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由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出版的《中國影響與美國利益:提高建設性警惕》(China’s Influence & American Interests: Promoting Constructive Vigilance)是一份全面解析中國(主要在美)的「影響力活動」(influence activities)或「尋求影響力」(influence seeking)的報告書。這類中國影響力活動遍及美國的政治部門、公民社會以及產業界。有鑑於其重要性,報呱觀點在今年五月初即以專文詳細介紹,現在,網友「為台灣而翻」小隊將整份報告翻譯完成,報呱將用兩星期每天連載刊登方式全文登出,千萬不要錯過。
(本章由匿名菩薩、老恭、雨蒼譯出;陳方隅、林彥瑜校對)
中國鎖定所有美國創新的源頭,包括大學、公司,以及政府實驗室,並且利用它們的開放與天真,對每一個目標量身打造竊取其技術的間諜模式。針對大學,校園對知識自由的信奉,成為中國的可趁之機,這有效地阻擋了政府對外籍學生在硬科學研究計畫與國際學術合作中的活動;針對公司,中國市場的誘惑給予北京極大的槓桿向美國公司勒索技術轉移,並且同時以金錢誘惑公司雇員對公司的智慧財產權順手牽羊。
國家之間的技術轉移,存在著一個正當性的光譜。在許多發展中國家,跨國企業自願簽下技術和科技轉移協定,以交換營運權,政府也懷著使經濟進一步發展的希望,支持這些措施。然而,當技術和科技轉移過程中,存在脅迫、盜用、偷竊或商業間諜行為佈局,並因此損害某家公司,甚而進一步傷害該公司母國的經濟競爭力時,技術轉移就跨越了正當性的界線。中國對於美國科技的侵占,正是它如何利用對大學、公司以及移民社群的影響力,為其進一步的策略目標服務的範例之一。本節檢視了中國侵占的目標、涉入其中的國家與非傳統科技與技術蒐集者,並針對美國可以如何更好的抵抗此一現象,提出建議,作為本節的結尾。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不是每一項智慧財產權的侵占,都明顯地指向政府,而且中國也不是唯一一個以美國為目標的國家,然而中國 —— 無論是國家還是個人層次 —— 都被認為是最嚴重的侵占者。
當中國針對美國的資安威脅和秘密間諜活動引起輿論熱議之時,中國對美國非正式或「不受法律管制(extralegal)」的技術與智慧財產權竊取,造成的威脅遠勝於前二者。光天化日之下,這些美國技術 know-how 被在美國的團體或個人靜悄悄的轉往中國,並且支持中國侵蝕美國在國際市場上的科技領先和競爭能力。這些竊取技術和智慧財產權的團體由一群由中國政府和政府相關技轉專家所組成的專業菁英所管理,以五花八門的方式,「交流」智慧財產。他們鎖定由中國產業計畫優先項目(如中國製造 2025)選定的特定尖端科技下手,諸如半導體、機器人學、下世代資訊科技(如大數據、智慧電網、物聯網)、航太、人工智慧,以及電動車等。根據美國國家亞洲研究局(The National Bureau of Asian Research)研究小組的結果發現,主要由中國所為的智慧財產權竊取,造成美國經濟每年數千億美金的經濟損失,也對就業和創新造成嚴重的影響。前美國資通電軍司令暨國家安全局主任 Keith Alexander 將軍甚至更嚴正的指出,中國正在進行中的智慧財產權竊取行為,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財富轉移」。
中國非傳統的技術和科技蒐集,以及智慧財產權竊取行為,並不是個人自發性的隨機行為。相反的,中國制定了二十幾項法令,做為國家技術轉移的機制,例如在中國有完全依賴其海外同胞所提供資訊營運的研究室。這套機制同時維護著協助中國竊取智慧財產權的外籍合作人士資料庫,並且提供這些人生活費、製造養他們的閒差,也直接給高科技創新的外國贊助者現金。此外,這套機制也負責保護並且豢養「身在曹營心在漢」,為中國服務的代理人。
中國鎖定所有美國創新的源頭,包括大學、公司,以及政府實驗室,並且利用它們的開放與天真,對每一個目標量身打造竊取其技術的間諜模式。針對大學,校園對知識自由的信奉,成為中國的可趁之機,這有效地阻擋了政府對外籍學生在硬科學研究計畫與國際學術合作中的活動;針對公司,中國市場的誘惑給予北京極大的槓桿向美國公司勒索技術轉移,並且同時以金錢誘惑公司雇員對公司的智慧財產權順手牽羊。最後,美國政府實驗室對國際科學合作的歷史承諾,以及合作之下,不受管制資訊的移轉,也是相較於中國,對美國並不公平的紀錄。
這些努力補足了中國在檯面上其本地創新能量的投注。幾十年來,中國將科技發展視為優先目標,並且顯然有政治力的持續支持。這種傾向展現在中國執行的研發補助計畫:中國對某些核心科技基礎建設的投資與世界其他地方相差甚大,而且有國家科學導向的產業政策。在許多層面上,中國持續密切涉入智慧財產權竊取,是中國本地創新的成就多少還落後的跡象。
一旦竊得,外國科技就在中國轉為 180 個「海外中國學者先鋒園區」、160 個「創新服務中心」、276 個「國家科技模範移轉組織」,以及難以計算的「科技產業孵化器」所生產出來的產品和武器。前述園區、中心、組織和孵化器都經過策略性的布局,以確保外國科技廣為散佈於中國。
非傳統技術和科技蒐集者包括中國公民、中國政府較能培養或脅迫的中國裔美國公民,以及其他美國人,並且從學生到研究者都有。許多是自願參與,例如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來的學生,就被額外交代取得外國科技;其他人則並非故意被鎖定來竊取他們自己投注心血的研究。的確,某些非傳統技術和科技蒐集者是無意的。
觀察起來,北京並沒有根據種族或國籍來挑選這些蒐集者,而是根據北京想取得某項智慧財產權的程度,以及這些蒐集者願意違反他們的聘僱合約與國家法律的程度,來鎖定目標。的確,最近的獎學金粉碎了「中國政府只招中國人」的傳統觀點:儘管因為文化和語言的因素,中國情治單位的確有傾向找中國人的強烈傳統,最近的間諜與科技移轉案例卻顯示中國政府已經放寬了它的間諜情報機制,開始找非中國人幫忙,而這可能也是中國讓美國情報反制努力更加複雜的方法之一。
中國點名以外國為基地的非傳統技術和科技蒐集者最有系統的管道,是所謂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俗稱「千人計劃」或「TTP」。「千人計劃」自 2008 年啟動,是一項由海外招聘在中國高度重視領域工作的頂尖專家,協助中國推動現代化的大規模持續性計劃。此一計劃本來計劃在 5 到 10 年間招募 1000 位海外人才,但是在千人計劃的官方網站上,卻列有超過 300 位的美國政府研究人員和超過 600 位接受千人計劃資助的美國公司人員。在許多案例中,這些個人並沒有告訴他們的雇主自己收受千人計劃的經費,儘管這違反美國政府雇員規定,也可能和公司僱傭合約造成利益衝突。
中國的非傳統技術和科技蒐集依賴一套活動網路,包括開放資源研究、交流、合作與專業組織、直接資助研究、策略取得,或是網路間諜行為。
開放資源
中國利用外國創新,可進一步見於其超過任何國家的開放資源取得基礎建設(open-source acquisition infrastructure)。中國聘用了數千名幹部,對外國期刊、專利、程序、論文和技術標準進行定位、研究和宣傳,完全不管所有權和著作權的限制。這些文件被建檔、作為指標並提供給中國商業和軍事「客戶」們。
交流
中國政府籌劃,並支付旅費給來自美國的參與者,請他們在設計好的會場揭露技術知識,並介紹他們可在中國取得的技術利益,鼓勵他們回到美國收集更多資訊,並重複這個交流過程。中國有個計畫用以委婉地稱之為「短期訪問」的外國人,這些外國人被剝奪了言論,與敵國間諜難以區分。
合作組織與遊說團體
美國許多中美科技「合作」組織為這些轉移提供協助,這些組織的個人會員數量達到數百至數千人。全球估計約有 90 個此類群體。儘管中國正在擴大招募非華人,這些組織的成員通常是外籍華人。中美科技合作組織的一個指標案例是三立國際有限公司,一個由由有著北京和南京的分支機構的國家外國專家局於弗吉尼亞州福爾斯徹奇市成立的「外部培訓機構」。根據該網站的中文版本,該公司「自 1993 年以來一直致力於促進中美在科技,文化,教育和管理等領域的雙邊交流與合作,取得了巨大成功。」
美國的中國科技遊說團體宣稱對中國忠誠,並承認有「義務」支持中國發展。他們的會員訪問中國、講授、指導中國技術專案,技術轉移,接受中國企業的採購清單,並參與其他類型的「技術交流」。他們中的許多人都擁有可決定中國國家技術投資的未來的中國政府董事職位。中國科技遊說組織的另一個例子是矽谷中國工程師協會,該協會將自己描述為「一個非營利性的專業組織,主要由來自中國的矽谷灣區專業人士組成,使命為促進成員之間的專業精神和企業家精神」,以「組織各種專業活動並建立渠道,使成員能參與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達成目標〔強調補充〕。
中國政府技術轉移辦公室,培訓公司和職涯轉職人事部門,其中一些人被派往中國的外交辦公室,支持和指導美國的團體。在中國,數百個政府辦公室致力於「使用各種手段」鼓勵外國技術轉讓。
聯合研究
在美國建立研究灘頭堡的首選方法是與美國著名大學建立聯合研究中心。其中一個例子是田納西州諾克斯維爾大學中美生態系統和環境變化聯合研究中心。於 2006 年成立,研究人員來自於田納西大學和美國能源部所資助的 Oak Ridge National Laboratory,與中國科學院合作,共同探討「氣候變遷和人類活動對區域和全球生態系統的綜合影響,並探索恢復惡化環境的技術」。該中心的研究重點在以「綠色技術」革命為核心的科學,這也是北京主要的國家產業政策目標之一。
該中心的網站列出了三個與技術轉移程序完美吻合的目標:
(1)安排並引入國際科學和工程研究;
(2)作為科學訊息交流中心;
(3)提供國際教育和技術培訓。
該網站繼續概述實現這些目標的合作機制,包括聯合研究專案、學術交流、學生教育以及「技術轉移和培訓強調增加」。這種功能與西方研究設施的使命 ── 使投資組合中已有的技術適合在國外市場銷售 ── 有著根本的不同。關於海外「研究」以獲得國外技術的益處,一個中國的研究就是這樣說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網路
偷竊美國知識產權最具破壞性的管道恐怕是網路間諜。如上所述,美國國家安全局局長 Keith Alexander 稱中國國家層級所進行的網路間諜是「人類歷史上最巨大的財富轉移」。網路間諜既是偷竊美國科學技術的手段,同時也是針對潛在攻擊對象──美國的軍事,政府和商業技術系統──的情報蒐集方式。結果,這些網路入侵成了美國經濟競爭力與國家安全的根本性威脅。
其他盜用手段
假冒在中國是如此普遍,以至於雖然並非技術轉,也具有實際上相同的效果。模仿的範圍從唯妙唯肖到明目張膽:對照ISO標準的基準;設計略有修改的專利研究,尤有甚者,在中國重新申請專利,並從法律上「保護」生產;逆向工程;有一點創新甚至完全沒創新的「模仿創新」(也稱為「模仿改造」);在有或沒有原始標章的狀況下販售盜版產品。其他報告詳細說明了中國政府如何利用監管小組(通常是與當地競爭對手有直接利益衝突的成員)和反托拉斯調查來獲取外國公司的商業秘密,以幫助國內產業。
作為科學創新國家,美國長期享有的優勢正受到中國侵略政策的威脅。在這種情況持續發生的同時,越來越多美國學生獲得了科學與技術方面更高的學歷,但同時研發資金逐漸減少,國家的製造業基礎也在萎縮中,若是在加上一個科研能力更強大,還能盜用他人發明的中國,美國未來的競爭力堪憂。
面對中國猖獗的知識產權竊盜,韌性的最佳來源還是自己延續創新投資。美國可以透過製造它發明的東西並重建其競爭優勢所依賴的科學基礎來恢復其競爭力。但是,除非積極努力防止各國不恰當地利用以高成本開發的美國技術,否則將浪費國家重建的努力。美國目前對知識產權的捍衛,還沒能有效抵禦中國的竊盜,整體來說,中國可以說是全世界最惡質的慣犯。
這個國家的個人主義與開放,是它之所以創意無限的主要原因,這導致很難透過引入集體努力來保護美國創新產品。儘管如此,政策和流程可以改進以降低竊取風險,同時不影響美國的創新能力。這需要以更好的訊息與篩選提高透明度,強化出口管制並加強投資審查。
事實上,中國資助計劃的接受者,例如上述的千人計劃,通常不會揭露他們在中國的工作,這是促進竊取知識產權的最明顯因素之一。至少,收受者被要求應根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註冊為外國代理人。現任政府僱員的接受者可能違法,因為 18 US Code § 209 禁止現任政府僱員兼任與目前正職政府工作範圍相同的工作。
在決定是否允許學生從事主要研究專案時,美國政府和大學也應該採取基於證據和風險的評估方式。目前的評估系統,也就是「學生和交流學者資訊系統」(SEVIS),旨在「跟踪和監控獲准參加美國教育系統的學校、計劃、學生、交流學者及其家屬。」SEVIS 收集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出生日期、出生國、家屬資訊、國籍/公民身份、資金、學校、課程名稱、開學日期、教育學位水準以及校內就業授權。截至 2011 年 3 月,中國的 SEVIS 學生人數最多,為 158,698 人。
FBI 可以存取 SEVIS 中包含的所有學生資料,不再需要國土安全部的授權允許就可對外國學生進行調查。但是,管理 SEVIS 的法律,法規命令和行政指令不要求一些對計劃管理相當重要的額外關鍵訊息。根據政府會計辦公室(GAO)指出:
從開放來源很難確定這些問題是否已得到解決,但對聯邦執法部門試圖評估學生可能進行非法技術轉讓來說,這些非強制性必填的資料,卻是至關重要的關鍵調查細節。
第二個主要政策問題涉及中國學生在被認為出口(deemed export)體制下存取到受控的技術。根據美國商務部的說法,受控的產品或技術被外國公民在美國使用時,它就是「被認為」或被視為已被出口。但是,根據這些規定,如果實驗室中存在外國研究生,則大學或研究實驗室不需要被認為出口的許可。只有在當實驗室打算將該技術出口到外國國家時才需要許可。
從 2004 年到 2006 年,美國商務部試圖改變這些行政規則,但遭到大學和研究實驗室的反對阻撓。然而,受控技術持續流入中國以及 GAO 關於大學監督問題的研究結果,強烈建議商務部的建議應該被重新審視。
2009 年,歐巴馬總統「為了強化國家安全和美國主要製造業和技術部門的競爭力,透過聚焦於當前的威脅,適應不斷變化的經濟和技術的方式,指導美國出口管制體制廣泛的跨機構改革。」具體而言,該倡議旨在圍繞一系列濫用可能對美國構成國家安全威脅的核心項目「建立更高的圍牆」。
改革舉措正在管制軍品清單和商業控制清單這兩個現有的控制清單,以便它們「分層」區分應對不同類型的項目,以針對目的、最終用途與終端客戶實施更嚴格或更寬鬆的控制;為了減少政府和行業對特定項目是否受國務院或商務部控制的不確定性,在兩個現有控制清單之間劃設一條「亮線」,以明確控制項目的清單;在結構上也要明確,以便組成單個受控項目列表。
此外,列表將被轉換為「正面表列」,使用客觀標準(例如,諸如馬力或微米的技術參數)而非廣泛的,開放式的,主觀的,通用的或基於設計意圖的標準來描述受控項目。在套用這些標準後,該列表將根據其軍事重要性和可用性分為三個等級。
一方面,這些改革可以大大提高出口管制官僚機構的效率,減少在法規命令漏洞中漏接並遭到中國竊取的技術。它們還可以使系統及其控制列表更能跟上技術變化的步伐,這是舊系統的主要問題,特別是在快速進步的資訊技術領域。另一方面,中國在融入先進系統方面有著悠久而成功的記錄,可以形成新創新的核心,改革似乎放鬆了對兩用技術的控制。為了保護美國產業和懲罰違規中國公司,川普政府似乎專注於積極地貿易戰略和政策,因此這些改革的未來尚不清楚。
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是跨機構間委員會,負責審視外國投資對經濟的國家安全影響。隨著中國經濟和金融市場的增長,CFIUS 已經審查了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對美國公司和基礎設施的併購建議。這些提議的併購中有許多已經被媒體和國會高度關注,大多數備受矚目的案件都以拒絕或強烈阻止而告終,導致放棄交易。雖然 CFIUS 程序可能已經阻止了敏感或非法技術轉移的個案,但它也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即迫使中國行為者因無法購買而通過間諜竊取資料。川普總統最近簽署的立法是對 CFIUS 的重大改進,彌補了中國人一直在利用的漏洞,並且擴大了 CFIUS 當局的職掌範圍。新法律延長了 CFIUS 審查的時間範圍,增加了受 CFIUS 管轄的交易類型,強制要求某些通知,並建立了可能加速審查和批准某些交易的流程。這四項新的「承保交易」包括美國國家安全設施附近的房地產交易,涉及「關鍵基礎設施」或「關鍵技術」的交易,外國投資者所有權變更以及任何意圖規避 CFIUS 流程的交易。為了彌補所有這些程序造成的額外負擔,新法律還通過揭露決策的時間限制來幫助公司,並對擴大法律範圍設置了重要的管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