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大民營企業之一的台塑集團在國外設廠,然而,其在國外設廠卻造成當地嚴重環境汙染,包含越南與美國,今(29)日,今年台塑股東常會於今天舉行,在股東常會前,由六個民間團體組成的監督台塑越鋼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股東們一起監督台塑在全球各地的投資與設廠,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呼籲四大訴求:當地居民的社區知情權、避免環境與人權侵害—降低投資風險、選任具環境保護、企業與人權專業背景的獨立董事、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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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集團
台塑集團為其已故創辦人王永慶(1917-2008)所創,其產業範圍包含石化、塑膠、紡織、醫療、電子等多角化經營,目前擁有台塑、南亞、台化、台塑石化、台塑河靜鋼鐵等五間主要公司與總管理處,分別在台灣、美國、中國、越南、菲律賓及印尼都設有生產據點與營業據點,此外亦成立資源充足的教育和醫療機構,是台灣最大的民營企業之一。
台塑越鋼導致越南海洋與空氣汙染
此次記者會特別談到越南與美國的台塑設廠造成的環境汙染,其中,在越南的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公司(台塑越鋼)在 2016 年由於排放排放大量有毒廢水,污染超過 200 多公里海岸線,大規模海洋生物死亡,嚴重影響當地漁業、製鹽、觀光及各相關產業,超過 20 萬人的生計受到影響,許多人更被迫搬離家園。
越南東山堂區的阮宏靈神父今透過預錄影片,在台塑越鋼前請求股東們看見台塑越鋼對當地的污染與傷害,阮宏靈神父強調,台塑越鋼還在阮宏靈神父服務的越南東山堂區距離三公里,不斷排放廢氣造成飛塵、水質汙染等環境汙染,且因為 2016 年的排放汙水造成的環境污染使得越南人民必須放棄原有的漁業等職業,還因空氣汙染而搬家,甚至許多年紀小的孩子們還必須離鄉背井到台灣、日本等國工作。
台塑受害者正義會副會長裴南茜 (Nancy Bui)也表示,台塑越鋼產出的超過百萬頓礦渣堆積成山,更被用在鋪路和建設地基,由於不清楚此礦渣對身體健康之危害,使當地居民相當憂心,居民要求有獨立的科學研究來證明這種廢物對人體沒有危害,但台塑越鋼和越南政府已經拒絕這要求。雖有呼籲台塑集團股東們正視承擔對受害者的責任,但仍遭到漠視,裴南茜呼籲全球財政投資界從台塑撤資,同時也呼籲消費者抵制台塑塑膠或金屬產品,「我們深信台塑集團管理層,尤其是股東,在全球民眾發言和行動下,將能深切反思,並承擔責任」。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同時也是 2016 年越鋼海污事件律師團召集人張譽尹律師表示,台灣曾經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就承擔跨國企業造成的環境污染造成的傷害(RCA 案即為一例),台塑現今有能力進行跨國投資,應該要能夠體會到當我們資本出去之後,是有可能造成當地人權與環境的侵害,應該要有這樣的概念和自覺,但是,台塑越鋼在 2016 年以降持續破壞生態環境,而台塑一貫以忽視或司法抗辯的方式來面對,就是不願改變自己僵化落後的經營思惟。這不但破壞環境侵犯人權,且造成侵害抗爭賠償事件頻傳,既傷害臺灣企業的形象信譽,更是陷廣大股東的投資於不可測的風險當中。
台塑在美國的「陽光計畫」造成的問題
另外,台塑集團準備在美國路易斯安那州興建「陽光計畫」,此龐大的石化廠之預定地位在一個俗稱「癌症之帶」的地區,當地早已有許多塑膠工廠、化學廠以及煉油廠,造成當地造成當地以非裔美國人為主的社區罹癌率高居全美國前茅。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今年三月發布報告,點名「陽光計畫」為「環境種族主義」的實例,並表態這項開發案應該停止。路州當地組織 RISE St. James 與 170 個各國團體攜手聯名發信給 30 間銀行及資產管理機構,呼籲他們不要出資予陽光計畫。許多銀行已證實他們目前沒有參與這項開發案,但沒有任何一間台灣的銀行作出回應。
美國非政府組織地球之友 (Friends of the Earth)議題專案副總監 Michelle Chan 表示,向金融機構表達訴求,只是日漸壯大的「阻止陽光計畫」行動的其中一環。陽光計畫的「空污許可」遭提起訴訟,正由路州法院重審,「聯邦用水許可」也遭到暫時吊銷。現在,不僅是環保團體,甚至美國國會議員都發聲呼籲拜登總統,永久撤銷這張許可證。
而陽光計畫面臨的行政和政治難題已對台塑集團整體造成財務風險 —— 陽光計畫的預估開發成本已經大福提升 24%,也因此,台塑遭到中華信用評等從 AA 調降至 AA-,造成台塑的整體資本成本提高。Michelle Chan 呼籲台塑集團撤回陽光計畫,也呼籲台塑股東們一同響應這項呼籲。
對台塑集團的期許與呼籲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強調,台塑集團於全球各地的污染事件,帶來巨大的環境影響,他們認為台塑集團除了應該在各地建置環境監測系統,並應將資訊公開透明,讓在地居民可以自行查詢監督,並於廠區發生工安意外與環境重大影響事件時,第一時間讓廠區的不特定人了解該如何應變,以保障週遭居民的社區知情權,負起應有的企業社會責任。
身為國際人權聯盟(FIDH)的會員組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及倡議專員孫興瑄強調,FIDH 所提及的 《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UNGPs)是全世界最早經聯合國通過、且至今仍權威性的企業與人權指引。
儘管 UNGPs 在世界各地普遍被視為軟法,但事實上在過去十多年中,UNGPs 已經影響了各大跨國組織以及各國法律的制定。舉例來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具有約束力的《跨國企業準則》在 2011 年就根據 UNGPs 新增了一段人權章節;後續幾年也制定了相關的 Due Diligence 指南。歐盟在今年通過的 Due Diligence Act 也是以 UNGPs 為基礎。此時此刻,世界各地有多個政府和國際組織都在討論如何將 UNGPs 的精神入法,成為具有約束力的法律。例如,月初歐洲議會完成「企業注意義務及課責性指令草案」送歐盟執委會,若通過後,其效果將及於與歐盟有貿易關係之所有商品供應鏈。台灣的企業幾乎都會受到規範,也將被迫承擔起加強版的社會責任。因此,股東們必須體認到,「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是不可逆的國際趨勢。若想持續透過投資獲利,就必須即刻正視它,要求台塑集團不得再延宕。
越南河靜教區阮泰合主教在預錄影片中沉痛的表示目前越南與台塑集團都未採取任何方法、理出具體規劃,或是運用任何科學協助要恢復環境的意思,且有些孩子還必須輟學到國外工作,甚至透過非法手段去了東歐,他們找上了被稱為黑手黨的組織,付上幾乎要斷喉的高昂費用。阮泰合主教最後表示:「我們家鄉的同胞冒著生命危險前去英國,你可能也在電視新聞上看到了那件罹難的悲劇(多具屍體凍死在貨櫃中)。 我對這些不幸的事件感到深沉的哀傷,這些受到環境災難影響的人們,他們所希望的,當然就是能夠將過去美麗的大海還給他們。給他們的孩子一個美麗的海洋 ,還給他們過去祖先所留下給他們的美麗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