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改會日前針對「人頭帳戶」被告的議題發函給各個法院,並提供幾則「值得參考判決」,希望能避免無辜者入獄。不過法官協會今日對此回應,每一個個案事實有別,作為審判者不能夠因為壓力團體搬出監察院予以恫嚇,就只往「無罪判決」的方向傾斜,並指出辯護人要做的應該是在法庭內盡力攻防,而非在庭外打延長賽,試圖影響判決結果。
民間司改會長期關注「人頭帳戶」的議題。許多民眾並不熟悉法律規定,或出於貪財妄利,或遭到詐騙,進而提供自己的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詐騙集團會讓被害人將錢匯入人頭帳戶,再找車手把錢提領出來,提供帳戶的人就會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
司改會日前發函到各個法院,並且提供幾則「值得參考裁判」,呼籲法院應該統一見解,不要造成「無辜者入獄」,司改會也向國家人權委員會遞交陳訴書,監察院亦已經回函表示,已經派請委員開始調查。
法官協會今(12)日回應,每一個具體個案情節都有差異,作為法官要做的是依據證據及經驗法則、論理法則來判斷個案被告是否成立犯罪,而不能夠只因為壓力團體的陳述,或者是單方面認為的「值得參考裁判」,就予以無罪判決;更不能夠因為壓力團體搬出監察院恫嚇,而讓正義的天平只能往無罪方向傾斜,這就是審判獨立的意義。
法官協會也說,當立場不同的人只是試圖透過棒喝使別人相信人們有義務接受其看法,這就是某種「輻射」。人們暴露在這種「輻射」之下太久,可能會對這些棒喝者的看法產生厭惡感。對比這幾年來的司法改革,似乎也是在這個模式內轉圈圈。
法官協會最後表示,辯護人要做的應該是回到法庭內盡力攻防,而不是在法庭外打延長賽或主導遊戲規則。並且建議,以律師與學者為主體的司改會如果覺得法官們努力不夠,「與其詛咒黑暗,不如點亮燭光」,歡迎轉任司法官,加入法官群體,一起點亮燭光照亮天平兩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