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 4 月 7 日以疫情較為嚴重的東京都、大阪府、千葉縣、神奈川縣、埼玉縣、兵庫縣及福岡縣等地宣布進入緊急事態,但疫情發展似乎不見好轉趨勢,16 日將緊急事態擴大適用到全國。安倍首相稍早之前在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上,就緊急事態宣言發布後武漢肺炎疫情發展指出,雖然已經相當程度的減少人際接觸機會,但仍遠遠不足原定減少八成的預期目標,且全球如未能克服疫情,也不算真正平息疫情。
29 日在參議院預算委員會更進一步表示,因疫情影響而發布全國適用的緊急事態宣言,原定 5 月 6 日到期,但每日感染確診案例不斷新增,此時此刻日本依然處在疫情嚴峻狀態中,想要屆期全面性解除緊急事態恐有所難度,示意政府方面有可能朝延長約一個月期間的方針進行協調。
緊急事態宣言擴及全國後,疫情毫無平息徵兆,4 月 25 日至 5 月 6 日「黃金週」長假期間的跨縣境人員移動,極可能造成疫情持續擴大的風險。負責武漢肺炎疫情對策的經濟再生大臣西村康稔,近日持續地籲請民眾黃金周期間盡量避免出現人群密集的情況,保持社交距離,希望達到人員接觸減少八成的目標。日本全國都道府縣地方首長 29 日也以視訊會議討論疫情應變對策,彙整意見向中央提出緊急建議,以東京都為首,疫情較嚴重地區的地方首長多數希望能延長緊急事態宣言原定有效期限,並維持所有都道府縣的緊急事態。
會議上,也針對不理會基於《新型冠狀病毒特別措施法》授權「籲請」停業的公司,討論是否修改法律增設罰則以強化效力。該法授權地方首長可以依法「籲請」民眾盡量不要外出,特定警戒地區的首長可以提出停業的「指示」,對於不回應仍執意營業的商家可以公布相關資訊,然而欠缺罰則幾無強制力,不聽從指示停業的情形屢見不顯。
對於疫情擴散情況、人際接觸比例,以及醫療量能等因素考量,未公開的專家意見會議上,傾向維持緊急狀態。日本政府相關官員也透露,以東京都等地為例,每日新增確診感染人數依舊沒有明顯的減緩趨勢,「如不能穩定維持在 20 至 30 人左右,全面性解除仍有難度」,延長緊急事態期限勢不可避免。
參考新聞:
2020/04/30 日經 感染、収束の兆しみえず 知事会も宣言延長を要請
2020/04/30 共同社 緊急事態、1カ月程度延長で調整 全国対象軸、1日にも専門家会議
2020/04/30 NHK 緊急事態宣言 全国対象に1か月程度延長で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