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網到電子圍籬 台權會:防疫電子監控給問嗎?

針對電子監控用於防疫所可能產生的疑慮,台灣人權促進會呼籲政府盡快說明並改進。(圖/中央社)

從 2020 邁入 2021,使用電子圍籬從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地點擴張至公共場所,對象延伸至自主健康管理者,這一年來,人民習慣於出入各類場館的實名制,出於對「防疫」目的之信任,台灣人權促進會對此表示,我們顯少質問:這些措施是必要的嗎?是最小侵害嗎?保護措施夠嗎?以及,政府是否提供足夠的資訊供人民監督?

台灣人權促進會針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採取的數位防疫措施,申請政府資訊公開,並透過疫情指揮中心所回覆的資料中,指出目前的數位防疫措施有三大問題。

一、超譯傳染病防治法與被濫用的個資法

首先,電子圍籬使用的法律依據為傳染病防治法第 48 條及第 58 條,然而條文並未授權政府取用隔離及檢疫者手機門號,用於追蹤位置。上述條文僅規定政府可對入出境人員及接觸者實施檢疫或隔離,未進一步授權政府其他權力。確認居家隔離及檢疫者不外出的方式並非只有「電子監控」,當政府「借用」承載人民生活諸多私人資訊的手機門號,藉此追蹤位置,需考量現行法律是否授權明確,以及保護措施是否足夠。

另一方面,政府請電信業者協助執行電子圍籬的法律依據為個資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4 款。條文指出,業者在「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和「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的條件下,可以將個資做目的外利用。雖然依照字面解讀,防疫目的可能確實為公共利益,然而個資法僅是一般性規定,並未就調取個資訂下保護措施。

以現行刑事偵查單位向電信業者調取用戶個資為例,需要遵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該法明確列出案類限制、法官或檢察官審查、事後通知當事人、公開統計義務及監察機關等保護措施。防疫目的雖非刑事偵查,然而牽涉追蹤人數龐大,理應訂下保護規範,設下隱私保護的安全閥。

對於「電子圍籬2.0」惹議,防疫指揮官陳時中6日表示,電子圍籬以行動電話基地台為設定參考,科技防疫難免涉及隱私,但遵循最小侵害原則等,對民眾衝擊降最低。圖為演唱會工作人員為入場觀眾量體溫。(中央社檔案照片)
對於「電子圍籬2.0」惹議,防疫指揮官陳時中6日表示,電子圍籬以行動電話基地台為設定參考,科技防疫難免涉及隱私,但遵循最小侵害原則等,對民眾衝擊降最低。圖為演唱會工作人員為入場觀眾量體溫。
(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二、沒有時限的退場機制與不存在的影響評估

針對電子圍籬與健保卡查詢特定職業及出入境資料的退場機制,指揮中心表示「視疫情防治需求,評估決定」。此種沒有時限,亦缺乏客觀指標的退場機制,如國王的新衣,沒有實質保障。可行的做法為,預先設下檢討時程,每隔一段時間變檢視防疫措施之成效及必要性,定期評估退場進度。

可惜的是,目前公開文件顯示指揮中心並未採取明確的退場機制。

三、政府拒絕公開會議記錄、簽到單

專家會議紀錄與簽到單能幫助民間瞭解,有哪些人參與防疫措施的決策,以及這些人基於哪些原因達成共識,最終推行特定防疫措施。然而指揮中心卻以上述文件為「政府機關做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為由,拒絕公開。缺乏會議記錄,人民無法得知政策製成的因素,僅憑記者會布達,無法達成民主社會講求的施政透明。

針對天網以及電子圍籬,台權會也進一步說明,政府於公共場所使用電子圍籬,以手機基地台定位資訊,追蹤居家隔離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除此之外,購買演唱會門票填寫的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以及入場掃身分證條碼或拍攝身分證,也是業者配合政府,使政府迅速找出自主健康管理者場內位置的手段。

電子圍籬2.0流程
電子圍籬2.0流程。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至於媒體報導中,更有警界人士指出天網為既存系統,過去已在集會遊行、選舉等場合使用。目前指揮中心僅事後說明電子圍籬 2.0 的流程與 28 天資料保存期。但與警政之資料串連、合作模式、法律依據,以及向業者調取用戶個資的項目,乃至不同監控手段交織的使用限制與範圍均不明確。單就跨年期間採取的措施討論,便存在下列問題:

一、自主健康管理規範不明

根據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內容僅提及「應盡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並未禁止當事人前往。再者,根據衛福部粉專,自主健康管理的法律依據為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然而該條文並未授權政府限制人身自由或介入隱私,更未列出名為「自主健康管理」的防疫措施。若指揮中心恣意解釋條文,並擴大對「自主健康管理者」的基本權限制,將是對民主法治社會的重大侵害。

二、疊加於實名制上層層交織的監控

防疫使用的電子監控,早已不是單一技術、單一措施,而是在場館實名制上,布上一層又一層難以察覺的監控。手機、身分證儼然成為監控標配,即便未攜帶,警方也能使用 M-Police 掃臉辨別身份,查看是否為隔離檢疫者。缺乏明確法律依據、保護措施、退場機制的情況下,人民如何確認這種複合性措施符合最小侵害原則?符合比例原則?甚至人民也不清楚,天網式監控在過去是否被警方秘密使用,未來是否將常態化出現在公共場所?

三、下載實名 App 可能留下更多個資

台北市跨年晚會實名制,採取使用實名app台北通可快速通關的策略。自願下載app可能留下更多個資。App Store中的台北通的隱私權政策,僅能連結至北市府資訊局的網站隱私權政策。Google Play顯示的權限中,台北通可取得GPS定位資訊、聯絡人、相片、相機、wi-fi連線、裝置ID與通話資訊等權限。哪些單位可得知該App取得之資料?以及利用範圍確切為何?市政府尚須提供更多資料供人民檢視。

台權會最後表示,隱私為民主社會健全發展的前提。人民不知曉隱私遭侵害,便沒有救濟的可能。政府為防疫目的使用介入隱私的手段,應充分公開政府資訊並完善法律保障。生活需要避免病毒侵襲,同時也要防止不斷變形、升級的監控蠕蟲。

聲明稿全文:【聲明】從電子圍籬到天網:防疫電子監控給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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