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國監視設備恐不堪設想!經民連籲禁止中國資通訊產品進口

經濟民主連合召開「中國心戰大隊滾蛋 禁止中國廣告看板與監視設備進口」記者會。圖/潘柏廷拍攝

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於 2 日晚抵台,在裴洛西訪台的隔日(3),除了台灣政府網站遭到攻擊外,超商、台鐵都電子看板遭到駭入,寫下「戰爭販子裴洛西滾出台灣」、「偉大華夏終將統一」的字眼。事後,立委林俊憲就指出台鐵車站電視使用的就是中國卡萊特公司 (Colorlight)的軟體。

對此,經民連今(10)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貫徹公務機關禁用中國資通訊產品,於立法院開議前提出全面稽核報告與違規懲處名單;並且要求經濟部禁止中港澳廣告看板與監視設備進口,同時呼織廣告業與保全業公布有無使用中國設備,以杜絕中國「心戰」擾亂台灣社會與國家安全。

電子看板遭駭入新聞報導:裴洛西訪台》看板遭中國駭入!稱裴洛西是戰爭販子和老巫婆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許冠澤。圖/潘柏廷拍攝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許冠澤開宗明義說到,今天主張禁止中國資訊產品,並非只發生在台灣,也並非「抗中保台」或台海問題才去對中國資訊產品施以禁令。

許冠澤表示,鑒於中國資通訊產品侵犯人權、竊取個資的不良紀錄,各民主國家對於中國資通訊產品皆嚴格審查:根據行政院 2020 年做的〈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廠商清單國内外技術評估報告〉顯示,2019 年起美國禁止聯邦政府及其外包商購買華為、中興、海康威視等廠商之電信設備、系統或服務;同年,日本政府也禁止公務機關採用中國廠商之資通訊設備;捷克工業與貿易部也於 2018 年起停止使用華為及中興的產品;澳洲政府更主動通知華為與中興投標禁令。

許冠澤強調,中國有太多前科侵害人權的紀錄,以海康威視而言,在新疆對維吾爾族施以監控,最後再送到再教育營,這就是中國資訊產品助紂為虐的地方。而行政院跟進民主國家腳步於 2019 年 4 月通過〈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原本要依該要點訂定禁用清單,以負面表列的方式限制公務機關使用華為海康威視等產品。

許冠澤提到,行政院後來直接發函要求各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中國廠牌、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更要求 2021 年底前完成汰換所使用或採購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以「避免公務機及機密資料遭不當竊取,導致機關機密公務資訊外洩或造成國家資通安全危害風險」。

許冠澤表示,行政院的公文方向是對的,因為負面表列恐怕掛一漏萬。他解釋,行政院公文中對於中國廠牌定義「從嚴」,無論原產地在哪均視為中國廠牌產品,對資通訊產品的定義則包括軟體、硬體及服務等,如無人機、網路攝影機、印表機都算。許冠澤強調,禁止公務機關使用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是民主國家潮流,行政院本應嚴格貫徹自己的公告,然而本次台鐵電視牆的疏失顯見未能有效落實,他要求行政院應於立法院開議前,就公務機關旗下包括委託的外包商、廣告商等,仍有使用中國資通訊產品之情事提出全面稽核報告,並提出違規懲處名單,這才是落實行政院的精神,也才是跟進民主國家禁止諸國資通訊產品,以保障國人個人資料安全以及國家安全的進步潮流。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歐栩韶。圖/潘柏廷拍攝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歐栩韶表示,禁止使用中國資通訊產品是守護「看不見」的資通安全,如網路、軟體等能從後台竊取資料的媒介,對於「看得見」的工具更應該預防中國藉此進行政治宣傅。

歐栩韶舉例,公共空間的廣告面板、電視牆,若這些工具在台海緊張的時刻發表不實言論或迎合中國政治宣傳,將擾亂社會秩序、打擊抵禦外敵的士氣。與廣告看板、電視牆功能相呼應的是監視設備,無論道路、百貨公司、門禁社區、校園的監視器若使用中國產品,皆可能成為中國監控、掌握台灣人動態的載具,如在哪聚集、停留時間等,這此資訊若回傳中國,既威多國安也讓國人人身安全存於風險之中。

歐栩韶強調,2022 年美國監控產業研究機構(PVM)指出,中國的海康威視提供臉孔識別系統、清真寺監控和視訊會議系統、全區監視器、智能替務系統、警察檢查站、無人機監控、視訊監控分析中心等等,讓中共公安方便追蹤穆斯林講道和聚會,被監控者隨時可能被貼上「恐怖主義傾向」標籤送到「再教有營」,台灣如果繼續使用中國產品的監視設備,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對此,歐栩韶代表經濟民主連合提出兩項訴求:

一、經濟部禁止中港澳廣告看板與監視設備進口:本次台鐵與超商電視牆以惡意攻擊散播訊息的事件顯示,公共空間的廣告看板平時多做為商業用途,但在特殊時刻卻成為中國「大外宣」的媒介,以不實訊息擾亂台灣社會秩序。此外,監視設備與廣告看板功能互補,其蒐集影像的能力極可能成為中國掌握國人動態的工具,甚至變成中國政府政治打壓、政治定罪的依據。

有鑑於此,經濟部應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質易許可辦法〉第七條與第八條,以中國廣告看板及監視設備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為由,自「公告准許輸人項目及其條件之物品,清單中刪除,並依據〈貿易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危害國家安全或對公共安全之保障有妨害」規定,禁止香港澳門廣告看板與監視設備進口。

二、廣告業與保全業應公布使用中國設備情形:我國公家機關雖已不得使用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含監視錄影設備),但我國民間廣告業者與保全業者又有多少廠商仍持續使用?保全業的業務範圍之廣,小至對個人家庭的防護,大至對全公司、全棟大樓的監視管理;不僅可能有進人公司系統的權限,還可能對於人臉等影像資訊有所記錄,具有直接影響社會大眾資訊安全的潛在風險。因此,呼籲在各場所設置眾多監視器、廣告看板的廣告業者和保全業者揭露本身是否使用中國設備,以供市場大眾知悉進而做出替換選擇。

資料來源:林俊憲臉書 經濟民主連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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