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昨(18)日宣布,台美雙方簽訂《台美科學及技術合作協定》,是「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機制之下的第一項具體成果,只花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完成磋商並簽署,台美雙方將透過該項協定,推動科技領域的近一步合作與交流。
《台美科學及技術合作協定》是上(11)月 20 日召開「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Taiwan-US Economic Prosperity Partnership Dialogue)機制下的第一項具體成果。在前述對話結束後,台美雙方以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順利協商完成簽署,充分展現彼此緊密合作的夥伴關係。台美雙方透過這項新協定,將有助雙方在科技領域更進一步的合作與交流。
新協定是由我國駐美代表蕭美琴大使及美國在台協會(AIT)執行理事藍鶯(Ingrid Larson)於本月 15 日在華府簽署,並由雙方官員以視訊方式共同見證。在台北端包括外交部長吳釗燮、科技部長吳政忠及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與 AIT 處長酈英傑;華府端則包括國務院主管經濟成長、能源及環境事務次卿柯拉克(Keith Krach)、亞太助卿史達偉(David Stilwell)、海洋、國際環境及科學事務代理助卿(Jonathan Moore)、國務卿科技顧問蔣濛(Mung Chiang)等官員。
外交部強調,台美關係持續升溫,近月來更建構許多新的合作與對話機制,議題廣泛且多元,包括「台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台美基礎建設融資及市場建立合作架構」、「台美教育倡議」及「婦女生計債券計畫」等。外交部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協同合作,在現有的堅實良好基礎上,持續深化台美全面性夥伴關係。
根據該協定內容,台美雙方的合作範圍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創新、工程、社會科學、公共衛生、高等教育和科學人力資源,以及隨後彼此可能決定合作的其他科學研究和技術領域。具體來說,台美雙方將進行:協調計畫和共同合作研究計畫、研習和調查、聯合科學課程、研討會、科技專家訓練計畫及人員交流、會議和座談會,以及在合作活動範圍內有關科學研究、技術資訊和文獻之交流。
參考資料:外交部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