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法務部均表贊同:提高過失致死罪刑度有其必要性 by 王義銘2021-10-252021-10-25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召開「從近期重大公安傷亡事件探討刑法過失致死罪爭議」公聽會,邀請多名學者專家及政府官員討論。現行刑法第276條條文規定,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對此長期以來,外界質疑過失致死罪刑度過低,盼能修法提高。
政院拍板通過「李義祥條款」 過失致死情節重大最重判10年 by 霍布斯潘2021-04-222021-04-22 今年清明連假,發生太魯閣號公共安全事故,造成 49 人死亡,肇事人李義祥等人移送法辦,對此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行政院院會今(22)日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 183 條、第 276 條有關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等罪修正草案,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安全,並維護大眾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