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今(18)天舉辦記者會,指出目前的《集會遊行法》是半吊子的;同時國家也能讓你的發言無法被聽見,實際上言論自由被架空。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聲援表示,呼籲立法院在此會期盡速修正該法。
台權會去(2019)年8月及10月向台鐵申請高雄車站申請,欲在廣場舉辦活動,二度遭「政治性集會」為由拒絕。
該會今天在台鐵高雄車站舉辦行記者會表示,今天是三一八運動的六周年,六年前的318正是人民行使集會自由、進而影響國家重大政策的具體表現。六年後的今天,台權會決定向政府提起行政訴訟,呼籲政府不應以層層法規來限制人民言論與集會自由。
台權會法務主任王曦表示,《集會遊行法》採用「許可制」的制度性問題:將集遊權行使的限制,轉嫁到繁複申請程序上。王㬢指出,透過許可制申請的各種門檻,就足夠阻擋人民抗爭。
王曦說明,公共空間理應承擔更多「公共論壇」的作用,國家除了消極不限縮集遊權以外,更應該積極作為,保障集遊權行使,才能真正落實言論自由。王曦形容目前這樣的集會自由,是半吊子的。
台權會執委蔡易廷律師也表示,憲法雖然保障人民有言論、集會自由,但這些基本權並無法單獨存在。例如如果國家斷絕資訊取得的來源,人民當然無法形成任何想法,更無發表言論的可能;又發表言論目的就是希望可以被聽見,進而影響社會輿論,所以國家縱然沒有給你資訊,但讓你發言無法被聽見,這實質上也是架空的言論自由。
時代力量的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到場聲援表示,《集遊法》從1988年的動員戡亂時期一直到2002年才有第一次修法,但這幾年來,又發生了許多關於集會遊行的爭議,對於憲法集會自由、言論自由的保障,還有許多疏漏。可說整部法律早已「年久失修」!
林于凱指出,立法院的第九個會期提出許多不同的版本,包含廢除「禁制區」、從許可制修改為報備制等,但所有法案不論政黨都未能處理。他表示,期待本會期可以正視集會遊行自由與言論自由,盡速修正《集會遊行法》。
《自由時報》報導,台鐵高雄車站站務主任吳昌年表示,根據「台鐵場地短期出借作業須知」規定「婚喪喜慶、政治性、政黨活動(如選舉、政治性演講、造勢活動等)或其他足以影響旅客出入、營運設施安全及周邊環境安寧之活動,則不予出借,台鐵必須「依法行政」,無法同意出借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