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智庫與《金融時報》的聯合調查披露韓國石油進出口商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就向北韓供應柴油,韓國海洋警察正在對相關案件擴大追查。7 日,西海地方海洋警察調查組證實,他們以違反《南北交流合作法》正在調查石油進出口商 A 公司,該公司被指控涉嫌在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 月的期間內,向北韓供應 35 次共 1.8 萬噸的柴油(相當於 180 億韓元的市值,約新台幣 4.3 億元)。而在 1 月底他們已先逮捕了一名從中牽線的前中國籍中國航運公司代理人。
根據海洋警察的說法,A 公司(Western Pec)租借了一艘俄羅斯 1 萬噸級的油輪 P 號後,在東中國海上向一艘中國航運公司的中國船隻(Shundlli)轉運柴油,且該油輪 P 號的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被關閉。據調查,接收到柴油的中國船隻將柴油再轉到在附近等待的北韓船隻上。6 日海洋警察以違反《南北交流與合作法》為由,將為 A 公司和中國航運公司(Met Ocean)交易牽線的前中國籍(已歸化為韓國籍)航運公司代理人函送法辦。負責此案的群山海洋警察署在 7 日表示將對這一嚴重案件進行徹底調查。
在該名代理人被拘留後,海洋警察的調查也轉向了對 A 公司的其他指控。去年 12 月,英國智庫「皇家聯合軍事研究所」(RUSI)與《金融時報》的共同調查披露「透過衛星分析證實,去年 11 月左右,A 公司租用的一艘俄羅斯船『水星號』在東中國海與一艘中國船隻接觸並為其供應柴油,此後中國船隻懸掛多哥(編按:位於西非的國家)國旗進入北韓領海」。
在《自由亞洲電台》的去年底的報導中,水星號和 P 號的船東——俄羅斯公司「Niko」稱他們只是將船租給韓國公司,後續如何使用他們無法控制。
而《金融時報》上月底的報導指出在他們查閱到的一封「保證書」中,中國航運公司向韓國石油進出口商承諾不會將貨物交給北韓船隻。但根據衛星影像以及追蹤數據顯示中國船隻繼續前往北韓專屬經濟區並接駁給另一艘船。報導中也提到韓國海洋警察表示這份調查協助了他們進行擴大追查。
韓國海洋警察也注意到,A 公司用來供應柴油的 P 號與前述水星號屬於同一家公司,且這兩艘船在與中國船隻接觸時都關閉了 AIS。海洋警察還認為,中國航運公司從北韓收到人民幣作為柴油貨款,再透過非法外匯交易將款項匯給 A 公司的情況,也是這兩起事件的共通點。
A 公司和代理人以「他們沒想到所提供的柴油會被轉移到北韓」否認了這些指控。一位海警官員說「我們通過通訊記錄、關稅廳數據和外幣帳戶等確認到有非法供應柴油的實情。 為了釐清對 A 公司和掮客的指控,我們需要對與中國航運公司的交易明細再進行追加調查。」
在北韓進行最近一次也就是第六次核子試爆後,2017 年聯合國安理會通過決議,為北韓進口石油設置上限,每年最多只能進口 400 萬桶原油 和 50 萬桶成品油,這遠低於北韓的能源需求。所有相關進出口都必須向聯合國報告,但實際上進行報告的只有一小部分,其餘未報告的都屬於違反制裁的行為。
韓國峨山政策研究院的制裁專家高明賢(Go Myong-hyun 音譯)表示,這些轉運有助於支持北韓破碎的經濟狀況、軍隊訓練和部署以及維持武器開發計畫的能力。他也說無論大小韓國當局都需要查明這些行動並給予嚴厲打擊。
參考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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