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前審查通過桃園市議會第 2 屆第 7 選舉區民主進步黨籍議員王浩宇罷免案,將在本月 16 日進行投票,並於今天舉行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由罷王領銜人唐平榮說明罷免原因,而被罷免人王浩宇則未出席說明會,僅表示不多做回應,並照原定行程進行會勘。
罷王領銜人唐平榮在說明會上指出王浩宇的「罪狀」,包括濫用社群網路霸凌平民百姓、褻瀆信仰、收割其他議員或地方人士的努力政績、言行脫序、愛說謊、造謠、怠忽職守、背棄政治誠信等。唐平榮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對於王浩宇沒有現身公辦說明會感到可惜、失望,這對王浩宇來說是一個很好澄清機會,但卻放棄了。
王浩宇會後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收到選委會發的意願調查表時,就已勾選不參加,至於原因,不願多做回應。他也說,當議員就該將份內的工作做好,今天仍照原定的行程進行會勘。
依選罷法規定, 1 月 12 日公告罷免投票人數, 1 月 16 日投開票,並於 1 月 22 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罷免案投票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 1/4 以上,罷免案即通過;也就是說,王浩宇的罷免案至少要逾 7 萬 8785 票同意,且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才能通過。桃園市選委會表示, 9 日及 10 日上午 10 時將在同頻道重播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民眾也可以上 YouTube 網路不分時段隨時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