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歡喜開學,我哀傷延畢」 臺灣學生聯合會抗議東華大學違法扣留畢業證書

臺灣學生聯合會、國立東華大學學生與聲援代表於教育部門前抗議東華大學違法扣留畢業證書。圖/潘柏廷拍攝。

今(18)日,臺灣學生聯合會(以下簡稱臺學聯)、東華大學學生與聲援代表於教育部門前,抗議東華大學只因同學離校手續未完成,違法扣留三位應屆畢業學生的畢業證書。

臺學聯提到,根據現行《學位授予法》第五條只要修滿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學士學位。然而東華大學只因為同學「未辦理離校手續」為由,拒絕授予學士證書(畢業證書)給三名已達畢業資格之學生,導致學生因無畢業證書,無法順利註冊研究所、求職等,嚴重侵害學生權益。臺學聯呼籲,要求教育部應善盡監督與輔導角色,通盤檢討全國有類似規定扣留畢業證書之學校,並督促國立東華大學停止違法行為,以保障學生權益。

受侵害權益當事人鄭學鴻與許冠澤亦於現場說明,鄭學鴻表示,學位證書之授予是證明學生擁有其就讀科系之專業能力,亦反映其已達到學校要求的英語、體育、服務學習等畢業門檻,符合這些資格就應授予畢業證書,而不只因為完成離校手續不給畢業證書;東華大學前學生會長許冠澤喊話,承認離校手續內所要求的繳費、結款要處理,但應該釐清學位證書之授予是根據《學位授予法》保障,繳費、結款隸屬於校內行政流程,不該混為一談。許冠澤亦進一步出示「中華民國斐陶斐榮譽會員證書」,其明文註記「許冠澤畢業成績優異符合推薦榮譽會員標準」,並經由東華大學校長趙涵捷核章。總總跡象皆說明東華大學認同當事學生已畢業,並註記於「離校手續」網站上,然而卻拒絕授予畢業證書,許冠澤認為,這就形成極為矛盾之情況。

律師劉繼蔚。圖/潘柏廷拍攝。
政治大學語言研究所博士候選人林昆翰。圖/潘柏廷拍攝。
立法委員范雲助理。圖/潘柏廷拍攝。

出席聲援代表律師劉繼蔚、政治大學語言研究所博士候選人林昆翰和立法委員范雲助理,一致表示,東華大學此舉無疑侵害學生權益。劉繼蔚提到,因為未完成離校手續使學生無法獲得畢業證書是明顯「不當連結」。林昆翰則認為此事件違背大學自治、平等原則與大學民主。立法委員范雲助理強調,學校應以其他方式處理離校程序,也呼籲教育部不該讓大學成為法外之地。

當事人許冠澤予教育部科長陳情書。圖/潘柏廷拍攝。

最後,當事人許冠澤遞陳情書給教育部科長,許冠澤和科長提到,東華大學以行政理由不授予畢業證書已明顯違法,強調此案不只東華大學,其他學校也有類似狀況,並表示,自己先前在體制內申訴卻遭到學校吃案。教育部科長回應提到,此案已進入訴願程序,教育部除著手調查外,之後會請東華大學校方說明與釐清事實。

現行《學位授予法》第五條規定:大學修讀學士學位之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有實習年限者,實習完畢,並符合畢業條件,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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