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爆發非洲豬瘟 災防中心:即日起禁止自印尼攜帶肉品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13)日表示,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周報,印尼農業部於昨(12)日宣布該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印尼是亞洲地區繼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蒙古、越南、柬埔寨、北韓、寮國、緬甸、菲律賓、韓國及東帝汶後第 11 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5 之 1 條規定及防檢局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告的裁罰基準,自今日下午 2 時起,入境旅客自印尼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 1 次違規將裁罰 20 萬元,第 2 次就開罰 100 萬元;外來人士遭罰 20 萬元未能繳清罰款者移送移民署當場拒絕其入境。 

依據 FAO 報導,印尼農業部部長證實疫情發生在該國北蘇門答臘省,但未說明發生場數、發病頭數及管控措施。雖然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及該國農業部網站目前尚未有該國的疫情通報,但基於防疫超前部署原則,決定於今日先將該國列入過去 3 年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之國家名單,自該國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即予重罰。

動植物防檢局敬請國人勿從印尼攜帶豬肉
動植物防檢局敬請國人勿從印尼攜帶豬肉製品。
(圖/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至於旅客行李檢查部分,於今(2019)年 9 月 6 日起已將印尼列入高風險地區,以 X 光機百分百檢查該國入境旅客託運行李及手提行李,民眾可以放心。

最後,應變中心再度呼籲大家,亞洲地區非洲豬瘟疫情並未降溫且持續擴散中,國內產業應儘速配合國家政策提升養豬場生物安全防護措施,嚴防疫病入侵,不要讓所有防疫的辛勞破功;往來臺灣與印尼兩地的旅客,也千萬不要違規自該國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違者將遭重罰,切勿以身試法。

另外,行政院長蘇貞昌於昨(13)日除了對防疫同仁表示感謝外,也強調防疫絕對不能有漏洞,倘若中央或地方因懈怠職務致生災害,必依刑法移送法辦,並請政務委員羅秉成及相關機關依法律規定辦理。

蘇院長也表示,關於口蹄疫拔針 1 年,台灣已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提出申請,倘若審查通過,明(2020)年 5 月我國就是非疫區,肉製品即可輸出,光輸出日本的年產值就高達新台幣 550 億元,這是非常龐大的產業。蘇院長說,中國及周邊 10 個疫區國家已鮮少豬肉可食,台灣又是養豬王國,養豬技術高明。過去台糖為調控國內肉製品的大規模養豬戶,未來新市場等著我們,沼氣發電技術也無問題,藉此機會,請農委會、經濟部、台糖及早規劃相關作業。

台灣與丹麥簽立移交受刑人協議

我國與丹麥經多年研議,終於達成協議,於 2019 年 7 月 8 日在本部蔡部長清祥、外交部吳部長釗燮在場見證下,由駐丹麥代表處李大使翔宙、當時之丹麥商務辦事處倪安升處長,在我國簽署「駐丹麥代表處與丹麥商務辦事處移交受刑人協議」。

法務部說明,跨國受刑人移交制度,使受刑人得以返回原國籍國執行剩餘刑期,抑且便利受刑人家屬探視,彰顯人道精神,有助於受刑人將來重返社會,達到教化之目的。而本協議為我國與丹麥繼先前簽署之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後,13 年來再次簽署之國際協定。本協議配合 2013 年 7 月 23 日施行之「跨國移交受刑人法」,在受刑人表達意願,提出申請並符合一定條件下,使受刑人能返回本國執行刑罰,以收教化之效。

法務部也在 12 月 11 日首次移交丹麥籍受刑人。法務部說,本次移交之丹麥籍受刑人係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遭我國法院判處 9 年有期徒刑確定。丹麥法院亦尊重我國法院判決,而就此丹麥籍受刑人移交返國服刑之刑度,作出有期徒刑 9 年之轉刑裁定。

圖為法務部長蔡清祥
圖為法務部長蔡清祥。
(圖/中央社)

法務部在收到丹麥法院之轉刑裁定後,旋即召開「跨國移交受刑人審議小組」提交審議。經出席委員審酌相關要件,認本件丹麥籍受刑人符合跨國移交受刑人法第 18 條遣送受刑人之條件,而同意遣送該丹麥籍受刑人返丹服刑。嗣由本部核發遣送受刑人命令,交由該受刑人服刑監獄所在地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下稱桃園地檢署)執行。

法務部表示,為順利進行移交,本部與桃園地檢署、本部調查局及該局桃園市調查處、矯正署及該署臺北監獄、內政部移民署、外交部、丹麥商務辦事處、丹麥警方共同合作完成相關之準備與安排。丹麥方並指派 2 位警官抵臺,於本(12)月 11 日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在桃園國際機場完成移交程序,將該名丹麥籍受刑人移交丹麥警官搭乘班機返丹服刑,於昨(12)日順利返抵丹麥並發監執行。

法務部說明,截至目前為止,我國已移交 7 名德籍受刑人、1 名英籍受刑人、1 名丹麥籍受刑人分別返回德國、英國及丹麥繼續服刑。未來本部將依照與各國所簽署之移交受刑人協定(議),依據跨國移交受刑人法之規定,持續辦理受刑人跨國移交事宜,使在異地服刑之受刑人能返回其原籍國繼續服刑。在執行司法判決實現社會正義之同時,亦彰顯人道精神及矯治成效。

台灣、德國正式簽署轉型正義共同合作意向書

根據駐德大使謝志偉的臉書貼文,昨(12)日謝志偉以台灣駐德代表身分和德國駐台代表在柏林史塔西檔案局簽署了「台德轉型正義共同合作意向書」。爾後台德之間的合作關係在「經濟、教育、文化等項外,更上層樓,又多了一項極具意涵的合作項目。

謝志偉大使表示,這項合作計畫的源起是 2016 年 11 月,文化部長鄭麗君來柏林訪問時,謝大使陪鄭部長參訪行程之一就是「史塔西檔案局」,也就是惡名昭彰,東德共黨政權專門負責監控、審訊人民的國家安全局。當時鄭部長誠懇的態度、所提皆屬言之有物的問題,皆令部長級而地位隆崇的前東德國安檔案專責處理特使楊恩(Roland Jahn)印象深刻,而鄭部長對楊恩特使在東德時代的勇敢不屈之抗暴精神亦十分敬佩。

台德雙方簽立轉型正義合作意向書。
台德雙方簽立轉型正義合作意向書。圖右為謝志偉大使,圖左為楊恩特使。
(圖/謝志偉大使臉書)

謝志偉大使說,歷經整整三年,其間台灣國家人權館、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景美人權紀念園區分別成立,在駐德代表處的穿針引線下,人權館館長陳俊宏來訪德國,楊恩特使訪台灣,終於由文化部和外交部促成了今天──美麗島四十周年的第三天──台德「轉型正義共同合作意向書」,在場除了楊恩特使外,還有兩大執政黨的國會議員見證:基民黨的 Klaus-Peter Willsch先生及社民黨的 Katrin Budde。

謝志偉大使最後表示,德國轉型正義的歷史經驗及台灣轉型正義的特殊經驗將有互相映照及學習的實質交流,我們駐德代表處能參與其中,甚感榮幸。

諾魯共和國總統安格明伉儷訪問臺灣

諾魯共和國總統安格明(Lionel Aingimea)伉儷應中華民國(臺灣)政府邀請,於本(2019)年1 2 月 13 日至 17 日率團來臺訪問,以增進兩國情誼,外交部今(13)日表達誠摯歡迎。

安格明總統伉儷此行偕同磷礦暨重建公司部長艾力克(Reagan Winson Aliklik)伉儷、外交暨貿易部副部長皮里斯(Asterio Appi)伉儷等人訪臺,將會晤蔡英文總統,接受蔡總統及外交部長吳釗燮伉儷款宴,並將簽署臺諾航空服務協定(Air Services Agreement),及參訪政經文化建設,以深入瞭解我國經社發展,並從中與我共尋新合作契機。

蔡總統今日歡迎諾魯總統安格明
蔡總統今日在總統府以軍禮歡迎諾魯總統安格明。
(圖/中央社)

安格明總統具豐富法律背景,長期為人權發聲,曾擔任司法暨邊境管制部助理部長、多元文化部助理部長、公共服務部助理部長及國會議員等政府要職,於今(2019)年 8 月當選總統,並曾於今年 9 月底自紐約聯合國大會結束後,特地訪臺過境轉機,表達堅定友我立場,強調臺諾關係親如家人。本次再度率團訪臺,不僅是安格明總統自上任後首度來臺國是訪問,更是首度赴他國進行正式訪問。外交部感謝安格明總統用實際行動證明諾魯政府對臺諾雙邊關係的重視及支持。

臺灣與諾魯共享民主、自由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兩國長期在農漁業合作、公共衛生、教育、潔淨能源及基礎建設等領域密切合作,雙邊關係誠如安格明總統所言如家人般緊密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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