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規定中,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等均須定期申報財產,並上網公告,讓所有民眾可以隨時查閱。但是地方議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必須要申請後到監察院親自調閱,資訊取得相當不方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的財產申報資料,往後也必須定期上網公告。
陽光照進地方:往後可直接上網查閱地方議員財產資料
關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與查閱,在現行法規定中,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長、市長等人,其財產申報資料必須定期上網公告,讓民眾隨時可以查閱。唯獨只有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的財產申報資料,不必定期上網公告。如要查閱,必須填表向監察院申請,並親自到監察員現場查看,相當不方便。
立法院昨(30)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6 條、第 20 條修正草案,草案規定往後直轄市與縣市議員,必須比照總統、立委等人員,必須定期將財產申報的資料,公告上網,方便民眾查閱。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說,目前全國的直轄市議員有 380 位、縣市議員有 532 位,今天通過的第六條修正案後,這 912 位地方民意代表的財產申報資料,必須上網公開。換言之,民眾將能更為有效的監督地方民意代表,今天的修法也是讓陽光照進地方政治的開始。
不過,劉世芳也提醒,法律條文雖然通過,但仍需執行面配合。此次修法,勢必增加監察院財產申報之業務量,在委員會審查時也通過附帶決議,請行政院支持人力員額與預算。由於年底地方選舉期程在即,呼籲監察院應主動積極辦理,讓年底地方選舉,有關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之財產申報部分就能適用,讓陽光照進地方。
及時修法適用年底地方大選 強化公民監督議員力道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長期呼籲應盡快通過修法,讓地方議員的財產申報資料也能公告上網,如今終於通過修法,他們除了感謝朝野立委支持該法案之外,公督盟也感謝及時修法,讓本法可以適用於年底的地方大選。
公督盟表示,此次修法是落實陽光法案一大步,他們也將持續監督地方政治人物財產申報資料,號召民眾、媒體共同針對公開內容,進行監督,希望掃除地方政治藏污的死角。
監察院的陽光法令專區:https://sunshine.cy.gov.tw/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