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一勞動節,各大媒體皆關注台鐵工會號召員工集體合法休假、行使不加班的權利。有論者批評這是損人利己,網路論壇中也一如三年前長榮空服員、華航機師罷工期間,出現「不爽不要做」的反彈聲浪。
即便交通部長王國材再三承諾偏遠路線及小站營運不受影響、並表示現有員工薪資福利不會減少,但綜觀台鐵員工數十年來反對公司化的歷史與近年幾起的鐵路重大災害相關報導,可以見得長年以來政府高層與台鐵基層之間的矛盾與衝突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解釋完畢。
回顧近兩個月的新聞可以發現,3 月 23 日,工會早已向社會大眾及政府預告,可能發動依法休假來表達對公司化草案的不滿。為了顧及返鄉、出遊乘客的權益,除了交通部早該做好協商破裂的因應及疏運方案,筆者認為,國人應以正常心態看待台鐵工會的行動。
「你要爭取權益可以,但不要影響到我!」
這是多數受影響的乘客一定會有的感覺。但凡事不會處處讓人滿意,完美的解決方法並不存在。曾有法律學者指出,涉及公眾的社會服務產業中,無可避免的會影響第三人。不能以公益、第三人利益或服務機能為由來作為是否可以罷工的界線,除非碰觸到人民生命與健康或違反比例原則,那另當別論。
員工透過參與工會表達對於經營的理念與改革的建議方案,以及運用爭議行為增加談判的籌碼,這在國外十分常見。今年 1 月,法國最大的小學教師工會發動近八萬名教師參與的罷工來抗議政府的防疫政策變化過於頻繁;去年 8 月,德國火車司機與德國鐵路公司未能達成加薪協議,工會便在一個月內發動兩次罷工;2019 年 11 月,韓國鐵路工會也發動歷時五天的罷工行動,為的就是訴求人力增加、工資調高。台灣民眾對於「一人一票選出立委、總統」的政治民主十分熟悉,但談到「員工共同參與治理、營運方針共同制定」的經濟民主就非常陌生。
《報導者》在 3 月 28 日指出,由行政院擬定台鐵總體檢報告中,144 項待改善事項竟有 109 項解除列管,且僅有 29 項完成。雖然台鐵局在今年 3 月 30 日強調,即便解除列管仍會定期考核,不能只看數字論斷改善成果。我們可以從許多新聞及工會回應中發現,無論是支持公司化或反對公司化,安全的鐵路、效率的提升,是政府、工會與乘客對改革台鐵的共同的期望。
筆者亦為長期搭乘高鐵、台鐵南北往返的乘客,如工會與政府針對公司化法案未達共識,在端午節及中秋節亦可能遭受影響。但在此依然呼籲讀者,與其用「自私自利」、「為何要逼宮乘客」等短淺評論看待爭議行為,在達成協議之日到來之前,不如仔細觀察支持與反對公司化法案各自帶來的利益與損害。畢竟只有自己獨立思考,才能避免盲從。期許有一天,台灣人能夠將合法參與工會為勞動權益發聲,看得像對商品有不滿依既有管道向客服反應意見一樣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