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第 28 次會議(以下稱 COP28)上,18 個國家達成設置「損失與損害基金」(Loss and damage funds)並且在前 48 小時內,募集到 7.25 億美元。但是過去兩年裡,有 55 個成員國因氣候變遷損失了 5,250 億美元,相較整體開發中國家的損失每年因氣候變遷損失 3,000 億美元,損失與損害基金只是杯水車薪,聊備一格。
經濟大國、溫室氣體排放第一大國中國、印度不在損害補償的對象之列,卻要求可以得到損失與損害基金的補償,因為中印兩國自稱是「開發中國家」。而主辦單位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也是開發中國家,則是捐出 1 億美金。
何為「損失與損害基金」?
損失與損害基金的主要目的,是向遭受氣候相關災害打擊的窮國提供財政援助,以便它們能夠重建家園。它跟氣候調適基金不同,損失與損害基金是指因損害是無法再適應氣候影響或為其做好準備的情況。
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經過多年的意見分歧,2022 年在埃及舉行的 COP27,原則上同意設立損失和損害基金,並於 2023 年 COP28 開始實施,迄今為止約 7.25 億美元的資金承諾。
誰該出錢?已開發國家還是溫室氣體排放大國
世界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國美國和其他已開發國家表示,中國和印度不僅應該跟著一起大幅減碳,採取有效的行動,而且還應該捐款。
但中國和印度不這麼認為,反而認為跟美國和英國等已開發國家的歷史排放量相比,自己的高排放量是最近才開始的,同時聲稱,正如 1992 年簽署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所規定的那樣,中國和印度仍然是開發中國家,因此有資格獲得損失和損害基金的補助。
自 COP27 召開以來,各國就開始激烈爭論如何讓損失和損害基金發揮影響力,最終在 2023 年 10 月達成一系列建議,並在 COP28 達成共識,並「敦促」已開發國家支持,並「鼓勵」其他國家自願支持該基金。
同時明確指出所有開發中國家都有資格申請資金。只是,這仍無法解決中國和印度等主要開發中經濟體是屬於支付方還是獲補助方。一位來自西方國家、不願透露姓名的談判代表說:「資金來源仍然是一個目前懸而未決的主要爭議問題。」
過時的區分:1992 年時的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
2006 年,中國超越美國,成為全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但中國和印度都認為,氣候危機是已開發國家早在 1950 年代工業化時期開始就排放溫室氣體所造成的。這兩個亞洲大國也指出《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中的「共同但有別的責任」原則,這基本上意味著雖然所有國家都有責任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但責任比例取決於各自的承諾與發展需求。
部分民間社會和氣候運動團體支持同樣的論點。但是,已開發國家認為這種國家分組方式已經過時。美國在 2023 年 6 月參議院法案《終結中國開發中國家地位》(Ending China’s Developing Nation Status Act),雖然目前為止尚未投票。
全世界的國家在 1992 年被區分為已開發國家或開發中國家,然而,經過 30 年,世界局勢已經發生許多變化,特別是像中國和印度這樣的國家,既是世界主要經濟體,也是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國家之一,早已不能稱之為「開發中」國家。
就全球暖化上,開發中國家也可以享受較寬鬆減碳義務,因為已開發國家常被批評開發中國家的碳排常常是因為已開發國家投資所造成的碳排。可以理解的是,已開發國家的企業,為了避免碳排究責,也會前往開發中國家投資,規避自己國內的批評與義務。
開發中國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捐1億美金
相較之下,開發中國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則在 COP28 樹立榜樣,提供了 1 億美元。一位西方國家的匿名談判代表說:「我們希望不僅是中國和印度,還有沙烏地阿拉伯等其他國家,根據 1992 年的名單,這些國家都是開發中國家,更得將自己視為基金的捐助者而不是接受者。」
以中國來說,中國作為世界主要經濟體,對外發展一帶一路,早已不符合開發中國家的資格,原因是根據世貿組織的「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開發中國家可以享受關稅減免、延長協商期限等超過 150 項的好處。這也是為什麼 2001 年加入世衛組織的中國,受惠於開發中國家地位,遲遲不願意放棄的原因。
中國雖然有很多外國投資,但是本國投資亦不斷增長,中國許多碳排高的跨國巨型企業,則受惠於中國的開發中國家地位。不過,開發中國家一詞造成相對落後的觀感,中國不願意被矮化也不願意放棄利益,常自稱自己是「最大的開發中國家」。
小島嶼國家聯盟首席損失和損害融資談判代表 Michai Robertson 認為,中國和印度等主要經濟體需要履行跟該基金合作的道德責任,他說:「建議中出現『鼓勵其他各方提供資金』一詞,是整個委員會(包括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認可的,需要已開發國家以外的各方也參與其中。」
參考資料連結:
COP28
Ending China’s Developing Nation Status Act
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2023/12/05 BBC COP28: Should India and China benefit from a climate damage f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