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發函要求中天、三立嚴謹查證消息來源並限期改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昨日( 10 月 30 日 )召開委員會,其中有關台北市議員呱吉於網路直播時,向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中天公司)所屬業務人員詢問付費上電視,委員會認定中天公司的招攬行為有損害視聽眾權益之虞,構成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43 條第 2 項規定之營運不當,故而委員會決議命其限期改正並為其他必要措施。另外,三立新聞台「 1000 整點新聞」、「台灣大頭條」節目及中天新聞台「中天晚間新聞」、「中天新聞」等節目,決議分別予以發函改進。

通傳會發函要求中天、三立嚴謹查證消息來源並限期改善。 (圖/中央社)
通傳會發函要求中天、三立嚴謹查證消息來源並限期改善。
(圖/中央社)

NCC 指出,台北市議員呱吉於 2018 年 9 月間以網路直播方式播送向其中天公司所屬業務人員詢問付費上電視之過程,因其對話過程中顯示中天公司對新聞專題及政論節目涉及違法置入之業務招攬行為之虞,委員會議決議命中天公司限期改正及 3 個月內提出相關改善措施執行情形,並須提出執行情形及改善成果報告,以避免業務招攬不當致有新聞置入行銷,損害視聽眾權益。如屆期未改正以及採取必要措施,NCC 將依衛廣法第 61 條第 6 款規定核處,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得按次處罰。

另外,三立新聞台 2019 年 3 月 29 日「 1000 整點新聞」報導「議員要求韓訪美前報告 議會直播被消音」新聞,經民眾反映有違反事實查證之疑慮,經查高雄市議會於新聞頻道播報之事件時點確實有因音控臨時故障而消音之情事,但該則事件是在隔日播送,三立新聞台應有充分時間查明消音原由。故而委員會決議發函要求改進,建議新聞報導應客觀中立,對於非即時新聞轉播之內容,應確實多方查證;事實未經查證,不宜直接連結至人為刻意的特定動機。

另有關中天新聞台 2019 年 4 月 10 日、 11 日、 21 日「中天晚間新聞」、「中天新聞」,以及三立新聞台 2019 年 5 月 12 日「台灣大頭條」節目,經民眾反映有違反事實查證之疑慮,決議分別發函改進,要求各該新聞台製播新聞應衡平報導,採訪學者專家宜多元,避免選擇單一意見,以符合新聞專業及公平原則,並建議應該多方查證、避免夾敘夾議評論,若涉及到兩岸議題及國家安全,事實查證宜更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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