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為人權推家事服務法 勞動部冷回各界難有共識

由於缺乏勞動法令保障家事移工的基本薪資與工時,台灣移工聯盟今(13日)召集移工到立法院提出爭取家事服務法的訴求。勞動部回應,各界對於專法內容難有共識,家事工多為移工,就業服務法已要求訂定契約項目,保障其權益。

自台灣引入家務勞動力以來,家事移工不受勞動法令保障,在薪資上除了領取著遠低於勞基法、僅 1.7 萬的微薄收入,工時長達 24 小時,甚至可能三年契約中一天休假都沒有。

根據勞動部統計,自 1992 年在就業服務法通過後開放外籍移工來台工作,截至今年 10 月底,在台移工人數共 70 萬 1240 人,其中有 33% 為無勞動法令保障的家務工。

2004 年 10 月台灣移工聯盟聯盟首次向政府提出《家事服務法》草案,但勞動部未適時提出相對法案,導致法案無法上路。今日台灣移工聯盟再上街頭表達訴求,並在立法院中興大樓舉辦記者會,表示會將更新後的《家事服務法》於下個會期再次送進立法院,並要求立法院儘速審理。

抗議現場不乏各國籍的移工,參加者們紛紛呼口號表達訴求,也有不少移工直接用手機直播在異鄉的抗議場景。移工們最後演出行動劇,希望能立專法保障這些異鄉工作的勞動者。

2016 年總統大選前,蔡英文曾在工鬥針對長照制度與家務移工的處境表達看法,她表示:「家事服務法一直沒有通過這件事情,我們試圖來做一下內部的整合,先把我們內部整合好了以後,再來看外面的,還有沒有其他比較需要處理的事情。總而言之這件事情我是很有感覺的,我們一定會有所處理。」

台灣國際勞工聯盟回憶,推動家事服務法已 17 年,蔡英文在工鬥提出的承諾也已快要五年了,家事服務法卻遲遲沒有進展。勞動部發布新聞稿回應,受僱於個人的家事勞工,因工作型態、工作時間、休息時間,與受僱於事業單位勞工明顯不同,無法適用現行勞動基準法;家事勞工工作場所主要於家庭內,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不易釐清,且各界對於相關規範內容難有具體共識,推動專法有困難處。

勞動部強調,勞動部相當重視家事移工的勞動權益,但對於國內弱勢失能者家庭雇主的負擔也必須予以考量、整體審慎評估;未來將依保險、人身安全保障及長期照顧制度等議題,循序推進各項家事移工權益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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