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裁處違法節目 呼籲媒體落實專業自律

圖為中天支持者26日在場外抗議,揮舞旗幟表達「反關台挺中天」。(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4)日裁處違法節目,台視、台視新聞台、壹電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東森新聞台、中天新聞台及 TVBS 新聞台、民視無線台、民視新聞台、壹電視新聞台、寰宇新聞台灣台等,皆有違規事項而被處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4)日第 936 次委員會議審議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決議計有 23 件予以核處,其中違反妨害兒少身心健康規定 7 件、違反妨害公序良俗規定 12 件、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規定 1 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規定 1 件、違反節目應與廣告區隔規定 2 件;另有 3 件發函改進。

有關違反兒少身心健康部分,包括台視(主頻)、台視新聞台、壹電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東森新聞台、中天新聞台及 TVBS 新聞台等7個頻道,2019 年 12 月 2 日播出一群未成年男女至 KTV 慶生,發生集體公然霸凌一名未成年少女,相關霸凌內容易引發兒少仿效,分別予以核處 20 萬到 40 萬元不等罰鍰。

圖為日前針對中天新聞台換照,通傳會(NCC)召開聽證會,參考當事人與專家鑑定人之意見。
(圖/中央社)

有關違反公序良俗部分,包括台視、台視新聞台、中視綜合台、中視新聞台、民視無線台、民視新聞台、壹電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東森新聞台、中天新聞台、TVBS 新聞台、寰宇新聞台灣台等 12 個頻道,2019 年 12 月 30 日報導一名寵物店打工少年遭主管抽打腳底板之內容,除重複播出暴力內容外,相關新聞呈現恐對施加於青少年之暴力合法化,分別予以核處 20 到 80 萬元不等罰鍰。

有關違反兒少法部分,東森新聞台 2020 年 1 月 6 日「1200 東森午安新聞節目」報導女藝人離婚爭兒新聞,因內容足以識別兒童身分,予以核處 3 萬元。

擔任鑑定人的專家學者多數認為,中天在過去6年裁罰件數、罰金總額都是新聞台中最高的,內控機制明顯有缺陷,無法針對報導內容實際改善。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9年10月26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6日舉行中天換照聽證會,擔任鑑定人的專家學者多數認為,中天在過去6年裁罰件數、罰金總額都是新聞台中最高的,內控機制明顯有缺陷,無法針對報導內容實際改善。
(圖/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有關違反節目應與廣告區隔規定部分,幸福空間居家台及東森財經新聞台分別在 2020 年 5 月 16 日及 30 日播出「幸福空間」節目,因涉及推介宣傳呈現特定設計師/廠商作品及服務,致節目與廣告未能明顯區分,分別予以核處警告及 20 萬元。

另決議發函改進部分,TVBS 新聞台 2020 年 3 月 22 日「晚間 67 點新聞」節目,報導「印尼三寶瓏停課 排華事件頻傳」新聞,因過度仰賴單一消息來源,致有查證未盡周延,考量報導內容事涉臺灣在東南亞外交與在地國人公共利益,建議業者日後於採訪時應多元交叉比對,並引用其他國際媒體或官方消息謹慎處理。其次,東風衛視台及台灣綜合台分別於 2020 年 5 月 22 日、25 日播出「幸福空間」節目,建議業者於揭露置入者訊息應清楚明顯,避免有鼓勵購買產品或服務之情形。

NCC 再次呼籲,該會對於電視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均予以尊重,惟播出內容前,應注意兒少身心與善良風俗之保護,並落實節目分級規定及避免節目廣告化,以符合法令規範,同時維護閱聽眾之權益,共同建構健康傳播環境。

Tagg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