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外委會今天通過抗中「老鷹法案」,法案呼籲美台擴大經貿關係、就駐美代表處正名展開協商,也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社會,並強調聯合國對中國的承認並不涉台。「老鷹法案」(EAGLE Act)全名為「確保美國全球領導地位及參與法案」,是由民主黨籍眾議院外委會主席米克斯(Gregory Meeks)5 月 25 日提出。法案長達 400 多頁,目的是強化美國在政治、外交、軍事及科技等多領域實力,以因應中國挑戰。
新聞回顧:抗中法案成美兩黨最大共識
法案接下來將送交眾議院全院審理,但即便眾院過關,由於參議院 6 月初已通過自己版本的抗中法案,全名為「美國創新暨競爭法案」(The United State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兩院後續仍有許多協商工作要做。
由於兩黨議員對部分條文意見分歧,包括資助氣候變遷計畫、缺乏嚴格出口管制等,眾議院外委會先後花費 4 天時間,才完成近 60 項修正案的辯論與表決,並於今天下午以 26 票贊成、22 票反對的些微差距票數,通過這部重大抗中法案。
法案包裹多部先前提出的友台法案,包括「台灣外交檢討法案」(Taiwan Diplomatic Review Act)、「台灣和平與穩定法案」(Taiwan Peace and Stability Act)、「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及「台灣學人法案」(Taiwan Fellowship Act)。
部分議員近年推動「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簡稱駐美代表處)正名,我國駐美代表處,目前的名稱,既沒有「中華民國」,也不是「台灣」,也不能稱「我國」。老鷹法案也正式納入相關文字。法案指示美國國務卿,以將駐美代表處更名為「台灣駐美代表處」(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S)為目標,與台方展開協商。
另外關於聯合國 2758 號決議文究竟是否涉及台灣的多年爭議,老鷹法案也有所著墨。法案計劃修改去年 3 月上路的「台北法」(TAIPEI Act,全名「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加註聯合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承認,並未處理台灣在聯合國或任何相關組織的代表權問題,亦沒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關係或台灣主權上採取立場。
此外,法案認定台灣為美國印太戰略重要一部分,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社會、美台擴大經貿關係,也強調確保台灣有能力抵抗中共恫嚇並自我防衛,有其重要性。
為推動雙邊文化教育交流,法案也呼籲成立「美台文化交流基金會」,送美國學生去台灣學中文、文化、政治與歷史;美方也會啟動「台灣獎學金計畫」,提供美國聯邦官員兩年的獎學金赴台學習。
外委會亞太小組共和黨首席成員夏波(Steve Chabot)在會中提出 2 項友台修正案,一項呼籲廢除台灣人員不得在執行公務時展示主權象徵符號的限制,並將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職稱改為代表(Representative);另一項則要求在法案談及強化美國對台承諾的段落,將「三個公報」字眼移除。但民主黨議員認為事涉敏感,2 項修正案分別以 26 比 21 與 25 比 23 的票數遭到否決。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參眾兩院須通過同樣版本法案,才能將提案遞交總統簽署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