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第 4 屆議員選舉第 3 選舉區參選人何淑峯、第 9 選舉區參選人金中玉日前因貪污遭判刑,中選會今天公告重為審定結果,兩人依法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新北市議員第 3 選區(新莊)參選人何淑峯、第 9 選舉區(新店區、深坑區、石碇區、坪林區、烏來區)參選人金中玉因販賣補助款收賄案定讞,中選會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兩人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經重審後認定資格不符,將由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函知兩人不予登記為候選人。
於 2000 年至 2004 年間,新北市十名議員與廠商勾結,將其議員補助款賣給活動與設備採購的業者,由業者提供不實收據向縣府詐領後,由廠商議員三七分成的方式送回議員口袋。
此案爭訟多年,終於在 10 月 27 日判決確定,高敏慧(現任)判刑五年、何淑峯(現任)四年十月、金中玉(現任)三年十月、吳天麟六年五月,楊寶猜、王淑惠各五年,徐陳麗華四年十月,呂世喜、宋進財各四年,顏世雄三年六月,朱佩瑛獲緩刑;時任樹林市民代表王春蘭判刑六年。
新北地檢署昨通知十人報到發監執行,其中金中玉一度對外放話:「今天你們絕對找不到我」,但在檢方發出拘票後沒多久他便現身報到。據了解,男議員將先暫時收容在台北看守所,女議員則收容在台北女子看守所,未來將移往宜蘭監獄、桃園女子監獄服刑。
其中,金中玉、何淑峯兩人於本次選舉登記為議員候選人,因此中選會於今日重審後發布新聞稿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6 條第 2 款規定,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何淑峯、金中玉在此次登記截止後,候選人名單公告前判決確定,其登記程序仍未完成,因此經重為審定後資格不符,將由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函知兩人不予登記為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