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中共在台代理人! 內政部依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

內政部日前表示,統促黨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接受中國資助介入選舉、破壞治安及社會秩序,將依政黨法查處,掌握事證聲請憲法法庭解散。 (圖/中央社)

統促黨中央委員張孟崇及妻子洪女,從 2011 年起收受中國新台幣 7,400 萬元資助,為特定公投議題、罷免對象、候選人、政黨大肆宣傳,嘉義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反滲透法等起訴 2 人。

內政部日前表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接受中國資助介入選舉、破壞治安及社會秩序、侵害人民身體自由及集會權利,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情形,內政部將依政黨法查處,掌握事證聲請憲法法庭解散。

▌統促黨所涉犯罪型態廣泛 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

內政部提到,統促黨所涉犯罪型態廣泛,包含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組織暴力、槍砲彈藥等罪,其中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 5 件、反滲透法 1 件、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1 件、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1 件,共計 8 案,11 人。

此外,從 2010 年至 2024 年間,各警察機關以「治平專案」,查獲統促黨員涉嫌違反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殺人、強盜、跨國人口販運、傷害、聚眾鬥毆、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妨害公務等罪,高達 134 人。

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犯罪,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憲法雖保障人民有組織政黨的自由,但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

內政部說明,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政黨的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必須對民主制度設下防衛性機制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表示,政黨間正當競爭或政治上的訴求,內政部都尊重,法律也有所保障,但法律並不保障政黨主要成員從事犯罪行為,這是最重要的紅線,如果政黨一直處在不斷地犯罪、有各類各式各樣危害到國家安全犯罪紀錄的話,這是內政部基於政黨主管機關沒辦法接受的。在這個紅線底下,必須要對台灣的民主制度設下防衛性機制,不能讓這樣的情況惡化下去。

馬士元指出,之前香港民運人士在台灣,也遭統促黨成員騷擾,這類行為已超越政黨應該要有的分際,所以基於這樣的理由,希望憲法法庭能夠接受內政部的聲請,針對違憲事由進行審查,最後決定是否要解散政黨。

馬士元強調,這是內政部所移送的第一個政黨、是對台灣的民主自由制度的防衛,因為不能再容忍政黨在集體性、系統性違法情況持續下去。政黨存在目的是宣揚政治理念,以及選舉獲得政治席次,代表民眾發聲。

針對若統促黨成員後續重組新政黨是否可行,馬士元回應,組黨是人民權利,只要依程序申請組黨,會依法審查,不論現在聲請解散的政黨中的成員或其他人,要申請新政黨成立,內政部還是會依法審查。

最後,馬士元指出,目前觀察到的政黨樣態中,以統促黨情節最為重大,其他政黨有類似情形也會持續關注,並不會只針對一個政黨,內政部會持續監督所有政黨是否在制度運作下正常扮演政黨角色。

內政部日前表示,統促黨接受中國資助介入選舉、破壞治安及社會秩序,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情形,內政部將依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圖為涉嫌反滲透法的統促黨中央委員張孟崇。/圖:中央社
內政部日前表示,統促黨接受中國資助介入選舉、破壞治安及社會秩序,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情形,內政部將依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圖為涉嫌反滲透法的統促黨中央委員張孟崇。/圖:中央社

▌首次收到政黨解散申請 司法院:需 6 位以上大法官同意

針對內政部向司法院憲法法庭申請統促黨解散一事,司法院說明,關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的聲請要件、聲請書應記載事項、言詞辯論及審理程序,以及憲法法庭審理結果,都公開刊登於憲法法庭相關網頁中。

關於聲請要件,政黨的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的判決。

憲法法庭審理結果部分,宣告政黨解散的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 2/3 以上同意;司法院設大法官 15 人, 其中 7 人於 10 月 31 日任期屆滿卸任,目前大法官人數為 8 人,因此本案評決需有 6 人以上同意。

此外,司法院指出,2022 年 1 月 4 日憲法訴訟新制上路後,憲法法庭可受理政黨解散的聲請,之前曾有葉姓民眾認為民進黨違憲,聲請宣告政黨解散,但憲法法庭大法官審查認為,聲請人非主管機關,與聲請要件不符,已裁定不受理。

依目前得知相關資料指出,本件是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應該是憲法法庭第一次收到主管機關(內政部)的聲請案。收案之後會先依規定分案,由承辦大法官及其所屬審查庭進行審查。如果受理,依照憲訴法第 25 條第 1 項,要作成判決必須要經過言詞辯論。

▌陳俐甫:統促黨是中共在台第五縱隊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則表示,統促黨成立以來,從不掩飾支持中國武力統一,公然鼓吹軍人陣前叛變,長期協助中共統戰滲透,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早該送到憲法法庭解散,內政部拖了這麼多年才要處理,終於意識到這個組織是違憲政黨。

陳俐甫指出,統促黨支持中國共產黨併吞台灣,經常在公開場合高掛五星旗,許多黨員收受國台辦資金替中共做事,所作所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甚至要推翻民主,只是中共內應,不是一般政黨,自始就不應該讓它存在。

陳俐甫強調,統促黨的成立目的是協助中共統一台灣,不是要參與民主選舉、和其他政黨公平競爭,更不會反映台灣選民意見,而是貫徹共產黨的意志;統促黨是中共在台第五縱隊,在做中共代理人工作,明顯是違憲政黨。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表示,統促黨的成立目的是協助中共統一台灣,不是要參與民主選舉、和其他政黨公平競爭,更不會反映台灣選民意見,而是貫徹共產黨的意志,明顯是違憲政黨。/圖:中央社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表示,統促黨的成立目的是協助中共統一台灣,不是要參與民主選舉、和其他政黨公平競爭,更不會反映台灣選民意見,而是貫徹共產黨的意志,明顯是違憲政黨。/圖:中央社

參考資料:
2024/11/06 內政部 內政部:統促黨系統犯罪逾百人,依法查處聲請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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