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 林萬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納入CRC

台灣 6 年前推出首次兒童權利公約(CRC)國家報告,今年為第 2 次國家報告出爐,並邀請到 5 名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 (圖/取自陳菊臉書)

聯合國組織推動兒童權利公約(CRC),台灣也趕上國際腳步,採施行法方式通過公約,2017 年推出首次國家報告。今年為第 2 次國家報告出爐,並在昨(14)日邀請到 5 名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檢視 CRC 落實情形。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出席開幕式時表示,台灣在這 5 年來持續精進兒少保護與權利,今年公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也納入兒童權利公約;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則說,將持續關注 LGBTI 議題,不讓任何小孩受到歧視與霸凌。民間團體檢視今年報告後於 11 日提建言,有 10 大訴求呼籲政府改善,如成立兒少專責機構與獨立監察單位等,落實兒童權利。

聯合國組織推動兒童權利公約(CRC),台灣也趕上國際腳步,採施行法方式通過公約並推出首次國家報告。今年為第 2 次國家報告出爐,並在昨(14)日邀請到 5 名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檢視 CRC 落實情形/圖:衛生福利部。

聯盟倡議 10 大訴求盼政府落實 CRC

台灣曾在 2017 年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施行法等規定,提出首次的國家報告,並由衛福部舉辦相關研討會,邀請國際兒童人權專家審閱;今年再提出第 2 次國家報告,並於本月 14 日到 15 日再邀請 5 名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檢視我國的公約落實情形。

面對上述審查,台灣 13 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率先檢視,透過各團體綜整了 5 年觀察,剖析台灣目前兒童人權的實施現況,11 日舉行記者會回應我國第 2 次國家報告內容,好貫徹提升國內兒少人權與監督政府落實 CRC 使命。

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提出替代報告,內容涵蓋兒少表意、不當對待、性剝削、兒少安置、兒少身心健康、融合教育等多元議題,藉此呼籲政府正視相關問題並儘速提出改進措施,以踐行兒童權利公約,落實國內兒童之各項權利。

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提出的 10 大建議包含:

  1. 設立「中央政府行政院層級」兒少專責機構,以利跨部會間協調整合,具體解決目前兒少福利與權益業務零散分立、各自為政之實務問題。又雖然 2020 年 8 月在監察院下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但主張對於兒童權利的監督,應設立獨立於監察院之外的兒童權利監察倡導單位。
  2. 落實友善校園,消弭對少數族群兒少的福利污名。
  3. 補足專業性健康與生育保健教育。
  4. 聆聽多元兒少的心聲,保障其最佳利益。
  5. 完善性剝削法制、司法保護及預防。
  6. 透過法律積極保障兒少免受體罰。
  7. 整合親屬安置及家庭寄養之替代性照顧。
  8. 建構完善的學前融合教育支持服務。
  9. 重視兒少身心健康。
  10. 重視司法中的兒少權益,積極提供特別保護措施視。
台灣政府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提出第 2 次國家報告,並接受國際審查;民間團體檢視後提建言,有 10 大訴求呼籲政府改善,如成立兒少專責機構與獨立監察單位等,落實兒童權利/圖:台灣世界展望會提供。

CRC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指出,我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於昨(14)日至 18 日假台北國際會議中心(TICC)舉行,邀請來自荷蘭、英國、澳洲、愛爾蘭及塞爾維亞等 5 位長期參與聯合國兒童權利保障工作之專家擔任本次國際審查委員,一起與我國兒童及少年、非政府組織及政府機關共同檢視我國近 5 年來兒童人權的重要發展,透過建設性的對話,讓我國保障兒童人權的工作能更朝向國際水平邁進。本次會議開幕式,行政院林政務委員萬億特別蒞臨會場,代表我國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與歡迎。現場出席的貴賓有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任委員、司法院及相關部會代表,共同攜手向國際展現我國努力推動兒童人權的成果。

行政院林萬億政務委員致詞時表示,我國自 2014 年 11 月 20 日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自主承諾履行公約規定,並積極建立國家報告制度,透過國家報告的撰寫過程,徵詢 NGO 意見,更納入本公約權利主體兒少的參與,讓他們有機會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昨日起為期 3 天的國際審查會議,政府機關、國家人權委員會、NGOs 及兒少們能有充裕的時間與審查委員對話,相信能激發出更多創新思維,讓兒童權利公約能在臺灣具體實踐,為我們的兒少打造一個更美好的未來。

衛福部指出,第一天的審前會議,審查委員將先與立法委員及 NGOs 代表進行公開對話;再以閉門會議方式,分別與兒少及 NGOs 代表討論其所提交的平行報告;第二天及第三天開始審查政府機關提交的國家報告,審查範圍從一般執行措施、兒少之定義、一般性原則、公民權與自由、保護兒少免受暴力侵害、家庭環境與替代性照顧、身心障礙健康與福利、教育休閒與文化活動、特別保護措施等等面向;最後一天將由審查委員發表結論性意見,並同步安排記者會對外說明。

中華民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議程/圖:衛生福利部提供。(點圖可放大)

林萬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納入部分 CRC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司法院及相關部會代表皆出席昨(14)日上午的開幕式。林萬億致詞時表示,5 年前舉行兒童權利公約第一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審查委員當時提出很多建議,這 5 年來,雖然大半時間都在對抗疫情,但政府腳步未停,2018 年推動社會安全網第一期,現在已進入第二期,並邀請兒少代表參與行政院兒少權益推動小組,各縣市與部會也有很多兒少代表共同參與各種政策與公共事務。

林萬億指出,政府也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取消 7 種虞犯事由,改列為 3 種曝險行為,少事法「行政先行」機制也將於明年 7 月 1 日施行,針對曝險少年,重視輔導、減少懲罰與法院介入。此外,監察院也於 2020 年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其中一組便在關切兒童權利公約,政府也在今年制定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

林萬億說:「在今年我們也通過了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中,把 CRC 一部分都納入了,衛福部也在前一陣子就把替代性照顧方案都推出來,而且具體落實。」

陳菊致詞時提及「玫瑰少年」葉永鋕事件。她表示,此事促成「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該法以禁止歧視為初衷、教育為目的,是性別平權非常重要的立法,國家人權委員會受到很大的啟示,未來會持續關注 LGBTI 議題,不讓任何小孩受到歧視與霸凌。

林萬億表示,5 年前舉行兒童權利公約第一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審查委員當時提出很多建議,這 5 年來,雖然大半時間都在對抗疫情,但政府腳步未停,2018 年推動社會安全網第一期,現在已進入第二期,並邀請兒少代表參與行政院兒少權益推動小組,各縣市與部會也有很多兒少代表共同參與各種政策與公共事務/圖:中央社。

參考資料:
2022/11/14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 歡迎各界共同關心我國兒童人權之推動與進展
2022/11/14 國家人權委員會 台灣第二次的CRC國際審查於今日展開
2022/11/15 行政院 審查CRC第2次國家報告(第5章-第7章)_中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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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人,現為東吳人權所碩士生
願做獨立的人,做自由的臺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