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被高薪條件吸引,至柬埔寨當地後失聯、要求高額贖金的新聞震驚社會。桃園地檢昨日(19 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破獲位於柬埔寨的境外摘取器官人口販運集團,並順利羈押集團 3 人後提起公訴。
- 本案檢察官以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34 條第 4 項、第 2 項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及刑法第 297 條 第 1 項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境罪嫌,對被告三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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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吸引「待宰豬隻」 集團分工接力摘器官
桃檢指出,本案被告 3 人共組人口販運集團,並採取分工模式,分別為尋找詐騙對象、管理監督被害人出境,以及尋求器官買家。
- 桃檢指出,在被告的手機中,發現人口販運集團將詐騙受害對象稱作「養豬場」。
詐騙方面,先有人負責取得被害人之信賴,對其佯稱到國外從事行政工作可取得台幣 6 至 7 萬的高薪,在得被害人允諾後,便以疫情為由,安排至醫院做器官的健康檢查。
另一方面,集團也開始聯絡柬埔寨的人體器官買家,談妥「訂金、尾款」價額及集團抽成後,便收取被害人護照及小黃卡,在集團監視下,確保被害人搭機前往柬埔寨。
- 於被害人登機前,集團會先和買家談妥前金 50 萬元,並於下機後 4 小時內再交付 50萬元,並約定集團參與者依分工程度各得 80 萬元、10 萬元不等。
心肝腎、眼角膜全拆! 大難脫逃因買家有「其他器官貨源」
在被告的對話訊息中,也見「全拆」一詞,意旨摘取心臟、肝臟、腎臟以及眼角膜等器官。此等行徑駭人聽聞。
又本案被害人因買家臨時拒絕交易,得以倖免於難而倉促返國。然而,桃檢也指出,本次交易不成的原因,在於買家「已有其他器官貨源」,足見柬埔寨當地器官活摘、買賣市場的盛行。
本案於摘取器官未果後,被告便免犯行曝光,脅迫被害人不得供出犯行,經檢察官認為犯後態度惡劣,因此向法院從重量刑。
- 此外,被告之一和被害人竟有多年的「乾兄弟」情意,然此等深厚情分,卻不敵摘取器官可「分紅」的數十萬元,令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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