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者權益保障法三讀通過 製作、散布性影片等皆入罪  by 李晏蓉2023-01-072023-01-07 行政院會去年通過防制性暴力等4項修法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將偷拍、強拍等攝錄或散布私密性影像予以加重處罰,以及製造或散布不實性影像等犯罪行為明確入刑,以落實隱私權與人格權。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修正通過攸關防制性暴力的刑法部分條文,從原先未分章、 45 條條文,大幅翻修為 7 章、共 103 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