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目前的憲法是由先前軍政府在 2008 年所實行的,憲法允許武裝部隊總司令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獲得政府權力。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領軍的執政黨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發起修憲案,降低軍方權力並下修修憲門檻。但在 2020 年 3 月 10 日和 11 日的討論與表決之後,由於軍方在國會佔有四分之一席次,因此表決結果未超過現行門檻:四分之三,憲法修正案再次受挫。
全國民主聯盟的國會議員希望廢除緬甸憲法第 412(a)條。該法條允許總統在緬甸主權受威脅或發生叛亂的情況下宣布緊急狀態,但要求總統需要跟軍方主導的國防與安全委員會(National Defense and Security Council, NDSC)進行協調,若是沒有國防與安全委員會,總統必須諮詢軍方總司令、副總司令以及國防和內政部長。此外,除了任命議會和緊急情況委員會的成員,軍方還可以任命自己的上司:國防部長以及內政和邊境控制部長。這使緬甸軍方可以控制警察、情報部門和邊防部隊以及武裝部隊。目前緬甸的法律架構讓軍方可以牢牢控制國家。
另外,根據 2008 年的緬甸憲法,緬甸國會分為人民院和民族院,分別為 224 席以及 440 席。民族院 由 14 個省和邦人民直接選出 12 席,共 168 席再加上軍方保留的 56 席所組成。而人民院則由全國 330 個鎮區個選出 1 席,再加上軍方保留的 110 席所組成。因此,緬甸國會席次有四分之一是保留給現役軍官。此次全國民主聯盟也提案欲將修憲門檻從四分之三降低到三分之二,使將來更容易更改憲法,但此修憲案同樣遭到否決。
《經濟學人》評論緬甸軍方拒絕讓緬甸從有「守紀律的民主」轉變成較為簡單的「民主」,正如同用憲法來讓翁山蘇姬無法參選總統一樣。澳洲格里菲斯大學的學者 Andrew Selth 認為,緬甸國防軍(Tatmadaw)視自己為國家的守護者,從未將軍事和政治角色區分開。德國紐倫堡大學 Marco Bünte 認為,長期的軍事統治實際上使軍隊與各地區融合在一起,導致法院和官僚本能地站在緬甸國防軍身邊。
參考來源:
2020/03/12 Radio Free Asia Myanmar Ruling Party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s Again Thwarted
2020/03/12 The Economist Myanmar’s army blocks constitutional refo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