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4 月,路透社報導指出約 100 家中國企業涉嫌對台灣半導體產業及其他科技公司展開非法挖角,台灣法務部調查局於 2020 年 12 月成立專責小組,打擊非法挖角行動。今(20)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修正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可為外國、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等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重可處 12 年有期徒刑,罰金可視不法所得利益加倍。同時,本次修法也新增經濟間諜罪,任何人從事經濟間諜竊密,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洩漏給外國、陸港澳或境外敵對勢力,最重關12年,罰1億元,未遂者也罰,若所得利益龐大,罰金可以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