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裁定,專門用於美國寬頻發展的聯邦補助款不適用在華為科技公司的 5G 電信設備採購訂單,理由是因為聯邦傳播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認定該公司構成國家安全威脅。華為先前提出上訴,希望能推翻 2019 年 FCC 禁止使用納稅人資金補助在採購這家中國公司產品的命令,原因是擔心其設備和網路容易受到駭客攻擊,並且與中國軍事情報關係密切。
位於紐奧良的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5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告,以 2 比 1 表決贊同 FCC 的裁決,投下贊成票的兩位法官均為前總統川普所任命。在言詞辯論庭上,上訴法官特別針對華為拒絕排除可能讓中國監控美國人對話和數據傳輸的技術後門進行質問。
美國《彭博社》報導,在 61 頁的意見書中,聯邦法官表示,華為投訴 FCC 篡奪國務院或其他外交事務專家的職務,只為了「讓我們停下來」。美國巡迴上訴法院法官鄧肯(Stuart Kyle Duncan)表示,「如果 FCC 在此案中的角色為『國務院的二軍』」「我們就等於是把規定放在一邊,但是沒有這樣不正當的程序正在進行中。評估電信網路設備的國安風險正是 FCC 的職責所在。」
針對週五最新出爐的判決,華為的律師代表之一卡文(Michael Carvin)並未對此評論。華為控訴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踰越職權,干預總統決定國家安全考量的權力,並且跳過該有的聯邦政府決策程序。
華為表示,FCC 的命令污名化他們的公司,並趕跑了害怕投資川普政府反對的 5G 技術的客戶。然而,FCC 的命令是在英國、日本、澳洲和紐西蘭等國都做出類似的負面國家安全評估之後才發布的。FCC 強調,他們是經過完整評估國會和司法部所提出的證據後,才判定華為產品所衍生出的國安疑慮高過其價格低廉。
6 月 15 日(二)FCC 投票表決通過擴大針對華為產品的禁令,包括廣泛使用的監視設備,都不能使用華為及其他四家中國電子廠商的產品,包括中興通訊、海能達通信(Hytera)、杭州海康威視(Hikvision)及大華科技(Dahua Technology)。
參考新聞來源:
2021/06/19 The Bloomberg FCC Can Block Subsidized Purchases of Huawei’s 5G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