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撒中火機組許可 政院:刻意製造政治衝突

台中市府今(25)天重懲中火,撒除其2部機組的許可證。市長盧秀燕表示,中火構成違規情節重大,因此祭出重懲。行政院表示,台中市府片面繕改公文、修正減污截止日期,把發電當成政治籌碼。政院環保署也呼籲,在中央、地方共同努力下,空污已顯著改䓀,呼籲共同攜手改善空污。台電也指中市府處分違法,將來不排除提損害賠償。

台中市府今天表示,依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中火生煤使用量於今年11月27日已超過1,104萬公噸上限,台中市政府環保局11月29日、12月14日兩次稽查限期改善, 12月23日第三度複查,中火仍繼續超量用煤,已構成違規情節重大。市長盧秀燕今日作出重大宣示,市府必須依法行政,祭出重懲廢止中火2部機組許可證。

台中市長盧秀燕25日宣布,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使用量經兩次稽查限期改善,第3次複查仍繼續超量用煤,違規情節重大,決定廢止第2及第3號機組許可證。
(圖/中央社)

《中央社》報導,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台中市府片面繕改公文、修正減污截止日期、還誤解行政程序法,令人遺憾。推動能源政策的轉型、改善空污,絕非兒戲,發電與否更不能被拿來當成政治籌碼

Kolas說,台中市政府在盧秀燕上任後多次對外發表空氣已變好等言論,卻在選前以保護人民健康為由廢止中火2機組的運轉許可,不但前後矛盾,也令人匪夷所思。

kolas強調,政府逐步改善空污已見成效,若刻意在選前顛倒是非實在大可不必。

行政院環保署發布新聞稿表示,提醒地方政府基於操作許可證核發機關,掌握准、駁及廢止等權限,認事用法,應注意相關事實要件,採取合法、合理之行政作為,確實依法行政。

環保署說明,空氣污染改善,首重於污染減量,而電廠等固定污染源之減量措施,除減少生煤使用外,亦可以加裝污染防制設備、改用低污染燃料等方式降低污染排放;

以台中發電廠為例,藉由推動減煤及既有燃煤機組加裝濕式靜電集塵器、更新排煙脫硫設備及改善觸媒脫硝設備等措施,其空氣污染物排放,已由2016年之每年3萬8千餘公噸,降至2018年2萬9千餘公噸,預估至2020年更可降至2萬餘公噸,減量可達40%以上,而後續進行減煤增氣措施後,預期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可降至更低。

環保署呼籲,應在中央與地方攜手努力,持續多管齊下,執行各種空污改善。

台電對此則表示,台中市政府以違反自治條例減煤四成為由來罰中火,先不論自治條例本身並無罰則,即便以許可証記載的規定事項,想要連結空污法來罰中火,

台電說明,106年核發的許可証清楚載明生煤使用量是1600萬噸,台中市環保局在今(2019)年11月底卻以「誤繕」為由,擅自更改「109年起減煤四成」,顯然是為了後續開罰之便

台電強調,有信心在採取各種行政救濟程序後能夠得到公道,也不排除在未來訴訟勝訴後,向中市府提出違法廢止許可證期間的損害賠償。

台電說,中火今年生煤使用量可望低於1300萬噸,不但是歷年來最少,也比台中市政府核發許可1600萬噸用煤量,大減超過300萬噸。對於減煤、減排的努力,有目共睹,如此努力作為,換來的卻是一再地違法開罰,台電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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