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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修正:全面防堵經濟間諜 政治間諜仍難抓?

立法院昨(20)日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全面防堵經濟間諜。只要替中國或境外敵對勢力,竊取國家核心產業之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者,即會面臨最高 12 年有期徒刑,並可酌量加重罰金。然而,台灣基進指出,國安法的修法方向值得支持,但是針對政治間諜卻仍無法有效防堵,建議通過「代理人制度」,補足國安法舉證上的難處。

全面防堵經濟間諜 對付政治間諜力有未逮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根據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的說明,其內容重點在於,全面防堵經濟間諜行為,強化台灣的經濟安全。具體措施包含,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人員,離職後赴中國須經審查;在中國營利事業並於第三地投資的事業,非經許可不得來台進行業務活動;新增「經濟間諜罪」,任何人不得為中國與境外敵對勢力,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詳細報導:三讀通過 防堵中國竊取關鍵技術與人才

全球半導體等關鍵產業,面臨到來自中國的經濟間諜威脅。尤其是台灣更是面臨中國經濟間諜的嚴重滲透。
(圖/Envato Elements)

這樣的修法方向值得稱許,不過對於政治間諜的防堵恐怕成效有限。例如,近來王炳忠等人的新黨共諜案,第二審仍維持無罪判決。主要的理由在於,二審法官認為,王炳忠等人的行為,雖然有透過「燎原新聞網」經營網站、招募人員,但是招募成效並沒有達到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的程度。

另外,時常對台灣論壇發動「出征」,散播假訊息的帝吧社團,負責人尹垣程乃是台灣人,尹垣程的妻子是中國人。兩人乃多次前往中國,接受網軍培訓,並操作中國網軍。但這樣的事實,卻仍只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條例與偽造文書輕判 3 個月與拘役 50 日,判決中毫無國家安全的因素考量。

國安案件難以舉證 台灣基進:代理人法作為配套

國家安全案件的困難之處在於,調查與舉證並不容易。因為破壞國家安全之前,勢必有許多準備工作需要進行,例如吸收與組織人員、散播假訊息、成立據點、蒐集情報、建立人脈等。但這些準備工作,每一項其實都可以說是商業自由與言論自由。如果認定過寬,勢必過度干預人民行使權利,但如果認定過嚴,又難以防微杜漸。

台灣基進說明,新黨案有地下金流的事實,帝吧案難以相信背後沒有中國官方的授意。兩案顛覆台灣共同體民主自由制度的目標路人皆知,卻因各自無法滿足現行法律工具的定罪要件,難以判刑。

中國籍男子周泓旭與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涉犯國家安全法案件二審法院仍判被告無罪。圖為王炳忠(前左)上午在律師魏憶龍(前中)陪同下出庭。
(圖/中央社記者)

台灣基進還說,尹垣程妻子原籍是中國籍,來台灣之後卻還持續與中國配合,且凸顯中國依親歸化者的滲透問題,如何應對?國安單位是否已針對此點進行調查?若確切造成重大危害是否要能比照歐美案例驅逐出境、取消國籍?該案件凸顯出中國全方位滲透的複雜性。

最後,台灣基進主張,這兩個案件在台灣的司法中施展不開的解方依舊是台灣基進提出的「代理人制度」。作為預警系統,補足國安法在刑事上舉證的難處,相輔相成。

參考資料:
台灣基進臉書貼文
柯建銘臉書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