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事件】江宜樺稱正義遲來 范雲:惡意主導輿論,非常可惡

323佔領行政院事件昨(28)天二審判決,原先一審無罪的被告皆改判有罪。同日,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對此形容「正義經常遲來」,認為這不是公民不服從。今(29)天,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范雲回應,江宜樺曲解公民不服從、惡意主導輿論,非常可惡。

關於二審結果,范雲表示,法官似乎早有心證,以威權時代所遺留的法律入人於罪。范雲進一步表示,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以加害者之姿,洋洋曲解「公民不服從」的定義。作為政治學教授的江宜樺,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沒念書?完全「曲解」公民不服從的定義。范雲強調,江宜樺如果不是曲解,就是惡意主導輿論,這是非常可惡的作法

范雲指出江宜樺有四大錯誤。江宜樺聲稱,太陽花學運以暴力方式攻擊警察。范雲反駁說,從各家媒體報導,很明顯是接受江前院長指令的警察們,「以不成比例的方式攻擊手無寸鐵、力行和平非暴力的學生以及太陽花運動者們。」

范雲表示,江宜樺曲解公民不服從、惡意主導輿論,非常可惡。
(圖/中央社)

江宜樺又稱,太陽花學運誣指政府專制。范雲反駁,事實上,急著通過服貿,甚至以黑箱方式強行通過。對於承擔後果的人民來說,就是政府專制的展現。范雲說明,從這次疫情來看,若當初通過服貿,中國介入台灣越深,現在台灣承受的傷害會越大。事實上,是太陽花運動成功擋下服貿,救了台灣

此外,江宜樺聲稱太陽花學運參與者不承認犯法行為。范雲表示,她3月23日當天晚上在行政院現場,她以此次被改判有罪的魏揚為例,她所看到的是:魏揚手持大聲公,但從頭到尾沒有煽惑任何人。范雲表示,她聽到魏揚不斷地呼籲大家要「和平理性」。范雲質疑,江宜樺跟法官一樣,缺乏證據,卻入人於罪。

范雲進一步指出,更大的錯誤是:煽惑罪使用在集會遊行情事上就是一個過時的法律。范雲表示,該罪名是威權時代下遺留的產物。范雲表示,她會在立法院推動修法。

江宜樺針對323事件的發言,全文如下

正義經常遲來,但不會不來。

2014年3月23日太陽花羣衆攻佔行政院,揚言要癱瘓政府。他們以油壓剪及鐵撬破壞拒馬,以人數優勢衝倒警察,以暴力拆毀行政院大樓門窗,任意搜刮辦公室內物品,大肆破壞院內設施,然後以「公民不服從」爲藉口,聲稱所有犯罪行爲皆爲「正當的和平示威」。

2016年民進黨上台之後,蔡政府立即撤回所有對太陽花犯行的訴訟,以回報太陽花領導份子對民進黨贏得大選的功勞。同時,太陽花羣衆則對馬英九、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等提告,說我們「預謀殺人」、「殺人未遂」,至今六年,訴訟仍無止無盡地在進行。

323攻佔行政院不是「和平示威」,太陽花運動更不是「公民不服從」。

太陽花羣衆總是選擇性強調自己只是坐在地上「和平」呼口號,就被警方強制驅離,但他們不回答如何持鐵器破壞行政院的阻絕設施,如何暴力推擠負責保衛行政院的警察,如何拆毀幾百公斤重的行政院大門,甚至在驅離過程中如何將執行公務的警察「蓋布袋」。

當他們被檢察官及法院指出這些犯行而無法否認時,就擡出「公民不服從」的偉大口號,聲稱政府專制、戒嚴、不義,所以所有違法行爲皆爲「抗暴義行」。但是,政治理論中的「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是指人民以「文明、非暴力」的方式,對已經「別無其他方式表達反對」的法律或政策,公開做出某些「違反法律」的行為以表達抗議,並且「願意接受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然而太陽花攻佔行政院的所作所爲跟前述標準無一符合。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稱:太陽花群眾運動不是「公民不服從」。
(圖/翻攝自江宜樺臉書 facebook.com/yihuahjiang )

太陽花群眾運動不是「公民不服從」,因爲:

(一)他們以暴力方式攻擊警察、霸佔國會,並攻佔行政院,而不是在街頭靜坐示威。
(二)他們說服貿協議已經沒有辦法挽回,但服貿只是在立法院聯席委員會宣佈通過,仍需送院會處理,並不是已經沒有機會表達反對。
(三)他們在運動中誣稱政府專制戒嚴,除了反對服貿協議,還要求重新制憲或修憲,不承認現行憲法及政府依法治理的正當性。
(四)他們糾眾示威、鼓動羣衆、侵入公署、破壞公物之後,卻不承認犯法行為,也不願意承擔法律後果。

如果太陽花算公民不服從,那所有非法暴行都可以自稱公民不服從。在羣衆運動期間,這一切都沒有辦法好好討論,只有在運動激情過後,才有可能在法庭之中慢慢地釐清,冷靜地論辯。

自古以來,正義經常遲到,但希望不是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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