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武派港獨青年在美駐港澳總領事館前遭捕

香港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圖/美國之音記者湯惠芸/公有領域)

香港警方 10 月 27 日逮捕三名學運成員,其中包含自稱「勇武派」的 19 歲港獨青年、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前「學生動源」成員 17 歲的何忻諾,與 16 歲的陳渭賢。香港警方事後證實並表示,被捕三人涉嫌自 9 月迄今,在網路上發表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違反香港國安法第 21 條。據當地報紙《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報導,鍾翰林是前往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美國政府政治庇護,而遭事先埋伏於美國總領事館前的國安處人員逮捕

「學生動源」係 2016 年創立的香港獨立派組織,2020 年 6 月《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通過當天,立即在網路上宣布解散香港本部與全體成員、並表示將成立海外分部繼續推動香港獨立。7 月底,鍾翰林等人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的罪名遭逮,被要求不能離開香港且須定時向警署報到後,獲准交保在外。據當地媒體報導,其應於 27 日前往警署報到,但擔心「有進無出」而事先向居英港人組織 Friends of Hong Kong 尋求協助,原定當日向美國駐港澳總領館尋求庇護,但為時尚早,美國總領事館尚未開放,因而於附近遭事先埋伏於此的國安處人員逮捕。

2019年反送中示威者高舉美國國旗,占領大馬路,與防暴警察對峙。  圖/中央社/張謙香港攝

首先披露鐘翰林等人欲尋求政治庇護的《南華早報》隨後也報導,當天另有 4 名香港人曾進進入美國總領事館疑似尋求庇護遭拒後離去,其中至少一人與反送中抗爭運動有關。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就當日的事情受媒體採訪表示,暫時沒有任何評論。依據相關國際條約或慣例,外國使領館範圍內,該派駐國擁有優先管轄權,駐在國應得使領館同意始可進入執行公權力

國際法概念上「外交庇護」是指,外國使領館基於條約或駐在國同意,給予第三國或當地國政治犯保護,駐在國政府人員非經同意不得進入行使管轄權。目前國際法普遍認為,對於與使領館原先職務不相符的用途,不具優先管轄權限。美國一直以來對於「外交庇護」的運用相當謹慎,以避免引發兩國更進一步的緊張關係。

參考新聞:
2020/10/28 朝日 香港活動家ら4人、米国への亡命認められず 地元紙報道
2020/10/28 読売 香港の民主活動家4人、米総領事館に政治亡命を求め入館…退館させられる
2020/10/27 共同 香港米総領事館に活動家駆け込み 亡命拒絶と報道、対立回避へ
2020/10/27 日経 香港活動家4人、米に亡命申請か 香港紙報道
2020/10/27 産経 香港活動家4人、米に亡命申請か 現地報道、総領事館駆け込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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