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台智光案,今(19 日)偵查終結,依圖利等罪嫌起訴國民黨北市議員陳重文等相關涉案人員。
- 本案除了陳重文,另起訴陳重文妻子白惠萍、維鑛公司負責人康立錡、台通光電公司特助李嘉豪等 6 人。
北檢新聞稿指出,儘管陳承認部分犯罪,但對始終拒絕承認圖利等犯罪事實,除飾詞矯辯,甚且以「大水庫理論」予以搪塞而避重就輕,犯後態度顯然不佳。
成立不法圖利 3 百餘萬
北檢指出,陳重文在北市府社會局建置公托監視器系統時,利用市議員職權,索資、質詢或施壓,及利用其職權機會,針對該政策的執行進行干涉。陳重文更透過成立公司,隱身背後確保自己能從中獲益。
- 北市府與台智光公司(母公司為台通公司)於 2011 年簽訂「台北市光纖 BOT 案),雙方約定由台智光公司負責建置台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有 25 年之經營權。
調查指出,陳重文因認識監視器業者康立錡,知道可從台智光的直接業務中獲利,因此逐步安排成立立錡雲端公司,由該公司出面接單、承接政府採購案件。
實際上,該公司仍由陳為實質負責人,藉由立錡雲端公司,保留一定利潤於陳重文實質掌控的公司中,並圖得不法利益約 321 萬餘元。
- 北檢指出,由於陳重文從中干涉,導致台北市社會局最終決定依台北市光纖 BOT 案之架構,委請台智光公司就台北市社會局轄下各公托中心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
設立多家公司卻資本不實、侵佔款項 隱身其後終曝光
調查指出,陳重文另涉及立錡公司、國亨公司、立展公司等資本不實案,並涉及侵佔國亨公司款項。
在國亨公司部分,調查指出,2023 年陳重文與妻子白慧萍申請國亨公司調整資本時,由白慧萍偽簽公司名義負責人署押,並以該虛偽不實的股東同意書向北市府申辦增資、股東出資轉讓。陳重文及白慧萍未經其他股東同意,挪用國亨公司增資款,並侵佔 5 百餘萬元。
北檢調查終結後,依違反公司法資本不實、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業務侵占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陳重文與妻子白惠萍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