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統計處今(11)天表示,我國108年離婚/終止結婚對數(按發生日期統計)計5萬4,346對(不同性別5萬4,236對,相同性別 110對),較107年減少56對(-0.1%),已連續兩年下降;其中以雙方皆本國籍者占82.1%最高,與非本國籍聯姻者占17.9%。
108年離婚/終止結婚者之婚齡中位數為8.2年,即半數離婚者婚齡未滿9年;婚齡結構中,以結婚未滿5年者占34.6%最多,亦為近10年來比率最高,5~未滿10年者占22.0%居次。
統計處表示,我國近10年(99至108年)離婚/終止結婚對數呈波動趨勢,99年離婚5萬8,037對緩減向下至103年5萬3,144對最低後,再緩增至106年5萬4,439對,而107、108年離婚對數連續緩降;另108年有偶人口離婚率男性為10.42‰,女性為10.56‰,分別較99年減少0.90個及1.03個千分點。
婚齡結構方面,102-108年未滿5年離婚/終止結婚(即婚齡未滿5年)者之占比超過30%且有逐年升高趨勢,以108年34.62%為最高,另30年以上離婚/終止結婚占比亦有逐年增加趨勢;另婚齡中位數於103年達9.10年高點後,已連續5年下降,係因婚齡未滿5年對數增加所致。
統計處表示,隨經濟社會演變,女性平均教育程度及經濟獨立能力不斷提升,「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家庭分工方式已有所改變,婚姻維持與否考量因素更為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