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控告歐盟執委會:溫室氣體排放標準過低、不應漂綠航空業!

環團在德國發起針對環境永續發展、降低使用化石燃料的示威遊行  圖/X@CANIntl

非營利組織氣候行動網(Climate Action Network)和全球法律行動網(Global Legal Action Network)向歐盟普通法院控告歐盟執委會,指稱歐盟在運輸、農業等領域設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限制是非法的 —— 但並非主張歐盟應該解除這些限制,反而應該提高限制

週二(8 月 27 日)環保運動團體表示,《巴黎協定》控制全球暖化升溫的目標為:(1)將在本世紀末前全球升溫控制在相較於工業化前上升 2°C 之內,並(2)致力達到控制在 1.5°C。要達到這樣的目標,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必須在 2030 年前大約要減少一半。

但歐盟目前的規範要求歐盟成員國在農業、運輸等領域的排放量從 2005 年的水準減少 10~50%,這樣可以讓歐盟到 2030 年的淨排放量相對於 1990 年減少 55%。不過這樣並不足以達到《巴黎協定》的目標。

環保團體認為,歐盟是全球富裕且在歷史上曾經是大量排放溫室氣體的地區,理當設定更高的目標來減少排放,目前的設定顯然不足,因此向法院提起告訴,希望迫使歐盟提高 2030 年的排放要求。

歐洲普通法院已經給予本案優先地位,也就是說,可能在 2025 年審理。

二氧化碳排放量恐怕只是氣候變遷問題的冰山一角
航班飛機所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才是航空業在氣候變遷議題上衝擊最大的一環。這些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包括氮氧化物、凝結尾和懸浮微粒。
圖/2024 European Federation for Transport and Environment AISBL

同樣在週二,有五個團體向歐洲普通法院提起另一項訴訟,主張歐盟執委會不該將航空業列入「歐盟永續分類標準」(EU sustainable finance taxonomy)。這個分類標準是一份綠色投資清單,名列這份清單就有資格從投資者和銀行獲得綠色融資。

新修訂的分類標準視航運和航空為「過渡性」活動。歐盟認為投資新的、更省油的飛機有助於應對氣候變遷,理由是這可以推動零排放飛機商業化之前的舊飛機退役。此外歐盟也認定使用液化天然氣的船舶屬於綠色清單,理由是液化天然氣所產生的二氧化碳少於石油,雖然液化天然氣也是一種化石燃料,且會產生強效的溫室氣體甲烷。

環保活動團體表示,歐盟將完全依賴化石燃料的飛機和船舶標記為氣候友好型,是一種漂綠的作為,「就航空及航運的標準向投資者發出完全錯誤的訊息」。

參考新聞來源:
2024/08/28 Reuters(路透社) EU faces lawsuits over emissions rules, ‘green’ label for planes
2024/08/28 Sustainable Views(英國金融時報永續觀點) European Commission faces ECJ lawsuit for adding shipping and aviation to green tax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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