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政大拒交政治檔案 促轉會:依法調查,且刻不容緩

圖/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臉書。

近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下簡稱促轉會)向中國國民黨與政治大學要求繳交「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文件系列檔案」,遭國民黨質疑促轉會威權復辟、政大則表示這以批與國民黨的合作協議為由拒絕繳交,對此指控,今(28)日,促轉會發一篇新聞稿駁斥此種說法外,指出,要求交出「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文件系列檔案」 除是依法調查外,且是刻不容緩。

促轉會指出四項重點:

  1. 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文件系列檔案並非僅是內部文書。
  2. 國民黨通報不實,有隱匿檔案之虞。
  3. 促轉會依法調查省黨部文件系列檔案,國民黨及政大應依法配合。
  4. 政黨持有政治檔案之調查與審定,刻不容緩。

國民黨雖稱「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文件系列檔案」是單純內部文件,促轉會初步調查後發現其牽涉黨國時期重大政治案件、黨產與未公開資料等,並非單純內部文件,更牽涉促轉條例所規定應移歸為國家檔案之政治檔案,因此,促轉會依照促轉條例第 14 條要求國民黨和政大繳交檔案。

促轉會表示,知政大與國民黨早已簽訂「黨史資料委託管理合作協議書」,其中包含「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文件系列檔案」,早已請函兩方瞭解搬遷情形及相關規劃,促轉會提到,當初雙方表示託管標的尚未確認,亦無具體期程規劃,故促轉會希望如有搬運作業啟動時,須告知促轉會並提供相關資料,不料,雙方都未主動回覆後續,促轉會指出「且該批檔案始終未在國民黨通報持有政治檔案清冊之列,國民黨有通報不實之情形。 」促轉會提到,今年 7 月已函請國民黨補正通報,惟國民黨仍函復「並無其餘檔案可通報」。促轉會並於今年發現,國民黨已將未通報之「省黨部檔案」自行搬遷至政大,且有再行搬遷之規劃。

基於上述事實認知,對國民黨通報不實、隱匿當案之疑慮和怕搬運檔案至政大會有毀損,促轉會進一步提出,已於近日拜訪學校,希望校方配合進行政治檔案審定作業,提出確保可於現地保全檔案原件、就地封存等調查、或至少由校方保證不讓國民黨取回,然而校方和國民黨雙方為民間契約為由拒絕。促轉會表示,政大以合作契約書來規避促轉會調查、校方甚至不願配合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調查權,反要求本會依循一般讀者管道申請閱覽,促轉會認為,促轉會別於一般讀者,促轉會是需透過調查手段取得完整檔案,以審慎進行檔案審定工作。

促轉會強調,站在轉型正義的角度,政黨政治檔案是釐清黨國不分時期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促轉會再次重申,政治檔案之審定為促轉會法定職權,此次就台灣省黨部文件系列檔案所為之調查,即是為了審慎完成政治檔案之審定,審定完成後,非屬政治檔案者也將全數歸還國民黨。

促轉會也提到,政黨政治檔案審定完成前,將依法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審定完成後,國民黨也有申請復查、提起行政訴訟的救濟權利,促轉會表示完全尊重。

根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14 條:促轉會為完成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之任務,得以下列行為調查相關事項:
一、通知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個人到場陳述事實經過或陳述意見。
二、要求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個人提出檔案冊籍、文件及其他必要之資料或證物。但審判中案件資料之調閱,應經繫屬法院之同意。
三、派員前往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個人之辦公處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場所為必要之調查或勘驗。
四、委託鑑定與委託研究。
五、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特定案件或事項。
六、其他必要之調查行為。
各機關接受前項第五款之委託後,應即辦理,並以書面答復辦理結果。促轉會調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應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者,受調查者得拒絕之。其他關於本條例所定調查之相關事項,由促轉會另以調查程序辦法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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