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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良嶼】器官國有:中國24歲研究生器捐嘉惠高官疑案

近來網路上盛傳一則中國新聞,24 歲中國地質大學碩士研究生隆星宇在 2024 年 3 月因運動扭傷腳,為了省下約人民幣一千元的膝關節支架,僅以網購的百元支架固定。3 月底隆星宇突發心跳驟停,被確診為「肺栓塞」導致呼吸心跳驟停,5 月 23 日,隆星宇被確認為腦死,他的器官被分送給數人(據傳其中包含四位中共高官),成為了「高風亮節的典範」。

武漢碩士研究生隆星宇扭傷腿後離奇死亡還捐器官,被指疑點多多
圖/翻攝自人民網

未能活著畢業的隆星宇最後成了中國地質大學校長王焰新的致詞內容,後者在畢業典禮「一一列舉多個優秀畢業生的名字」,其中特別提到了「不久前因病離世、生前『自願』捐獻器官幫助他人重獲新生和重見光明,把大愛留在人間的隆星宇同學」, 寄語學生都要以他為榜樣:「你們在這裡踏正道、修德行、求真知、長才幹,讓我們有了百年圖強、爭創一流的自信與底氣!」

2023年5月23日晚,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院確認隆星宇「腦死亡」。次日,他的心臟、一肝、兩腎和一對眼角膜被捐出。
圖/翻攝自長江日報

這則被《人民日報》和《長江日報》盛讚報導的「美事」,引發了中國人民在網路上一陣抨擊與恐懼的討論潮。

首先,讓我們回頭來講隆星宇可疑的死因。

三口之家,連一個膝關節支架都買不起

根據媒體報導,隆星宇是 24 歲身體健康的男研究生兼排球運動員,母親病逝,父親是藍領勞工,因在建築工地受傷工作能力受限,下有一名妹妹。

隆星宇在學校運動時不慎扭傷,看醫生之後,醫生告知他醫材要自付,一個膝關節支架需要一千塊人民幣,隆星宇自忖家境不允許「浪費」,因此自己上網去買了一百多塊的支架。而媒體宣稱「這就是他的死因」,讓許多中國網民感到無法置信。

誠然,下肢靜脈血栓有可能會造成肺栓塞進而奪命,但一名活動量正常的年輕研究生,只因為買到不合尺寸的膝關節支架就發生肺栓塞的機率高嗎?他不只發生罕見的肺栓塞,還剛好就想要「捐光全身器官」的機率高嗎?

隆星宇的可怕案例在於,不管他的死因是不是如同報導所說的那樣,都映照出中國不宜人居的一面。

如果報導為真,那麼「隆星宇案」反映的是中國醫療照護系統不夠周全,讓一位年輕人不僅未能接受合宜的照顧,還因為區區一千塊而平白斷送生命。這件事情若發生在台灣,政府相關單位肯定會被罵爆,無法當成「遺愛人間」的樣板劇來處理。

此外,有鑑於藍媒紅媒每天「逢台灣必唱衰」的鐵則,隆星宇案若是發生在台灣,一定會被下標成「青年悲歌!24 歲孝子買不起膝關節支架」、「台積電股票漲只是假象」等等,用來佐證台灣有多爛,「應該趕快與中國統一」。

如果報導的死因不是真實,那麼究竟一個 24 歲的年輕人為何只是扭傷腳,就落得全身器官被拆下來送給高官的下場,令人細思極恐。

中國,世界最大的非自願器捐之地

中國的器捐自 1960 年代開始,到了 2000 年左右,中國每年的器官移植數量已經高得不合理。當時中國是世界上少數可以「合法」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的國家,加上法輪功向全世界抗議他們的學員被中國政府無故羈押且強摘器官,導致國際社會名譽掃地。

2005 年 7 月,在世界肝臟移植大會上,中國官員黃潔夫第一次正式承認「中國大多數移植器官來自死刑罪犯」,此話一出舉世譁然。因為在這之前,中國對外的說詞都是「器官來自公民自願捐贈」,更是打死不承認有活體強摘的現象。

除了國家強摘死刑犯器官之外,黃潔夫發表在《刺胳針》上的研究指出民間因為器官買賣與強搶產生的犯罪十分嚴重,他舉出有因為要強搶器官而策劃謀殺的產業鏈,地方醫院更在其中扮演幫助犯罪的角色。

之後中國官方多次改口澄清「死刑犯不是器捐主要來源」,但相信的人不多。畢竟以中國每年進行的器官移植數量,以及外國病患入境中國之後接受器捐的平均速度(一至二週就能獲得腎臟),這裡的器官捐贈主力絕對不可能如官方宣稱的那樣是「公民自主捐贈」。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也為了符合「大國和平崛起」的設定,中國多次推出法令,意圖洗刷污名,但成效如何則令人懷疑。2007 年 3 月 21 日,中國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打算杜絕買賣器官:「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不得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

而在「死刑犯器捐」被正式揭露的十年後,2015 年起中國宣布「全面停止使用死刑罪犯器官作為供體來源」。從那之後,中國「理論上」唯一合法的器官移植來源,是「自願捐贈」的公民。

然而,Matthew P. Robertson 等人 2019 年發表於《BMC 醫學倫理》(BMC Medical Ethics)期刊上的研究,則透過數據資料的分析比對,直接指出中國器捐改革的官方數據根本作假,該國恐怕仍是舉世最大器官農場之一。

Matthew P. Robertson等人2019年發表於《BMC醫學倫理》(BMC Medical Ethics)期刊上的研究〈對官方死者器官捐贈數據的分析讓人對中國器官移植改革的可信度產生懷疑〉(Analysis of official deceased organ donation data casts doubt on the credibility of China’s organ transplant reform)
圖/翻攝自PubMed Central

有鑑於以上這些不堪的黑暗過去(或許不少仍是現在進行式),中國網民對於隆星宇的遭遇感到懷疑、恐懼,甚至憤怒,乃是人之常情。

把器捐列入公務員績效

到了 2024 年五月,中共國家衛健委和中共發改委等 14 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促進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健康發展的意見》,稱將在 5 年內實現每年度人體器官捐獻志願登記人數增長超過 10%,實現全國每百萬人口捐獻率達到 8 的目標。還要各相關部門「溝通合作」,「聯合開展人體器官捐獻宣傳動員、志願服務、表揚獎勵等活動」。

同月份,中國施行了《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內容跟 2007 年的版本相去不大,還是宣稱「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不得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但是強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獲取未滿 18 歲公民的活體器官用於移植」、「公民可透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建立的登記服務系統,表示捐獻其遺體器官的意願」等等。

很巧的,按照報導,隆星宇的家屬就是在中國紅十字會的見證和勸說下,把他的器官全數捐出。

諸如「不能買賣器官」、「不能強制器捐」,同樣的事情十幾年來一再反覆說,有時候證明的並不是貫徹執法的決心,而是現實情況與法令規定的恰好相反。

說起來有點違背常識,在《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生效的當月,中國政府又同時要求舉國上下公務員達成「每年度人體器官捐獻志願登記人數增長超過 10%」,究竟在傳達什麼樣的訊息?

根據《人民日報》,武漢大學移植醫學中心器官獲取與分配(OPO)科主任、武漢大學中南醫院 OPO 科常務副主任周威表示,很多民眾對器官捐獻「缺乏瞭解」,要讓老百姓「轉變觀念」,「全社會參與」,「加大人體器官捐獻科普和宣傳力度,積極營造捐獻光榮的社會氛圍」。

圖/翻攝自央视网

消息一出,中國網路上出現應該是網民創作的圖片,顯示中國醫療應急司發佈「器官屬於國有」的字樣。側面表現了中國人對於此一政策的看法。

周威說道:「我國(中國)自 2010 年試辦公民逝世後器官捐贈以來,目前年捐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但我國(中國)百萬人口器官捐獻率(PMP)偏低,器官移植供需缺口依然很大。」

這幾句話本身帶有矛盾,首先,「年捐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但「百萬人口器捐率仍低」,這代表的是「中國人很多」、「(合法)器官光是國內已經不夠用」,那麼何以外國人還是可以去中國快速得到器官移植,以及何以 2014 年中國政府竟然會向台灣提議建立「兩岸器官交流平台」,把這些珍稀資源奉送給台灣人使用呢?

中國政府一邊說「不存在非法器官移植」,但所作所為無不證明「確實存在器官賣賣、強搶」,而帶頭搶奪人民身上器官的,有可能就是政府官員。

2016 年 4 月,中國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聯合發佈《關於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通知》,為人體器官捐贈建立「綠色通道」,可以在各種交通運輸中快速通關。

從那之後,新疆烏魯木齊機場與青海曹家堡國際機場,都可以看見器官專屬的「通關」道路。究竟這些器官從誰身上取下來?又將用在誰身上?

而我們與肉身淪為器官農場的距離,是一灣海峽,還是一張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