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者陳冠瑋(日本一橋大學客座研究員),於著名的憲法部落格 Verfassungs .Blog ,發表一篇名為「為何憲法法庭面臨危機」的投書,呼籲國際關注台灣立法院正把《憲法訴訟法》修惡,導致台灣面臨憲政危機。
文章指出,根據目前的《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修正草案,將來可能會使憲法法院陷入癱瘓,讓憲法法院無法行使憲法職責。
披著羊皮的狼?表面無害卻可能癱瘓台灣憲政的修正案
據《憲法》規定,憲法法庭應由 15 位大法官組成。但由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的《憲訴法》修正草案,將做出憲法判決所需要的大法官人數,從「現有總額」的人數改變為「法定人數」(15 人)。
此外,憲法判決的門檻將提高到法定總數(15 人)的三分之二 (10 人)。因此根據該草案,憲法法庭判決的做成,需要至少 10 位大法官的參與。
翁曉玲認為,此項修法會強化憲法法院做出的判決,確保每個判決都有更多的大法官參與審議和決策,而不是允許只有少數大法官任意做出裁決。
在實務上,目前的審議程序並未出現少數意見主導的情況,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需要透過修法來預防這種風險。
雖然有人認為其他國家也要求較高的門檻,很難說特定的門檻設計本身有問題或違憲。但是文章指出,修正案或許看起來無害,可能造成影響卻很深遠。
迫在眉睫的憲政危機
文章指出,考慮台灣憲政體制的運作方式,目前《憲訴法》修正草案可能會導致重大的憲政危機。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已有七位大法官退休。賴清德總統於 8 月便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中,立法院卻遲至 12 月才開始審核,並在過程中對被提名者百般刁難。因此自 11 月以來,憲法法院只有八位大法官。
如果憲法法院程序法修正案獲得通過,新法的規定,必須要立法院同意總統提名之後,憲法法庭才能達到做出判決門檻。
- 這樣的修法,會從根本癱瘓憲法法院的功能,讓憲法法院的命運完全繫於立法院的同意權,削弱憲法法院保護基本權利和守護憲法的責任。
文章指出,即使沒有修正草案,立法院遲遲不對總統提名的人選行使同意(或否決)權,也已經造成憲法僵局,妨礙憲法制度的正常運作。
目前,憲法法院只由 8 位大法官組成,判決的合法性會受到質疑,尤其是在涉及重大爭議的案件中。因此,大法官可能會採取較謹慎、保留的態度,避免潛在的合法性問題。
然而,當面臨影響憲法秩序的緊急事項時,憲法法院必須採取行動。因此,在大法官空缺補足之前 ,類似的質疑會一再出現。
如果通過新法 有沒有補救措施?學者籲:暫停實行修正案
文章中假設了最壞的情況:如果修正案通過時,在任的大法官少於十位,會發生什麼事?
修正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行政院可在總統頒佈前十天內提出重新審議。然而,此程序將需要回到立法院,被同批立委再次審查與投票,成功通過的可能性極低。
最後,爭議仍是需要回到憲法法院解決。但是,根據新法,不符法定人數的憲法法院不能做出判決,形成僵局。
文章指出,面對這樣的憲法困境,台灣不是第一個。2016 年,波蘭在類似的立法修正案之後,該國憲法法庭引用憲法的權威地位,解決該國的憲政困境。
波蘭的憲法法庭以司法獨立為由,認為其有權不理會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法規。並指出,憲法「不能自己審查自己」。
因此,波蘭憲法法庭在做出判決時,並沒有遵守新修訂的程序規則,並強調「憲法優於普通立法的地位」。但遺憾的是,之後波蘭憲法法庭做出的判決,遭到否認和廣泛爭議,突顯了這種僵局的複雜性。
如果要避免台灣出現類似情況:國會多數黨削弱憲法法院的合法性,並用削弱作為攻擊司法機構的藉口。
因此,如果修正案受到憲法原則的挑戰,特別是可能會阻礙法院的運作能力,違反權力分立的原則。因此,至少在憲法法院建立「防癱瘓機制」以前,應該暫停實施這些修正案。
籲立法院:有「憲法忠誠」不要濫用政治權力
文章認為,《憲訴法》修正草案將造成的嚴重後果,已引起許多專業人士與社會大眾的關注,包括律師上街抗議,專家從不同角度撰寫專欄文章,也有學者從比較憲法的立場提出警告,認為這可能違反國際規範,造成憲法治理的倒退,為了短期的政治利益而損害司法獨立。
文章也呼籲,如果要解決這個緊迫的憲政危機,立法院必須保持克制,避免濫用政治權力破壞守護憲法的憲法法庭,並負責任地履行大法官的同意權。
參考資料來源:
Chen, Kuan-Wei: Why Taiwan’s Constitutional Court Is in Danger, VerfBlog, 2024/12/18, https://verfassungsblog.de/why-taiwans-constitutional-court-is-in-danger/, DOI: 10.59704/61df7ea2345beb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