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千餘人遊行抗議翁曉玲毀憲亂政 前大法官黃虹霞:立委無權癱瘓大法官 

153 名律師共同發起「拒絕憲訴法修惡,1116 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抗議翁曉玲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修法提案,現場集結超過 2,000 人、300 名律師。 (圖/中央社)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提出《憲法訴訟法》第 4 條、第 30 條、第 43 條及第 95 條修正案,將大法官的「現有總額」重新定義為「法定總額」(即《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所定之大法官人數 15 人),並將現行大法官評議、作成裁判的人數門檻,從大法官「現有總額」的 3 分之 2、2 分之 1,提高至「法定總額」的 3 分之 2,該法案於 10 月 18 日逕付二讀。

本次修法嚴格限縮大法官作成憲法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的條件,即憲法法庭需有 10 位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表達同意,才能作成憲法裁判。若大法官因病、迴避、死亡,或新任大法官人事同意案在立法院被阻,導致可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不足 10 人,也無法作出裁判。

多位律師質疑,此次修法意在破壞憲法法庭的有效運作,且將實質造成憲法法庭癱瘓。153 名律師認為,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無法坐視這場癱瘓台灣民主法治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因此於 16 日發起「拒絕憲訴法修惡,1116 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

除了發起團隊,現場也有多位律師自發性穿起律師袍加入遊行行列,遊行隊伍自 228 公園北側門出發,行經台北市公園路、忠孝西路、忠孝東路、林森南路,高喊高喊「憲法法庭不癱瘓,人民權益有保障」、「權力分立,最後防線」等口號,最後在濟南路結束遊行,並於立法院群賢樓前展開律師界、學界短講集會,現場集結超過 2,000 人、300 名律師。

針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 153 名律師認為無法坐視這場癱瘓台灣民主法治的憲法訴訟法修法提案三讀通過,因此於 16 日發起「拒絕憲訴法修惡,1116 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圖:中央社
針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153 名律師認為無法坐視這場癱瘓台灣民主法治的憲法訴訟法修法提案三讀通過,因此於 16 日發起「拒絕憲訴法修惡,1116 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圖:中央社

▌林俊宏律師:修法通過將造成憲法法庭癱瘓 代表人民權利無法被伸張

遊行發起律師之一的林俊宏表示,國民黨的憲法修正提案沒有相關配套措施,只抄自己想要的,目的就是讓憲法法庭無法繼續往下走,這樣的制度設計是非常惡質的立法模式。

林俊宏指出,若修法通過,將實質造成憲法法庭癱瘓,大法官受理 95% 以上都是人民聲請,憲法法庭癱瘓代表人民權利無法被伸張,律師們不願意看到憲法制度遭剝奪,希望朝野立委堅決否定修法,不要繼續推動毀憲亂政的法案。

林俊宏說明,律師很少很少在法庭以外的地方穿著律師袍,律師袍應該在法庭上穿,而不是街頭,但為了捍衛憲政體制,律師們穿著律師袍站出來。

另一位遊行發起律師之一的陳奕廷也指出,大法官的存在是為了捍衛人民權利,大家可以遊行、表達意見,是因為大法官制度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但翁曉玲提的草案,很可能導致大法官無法做出保障人民權益的判決,律師們願意穿上律師袍上街跟民眾溝通,為國家發聲,捍衛民主憲政。

針對翁曉玲刻意做圖指出發起的律師多數加入「全國律師賴清德後援會」、與民進黨友好,並不能代表台灣 2 萬多名律師。林俊宏回應,翁曉玲要認真做功課,台灣律師不是 2 萬多人,大約 1 萬 2,000 多人,實際執業人數約 7,000 到 8,000 人。此外,確實有很多律師曾經加入信賴後援會,但重點不是加入後援會,而是憲訴法的修正是否危害憲法。

林俊宏提到,翁曉玲有個套路,他稱為「翁曉玲套路」,所有質疑翁曉玲的人都是側翼,只要講到翁曉玲的看法有問題就是側翼、就是幫綠、就是幫民進黨。

林俊宏批評,翁曉玲不討論實質內容、不好好辯論、不理性溝通,反正不一樣就是側翼,這種亂貼標籤式的說法,很不負責任。

遊行發起律師之一的林俊宏表示,若修法通過,將實質造成憲法法庭癱瘓,大法官受理 95% 以上都是人民聲請,憲法法庭癱瘓代表人民權利無法被伸張,希望朝野立委堅決否定修法,不要繼續推動毀憲亂政的法案。/圖:中央社
遊行發起律師之一的林俊宏表示,若修法通過,將實質造成憲法法庭癱瘓,大法官受理 95% 以上都是人民聲請,憲法法庭癱瘓代表人民權利無法被伸張,希望朝野立委堅決否定修法,不要繼續推動毀憲亂政的法案。/圖:中央社

▌前大法官黃虹霞:大法官是憲政機構 心裡只有憲法、沒有顏色

而馬英九總統時期提名的前大法官黃虹霞也穿上律師袍加入本場遊行,黃虹霞先是提到,自己不是「綠友友」,他是由馬英九提名,在中國國民黨是國會最大黨的時候,全票支持通過遴選的大法官。

黃虹霞表示,憲法第 80 條說大法官要超出黨派獨立審判,立法委員也要恪尊憲法,大法官沒有被任何暗示如何投票,在做評議時候,16 個人會有 16 個見解,從每個案子的不同意意見書之中,你會看到藍綠都有,大法官是沒有顏色的。

黃虹霞說明,2023 年憲判字第 6 號的內容,為軍人王瑞豐涉搶劫案被軍事法院判刑定讞,但其同夥於一般法院獲判無罪確定;王瑞豐假釋出獄後聲請釋憲並准予聲請再審,經開啟再審後,王瑞豐改判無罪確定。

此釋憲案 2008 年收案,後期由黃虹霞接手,軍事法院與一般法院做出不同結果,有可能是冤案,但大審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審理期間,必須拿到 10 票才能提出,於 2023 年卸任大法官前才做出判決。

黃虹霞表示,若大審法未修正為憲訴法,未修法調降同意人數,王瑞豐沒有再審機會、會永遠被冤枉,是因調降同意人數,王瑞豐才得救。

黃虹霞說,法官不是神,大家不是神,誰都可能犯錯,若犯錯需要大法官出手協助,但修法提高做出憲法裁判的同意人數門檻,可能會眼睜睜看著人民被冤枉。

黃虹霞強調,大法官守護的不是這些機關,守護的是人民的權利,立法委員沒有權力癱瘓大法官、不可以暫停人民的憲法訴訟權。大法官是憲政機構,是保護人民權益的必要機構;大法官職責是制衡機關,超出黨派,心裡只有憲法、沒有顏色。如果今天通過這樣的法律,他一定會投一票,違憲。

馬英九總統時期提名的前大法官黃虹霞表示,立法委員沒有權利癱瘓大法官、不可以暫停人民的憲法訴訟權,修法提高做出憲法裁判的同意人數門檻,可能會眼睜睜看著人民被冤枉。/圖:中央社
馬英九總統時期提名的前大法官黃虹霞表示,立法委員沒有權利癱瘓大法官、不可以暫停人民的憲法訴訟權,修法提高做出憲法裁判的同意人數門檻,可能會眼睜睜看著人民被冤枉。/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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