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鐵太魯閣號2日出軌,造成50死、200人輕重傷,媒體人李艷秋4日在臉書表示,台鐵在安全上沒超前部署,卻在大內宣上未雨綢繆,半年間以1549萬請「1450網軍始祖」春露公司負責行銷,相信未來這幾天,網軍會帶風向,她呼籲應大聲告訴當權者「究責無上限、徹查利益勾結、終結網軍東廠」。
交通部昨日表示,有關媒體報導臺鐵花千萬請「1450始祖」帶風向籲徹查勾結、終結網軍一節,交通部就報導中所載各項情事,分別說明如下:
1、有關臺鐵局請「1450始祖」春露公司負責行銷由網軍帶風向:
因應新媒體時代資訊傳播快速及影像溝通之趨勢,依採購法委託專業團隊協助與民眾溝通各項軌道工程建設、旅運服務政策及推廣鐵道文化,確有其必要,相關採購流程完全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
2、臺鐵局長懸缺3個月沒派人,臺鐵今年以來根本沒有專業領導人:
臺鐵局長於110年1月15日退休,交通部考量臺鐵局除續予提供穩定的運輸服務外,持續推動系統車輛更新、安全管理改革與組織改造,更是臺鐵重要的工作。交通部希望找到一個具專業能力、前瞻性眼光、行動力強且協調性佳的人選,接續推動相關改革;另考量近期鐵道相關單位要做大幅度人事調整,包含鐵道局胡局長7月屆退,未來成立之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也要聘任優秀人才,故有關臺鐵局長人事安排先以穩定為考量,暫請祁文中常務次長先代理。
3、包商李義祥曾是民進黨黨代表,5年內拿19個標案,有15筆違規,還因圍標、造假被判刑,臺鐵局依然讓他承包:
經查太魯閣出軌事故發生地點之邊坡防護工程立約商為東新營造有限公司,其分包廠商義祥工業社於5年內承攬臺鐵局案件共計6件,均已如期完工並驗收完成。義祥工業社因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次:「犯第87條至第92條之罪」,經法院一審判處拘役,前於98年3月10至99年3月10日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為拒絕往來廠商(1年)。本事故地點之邊坡防護工程108年4月26日開工履約期間,該分包廠商未遭其他機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
4、臺鐵內部建議,將責任導向承包商和監造,降低臺鐵負評:
臺鐵局將依法及契約向東新營造及義祥工業社求償,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標案管理系統載明東新營造為立約商,義祥為分包商。另依契約規定將檢討本案監造單位聯合大地公司之相關監督管理責任並求償。後續應依運安會獨立調查及交通部行政調查之結果,檢討相關行政責任。
5、臺鐵在普悠瑪事故後完成257頁總體檢報告,其中「邊坡監測系統」對邊坡危害或異物入侵軌道,用AI主動示警,並在2020年底完成系統建置,請問監測系統在哪裡?
臺鐵局於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111年)內編列約10億元,辦理邊坡養護制度訂定、邊坡改善補強設計及施工、落石預警系統及專案管理技術服務等事項。臺鐵現有邊坡(不含南迴線)經108年3月完成邊坡調查及分級後,進行工程改善,目前有2件辦理規劃設計中,3件發包中,9件施工中,1件已竣工。針對落石、土石流高風險路段以工程改善方式為主,經評估後難以工程手段改善者,納入自動化監視預警系統,該案採統包方式辦理,於108年發包「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邊坡全生命周期維護管理(預警及維護管理系統統包工程)」(約2.75億),並於108年7月4日開工。109年10月5日於林口支線完成攝影機辨視功能測試,110年3月18日完成基本規劃設計,將於110年4月底提出細部設計進行審查。預計110年完成10處、111年完成15處。
6、2019年總體檢報告公布時,說要徹底改革,現在台鐵奪走的生命越來越多,證明無能改革:
交通部為督導臺鐵局落實執行總體檢改善事項,於108年2月即請臺鐵局確實辦理並訂定期程,並自108年11月22日起邀集總體檢委員召開5次專案會議(含實地勘查臺鐵局現場作業4次),期間並由鐵道局定期召開14次工作會議;截至110年4月2日止,144項已解除列管109項(包括優先33項、一般41項及後續35項)。前述已完成改善之109項重點為:(1)安全面:成立營運安全處、普悠瑪主風泵修檢、列車上限線規定程序、優化ATP隔離監視、落實ATP隔離通報及司機員藥物檢測;(2)組織面:提出組織調整規劃報告、成立資產開發中心、修法鬆綁資產開發、營運人員人事管理及升遷,員工福利增進措施等組織營運面事項。仍持續列管中之35項包括(1)組織面:整合運工機電之緊急應變中心、行控中心、維修人力…等;(2)安全面:事故分析與對策、行車六年改善計畫滾動檢討、建立設備故障趨勢與態樣分析工法制度、營運正線安全關鍵項目管理制度…等;(3)財務面:票價檢討、營運與資產分離…等。
另行政院由沈榮津副院長召開多次會議,檢討斷軌及普悠瑪事故改善情形,指示交通部督導臺鐵局加強及加速完成改善,尤其是技術性問題務必於110年底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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