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來自中國的醫學期刊報導在台灣網路上掀起軒然大波。該研究詳述了一例「成功」將一位早產女嬰的腎臟與腹主動脈一併摘除、移植至成人男性身上的案例。據文中記載,這名僅出生兩天、體重 2.2 公斤的早產女嬰尚未經過完整搶救即被判定「無生命徵象可挽回」,隨即成為器官來源。
許多台灣民眾對此表示極度不安 —— 不只是因為移植技術的驚悚細節,而是整起事件所揭露出的倫理與制度問題:一個原本有機會活下來的女嬰,為什麼會在尚未穩定病況前就被「轉化為資源」?在這過程中,誰擁有發言權?誰決定她的命運?
這不僅是醫療倫理的問題,更牽涉到性別不平等、家長在極端體制中的選擇困境,以及一整套壓抑而封閉的國家權力機制。
嬰兒不該是器官供應鏈的一環
根據該篇論文描述,醫療團隊在女嬰出生後不到 48 小時內完成了器官摘除與移植手術,而「捐贈」手續由其父母同意。然而,這是否符合所謂「知情同意」的標準,值得質疑。醫學倫理要求器官摘除必須在明確、無可挽救的死亡判斷後,且經過家屬在無脅迫狀態下的充分理解與自願同意。但在中國制度下,「腦死亡」判定缺乏獨立審查機制,而醫院在技術壓力與器官供體短缺下,往往有動機「提前判定死亡」。
這對父母殘忍嗎?是也不是。我們無法忽視這對父母所處的困境。儘管「中國夢」主旋律吹得很響,但事實就是:在一個人命無足輕重、倫理不受重視的社會裡,醫療商品化與社會階級分化必然更加劇烈。貧困家庭面對無法負擔的早產兒醫療費用,很容易被迫「理性選擇」—— 將嬰兒的身體換作補貼費用的籌碼。他們的選擇,可能源於一種制度性冷漠所強加的「生存邏輯」。這反映的正是我們「不想變成」的那種社會。

如果是兒子是否就不會那麼容易被「捐掉」?
雖然該篇醫學報告中也記載了另一名男嬰的器官移植案例,但社會對「女嬰被取腎」的震撼反應絕非偶然。這正說明,女性生命在中國的社會結構中,往往更容易被放棄、更快地被制度性地資源化。我們不禁質疑:如果她是男孩,是否更有可能獲得積極搶救與生存的機會,而不是迅速被轉化為「醫學資源」?
台灣網路社群上,女性使用者對此事件表達強烈關切,不只是因為醫師與父母聯手「放棄」一個在仍然極有可能存活的女嬰,把她的腎臟移植給成人,在台灣的文化價值觀中難以想像,更在於這個盤旋在心中、永遠無法消除的質疑:「如果是兒子呢?會不會就能活下去?」
什麼樣的社會文化,讓一個女嬰的生命比不上她的器官?她的存在,從未被當作「完整的人」,而只是一種可交換的零件。
在這起女嬰器官移植案例中,性別因素無形中成為了一種「默許的風險分擔」,尤其是在一個傳統上更重視男性生命價值的社會中。這絕非沒來由的擔憂:女性在這類醫療決策中,是否被默認為更容易「捨棄」的對象?過往的一胎化政策和重男輕女的文化影響深遠,使得女嬰在生命起步階段就可能面臨資源分配的不平等。她的腎臟成為了另一個生命的延續,但她自己的存在卻未被充分視為有意義的努力目標 —— 這種生命價值的落差正是性別不平等的核心體現。
台灣的器官捐贈制度一直以透明和倫理為核心,我們始終小心的避免在制度執行中忽略弱勢群體的特殊需求,女性主義社群的監督力量也很強大。然而這些價值,在中國面前可謂毫無用處。我們真該懷疑,那些曾頻繁赴中執行器捐手術的台灣醫生,是否已經加入了這場以人命為芻狗的共謀。
中國近了!你究竟會是Tank,還是那個被移植去給Tank用的「無名人士」?
然而,話說回來,這場輿論震盪的引爆點,其實並非始於學術論文,而是一位台灣歌手的公開發言。4 月七日,台灣歌手 Tank(呂建中)在個人社群平台上透露,自己赴中國接受了心臟與肝臟的雙器官移植手術,並在貼文中感性表示「感謝祖國醫療技術的幫助」,甚至強調「祖國好棒」。
不少網友質疑,在台灣等待一個器官就要排隊很久了,他一口氣移植兩個器官為何幾乎沒怎麼等到?以及,為何一位身為外籍人士的台灣藝人能在中國迅速完成號稱「亞洲首例雙器官移植」?更敏感的是,Tank 長年罹病,其實已有器官移植需求多年,卻在中國「短期內一次完成」,這不僅引發對中國器官來源的疑慮,也讓人聯想到前述中國對高官政要「器官優先」的制度性安排是否已擴及名人與統戰對象。
Tank 的發言,無意間成為了放大器 —— 它讓許多原本對中國器官移植制度所知不多的大眾,首次將個案與制度性的倫理爭議連結在一起:一個人能夠這麼快取得兩個器官,他排在誰的前面?那些等不到器官的人是誰?而這樣的移植機制,是醫療成就,還是政治篩選的結果?
是「台灣技不如人」腦羞,還是你中國根本沒下限?
奇怪的是,《風傳媒》竟在這時推出邏輯十分神奇的報導,指稱一位在中國執業的不具名台灣中醫師受訪表示,台灣網路對歌手 Tank 在中國接受雙器官移植的質疑,根本是「輸不起」、「玻璃心」,並直言「中國醫療早已反超台灣,現在才知道,只能靠造謠活摘器官來找面子」。他並回憶 2007 年曾在上海三甲醫院因哮喘急診,發現醫療設備遠遜於台灣,但強調「這些年來變化很大,硬體與軟體的進步只是時間與資金問題」。

圖/翻攝自風傳媒官網
該醫師強調,自 2010 年起,上海醫療已突飛猛進,不少在地台人也開始選擇加入中國醫保、不再回台使用健保。他以 Tank 為例,認為雙器官手術「不過是現代醫學的正常發展」,外界將之與器官移植黑幕聯想,是「活在過去的落伍心態」。
有人批評《風傳媒》幫中國講話,但也許也不用問動機如何,而是「技術的成熟能證明來源的道德性」嗎?這是個很簡單的問題。中國醫療若真的很「進步」,喔,恭喜啊!?但是,它的進步,是建立在怎樣的生命代價之上?富有的權貴、有統戰價值的外國人竟能優先拿走器官,我們要這樣的社會嗎?這是對的嗎?
在台灣,器官捐贈制度建立在法律與倫理雙重監督之上,除需經「腦死判定小組」的多重認定外,相關資訊也須公開透明。政府與非營利機構如「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的運作,則進一步確保捐贈意願的自主與真實。
這樣的制度之所以成立,除了有一套相對健全的法制與民主基礎外,更與台灣社會活躍的民間監督力量密不可分。女性主義團體、公民監督機構、新聞媒體 —— 正是這些跨界組織的行動,迫使制度不得不對生命與尊嚴負責。
中國的案例告訴我們,一旦缺乏制度與社會力量的制衡,醫學技術可以快速地從「救人」變成「奪命」。
法規的表象與現實的裂縫:從「隆星宇案」看中國制度破口
這並非中國第一次因可疑器官來源而掀起輿論風暴。我寫過,2024 年春天,24 歲中國研究生隆星宇僅因膝蓋扭傷未能使用醫院推薦支架,便突發肺栓塞猝死,器官被「自願捐出」,傳聞受益者為多位中共高官。官方將其塑造成「器官捐贈英雄」,其校長甚至於畢業典禮中以此作為正面教材,但中國網民卻普遍質疑其死因是否被隱瞞、器官是否為自願捐贈,懷疑這不過是又一次將個人身體資源轉化為統治階層福利的例證。

圖/翻攝自人民網
更諷刺的是,同年中國官方才剛修訂《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條例》,條文明確禁止買賣與未成年人活體器官摘除,並強調「自願原則」。但幾乎同時間,中共 14 個部會聯合發布政策,要求「五年內每年器捐登記人數成長 10% 以上」,甚至將器捐率納入政府考績指標,顯示法規條文與行政操作存在高度張力。
從「死刑犯器捐合法化 → 政府聲稱廢止 → 外媒揭露數據造假 → 政策再包裝」這條無盡循環的路徑來看,中國的器官制度改革更像是一次次政治化的公關操作,而非真正以人命為本的醫療倫理演進。
國際視角:中國衝擊全球醫療倫理體系
根據《世界醫學會赫爾辛基宣言》與《伊斯坦堡宣言》,人體器官不得商品化,亦不得在非自願或不透明情況下進行移植行為。中國雖表面上於 2015 年宣布終止死刑犯器官來源,但外界一直質疑其器官移植來源的真實性與透明度。
本次早產女嬰的案例再度凸顯,中國在「器官捐贈制度現代化」的表象下,依然存在以技術之名掩蓋倫理破口的可能。而這樣的體制漏洞,不僅是中國內部問題,更可能對全球醫療合作與倫理標準造成嚴重衝擊。
如果一個國家的醫療研究可以將未充分死亡的嬰兒視為器官供體,其他國家的醫療倫理還能否獨善其身?
世界主要國家器官移植制度比較
| 國家 | 是否允許死囚器官 | 腦死判定標準 | 器官來源透明度 | 是否有等待名單管理機制 | 是否允許金錢交易 |
|---|---|---|---|---|---|
| 中國 | 曾長期使用,2015年起聲稱停止 | 不透明,判定機制常未獨立審查 | 極低,資料未公開,缺乏第三方審查 | 無獨立第三方名單管理,分配流程不明 | 非法但常見,存在灰色地帶 |
| 台灣 | 禁止 | 雙主治醫師+第三方確認,須通報衛福部 | 公開透明,有官方統計與配對機制 | 有,由「移植資料庫中心」統籌管理 | 完全禁止,違者處罰 |
| 美國 | 禁止 | 需由兩名不涉移植的醫師獨立認定 | 公開透明,由UNOS監督與數據公開 | 有,由UNOS全國統籌 | 完全禁止,嚴格執法 |
| 德國 | 禁止 | 需專業腦死小組認定 | 透明,經由德國器官移植基金會(DSO)管理 | 有,由歐洲移植網與DSO共同管理 | 完全禁止,違者將面臨刑事處罰 |
| 日本 | 禁止 | 明確法規規定並須多重確認 | 極為嚴格,強調倫理審查與家屬同意 | 有,配對機構國家層級管理 | 完全禁止,社會文化亦嚴厲排斥 |
沒有尊嚴的世界,是豬狗不如的世界
台灣終於開始全面關注中國器官移植背後的倫理問題,是一個重要的發展。不僅是因為它攸關我們對惡鄰的認識與觀察,更因為這樣的警訊也提醒我們:任何制度一旦缺乏對生命的敬畏與對弱勢的保障,都可能走向文明的反面。
在推動器官捐贈的同時,三項原則不能拋棄:資訊透明、自主意願、生命平等。唯有如此,器官捐贈才能真正成為「生者助人、逝者安息」的倫理實踐,而非一場「技術的勝利、倫理的潰敗」。

圖/中國民航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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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 良嶼‧ July 11,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