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發布通緝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 歐美各國立場不一

國際刑事法院發布通緝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圖/中央社.路透社)

上週四(11 月 21 日)國際刑事法院(ICC)投下一顆法律震撼彈:對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及前國防部長葛朗特(Yoav Gallant)發出逮捕令,因為他們涉嫌在加薩犯下戰爭罪行。

國際刑事法院的聲明指出,尼坦雅胡和葛朗特「以飢餓作為戰爭手段」,對此各有應負的戰爭罪責任,並稱他們犯下「謀殺、迫害及其他不人道行為」以及「故事針對平民而為攻擊」的危害人類罪。

為了回應巴勒斯坦激進組織哈瑪斯 2023 年 10 月 7 日發起的攻擊,以色列在加薩走廊的戰爭持續至今已有一年多,造成數萬人死亡。

美國總統拜登稱 ICC 的決定「令人憤慨」,並承諾「會始終與以色列站在一起,應對其安全受到的威脅」。

美國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簽署國,因此美國沒有在領土上逮捕尼坦雅胡和葛朗特的義務,但全球簽署《羅馬規約》的 120 多個國家是否會執行逮捕令尚屬未知。例如俄羅斯總統蒲亭也被 ICC 發出逮捕令,但他造訪《羅馬規約》締約國蒙古時,並未遭到逮捕。

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7月24日在美國國會聯席會議上發表演說,尋求美國對以色列的支持。(圖/路透社/中央社)

歐洲各國面對這項逮捕令的態度並不一致,已經表明會逮捕尼坦雅胡的國家有荷蘭、愛爾蘭、比利時、西班牙、奧地利、斯洛維尼亞。荷蘭外交部長維爾德坎普(Caspar Veldkamp)表示,「荷蘭百分之百會執行逮捕令」,這是因為荷蘭是《羅馬規約》創始國之一,且國際刑事法院就設立在荷蘭海牙。

愛爾蘭總理哈里斯(Simon Harris)表示,「絕對會」逮捕尼坦雅胡,他說愛爾蘭「支持國際法庭,並執行他們的逮捕令」。比利時外交部表示,對以色列和加薩所犯下的罪行,不論何人所犯,都該受到訴追,比利時不僅會執行逮捕令,也認為「歐洲必須遵守」。

比較特殊的是奧地利,總理查倫柏(Alexander Schallenberg)表示「無法理解」國際刑事法院的裁決,還說這裁決「荒謬」,但「國際法不容談判,適用於任何地方」,因此若情況發生,奧地利別無選擇,必須逮捕尼坦雅胡。

匈牙利明確表示不會逮捕尼坦雅胡,甚至反而會鋪紅毯歡迎他。捷克、德國、義大利、法國、英國則尚未明確表示將如何處理。英國首相發言人說,英國會「遵守法律義務」,但不回答關於尼坦雅胡的假設性問題。但工黨國會成員森柏里(Emily Thornberry)指出,「這不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我們必須照做,因為我們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

延伸閱讀:ICC檢察官申請逮捕以色列及哈瑪斯領袖 意外拯救尼坦雅胡戰爭內閣

參考新聞來源:
2024/11/22    Politico EU(政客雜誌歐洲版)    Netanyahu arrest warrant: Where can he still go in Eur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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