非少見。
司改會說明,內政部依據《人民團體法》雖然只能形式審查,但是,如果該等組織以混淆人民的方式為廣告行為,政府就不該置身事外。民間司改會、法扶基金會及卡債自救會共同呼籲,行政院應會同內政部、公平交易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研議保障民眾不受假法扶欺騙之對策,並積極清查相關案件,保障弱勢民眾之權利。
對於特定民間團體以相近名稱,使人誤認為司法院捐助成立的法扶基金會,甚至藉此收取費用,扭曲法律扶助制度美意,司法院對此表示嚴厲譴責,並請法扶基金會密切關注並研擬防杜措施,如有其他違法情事,依法向權責機關告發、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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