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通過「核三重啟公投」及「反廢死公投」兩項提案,並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議。中選會於 5 月 23 日召開委員會議進行審查,並於會後公布審議結果。
中選會表示,核三重啟公投被認定屬於針對重大政策的創制與複決,因此確定成案,將於今年8月23日辦理投票與開票作業。
至於反廢死公投,中選會指出,該案內容偏向立法原則的創制,不屬於針對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依《公民投票法》相關規定,予以否決,無法進入後續程序。
針對外界關注是否可能與罷免案「公投綁罷免」,中選會回應指出,罷免案若宣告成案,將依規定在宣告成立後 20 日至 60 日內辦理投票,但並未明確回應是否與公投合併舉行。

▌核三重啟公投 8/23 投票 反廢死公投不符規定
反廢死公投題目:
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
針對立法院通過的「反廢死公投」提案,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經委員會議討論,審議結果認為此公投不符《公民投票法》第 2 條第 2 項第 3 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礙難辦理公民投票。
中選會委員許惠峰指出,反廢死公投案是針對憲法法庭 113 年憲判字第 8 號,對於判處死刑必須要有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而來,但依據憲法訴訟法第 38 條,憲法判決將拘束所有機關與人民,因此中選會在審查反廢死公投提案時,發現公投內容已經違反憲法判決意旨。
許惠峰說明,中選會也受到憲法法庭判決拘束,而此公投議案偏向立法原則創制,並非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因此決議礙難辦理。
副主委陳朝建也表示,憲法判決具有拘束各機關、人民的效力,中選會、立法院也包含在內,中選會必須依據憲法判決內容辦理選務。
核三重啟公投題目:
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
至於核三重啟公投的部分,李進勇說,此案合於公投法第 2 條第 2 項第 3 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規定,依公民投票法第 23 條規定,將於 8 月 23 日投、開票。

▌核三位於恆春 周春米批延役公投「假民主、真犧牲」
核三位於屏東恆春鎮,屏東縣長周春米對於核三延役表達強烈不滿,發文批評此案缺乏程序正義,是「假借民主之名、犧牲屏東人」,並嚴正表達反對立場。
周春米表示,核三廠已於今年 5 月 17 日正式除役,卻在 5 月 20 日遭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於立法院「粗暴三讀」通過重啟公投提案。
周春米譴責藍白兩黨立委未盡審查責任、未經社會對話與專業評估,就倉促推動公投,強調此舉不僅缺乏科學依據,更浪費社會資源、製造對立。
周春米指出,核三廠座落於屏東最南端的恆春半島,歷史上在未經地方參與下由中央決策設置,屏東人長期承擔核能風險,如今除役在即卻又遭遇延役操作,是對屏東人民的不公。
周春米強調,屏東縣人口僅佔全國 3.37%,卻要被多數民意決定命運,形同遭判「政治死刑」。
針對延役公投的標準與正當性,周春米也提出質疑。他指出,核安會早在 2020 年就審查通過核二廠除役計畫,2022 年也完成環評審查,但至今未核發除役許可,質疑若依藍白邏輯,是否也應將核二廠納入延役公投。
▌周春米提出三項質疑 明確反對核三重啟公投
周春米進一步提出三項質疑:
一、程序正義何在?
周春米批評立法院倉促通過公投提案,朝野未充分討論,專業意見也未納入,是對民主程序的踐踏。
二、決策風險由誰承擔?
周春米指出,一旦核三重啟發生事故,受害將是屏東,不是台北或其他縣市,質疑屏東命運何以由全國決定,「這不是公投,是霸凌」。
三、地方自主何在?
周春米強調屏東正致力打造綠能城市、推動永續發展,是全國首座 RE100 示範城市,此公投卻全然否定地方方向。
最後,周春米明確表態:「我反對這項公投!絕不服氣,強烈抗議!」他重申,屏東不是二等縣市,屏東人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