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三年的二二八紀念日前夕,監委蔡崇義、范巽綠提出「林宅血案結案報告」,雖然沒有明確得出林宅血案發生的真相,但整份報告內容隱隱聚焦於警備總部,重點是發現以警備總部為主的情治系統,在案發後的調查過程有:介入司法偵查、誤導方向、阻撓偵辦、操弄媒體、包庇犯嫌、運用黑道等六項重大違失,點點滴滴都凸顯惡名昭彰的警備總部很難免責,而且以上違失適用於黨國極權/威權統治下發生的諸多重大政治案件。
中國國民黨蔣家王朝統治時代確實有太多臭不可聞、掩蓋真相的齷齪案件;林宅血案發生後,坊間自始的質疑誠如監委這次調查報告所言:「當時林宅在警總天羅地網嚴密監控下發生血案,以常理判斷,若非情治單位執行或默使其發生,豈有可能成事?」如此質疑在隔年發生的陳文成命案同樣成立。陳文成生前與台灣的通信、電話都受嚴密監控——警備總部有個「彩虹專案」就是專門在監聽異議分子的國際電話。陳文成返台即被警備總部根據「彩虹專案」監聽他與施明德通話的內容予以約談押走,到深夜竟莫名陳屍於台大研究生圖書館旁,整個關鍵內情都遭到隱匿或滅證,以致至今仍懸而未破。
監院調查報告明白指出,林宅血案案發後是由警備總部為首的情治系統組成「三○七會報」,指揮刑事局「撥雲專案」進行偵查,卻對外謊稱是由刑事局「撥雲專案」小組主責調查,掩飾以警備總部等特務主導的真相;該會報更自始排除軍方或情治人員涉案,宣稱血案是「陰謀分子內部報復」及「國際幕後操縱」。連剛奉蔣經國之命成立〈劉少康辦公室〉——掌握指揮情治系統,要「展開全面的對敵鬥爭」——的王昇,也在一九八○年三月一日的日記寫道:「此案發生在高雄暴力事件嫌犯林義雄之家,發生的時間還是二二八的中午,充滿了政治陰謀,事情絕不簡單。由此案可見,敵人心狠手辣,無惡不作,今後問題仍將層出不窮。」此種作為確實有蓄意誤導外界認知、自我洗白及吃案的企圖之嫌。
所謂「陰謀分子內部報復」,就是箭指當時的黨外人士,並以「清查黨外陰謀分子」名義,全面監控異議人士及其家屬,偵辦過程中均以同樣手法操弄媒體誤導視聽。事實上,國安局在上呈蔣經國總統的「日報」就指出:「美麗島(事件)被告家屬、黨外人士、台獨人士、國際有關組織皆不可能犯案」。因此,調查報告研判,兇手可能是「鷹派軍方人物」所為,目的在嚇阻黨外活動、全面掌控及引發衝突,以乘亂奪權。【註一】
警備總部案發前後不但在林宅四周布崗監控,還由該總部電監處進行電話監聽,這份監聽錄音卻被消磁;刑事局「撥雲專案」小組檢送黑道涉及黨外服務處打砸事件的情資,交到警備總部手中也無故消失,滅證嫌疑至為明顯。監察院第一次於一九九六年成立專案調查(監察委員江鵬堅、李伸一)時,調卷時遭受百般阻擾,當時就已懷疑血案是由警備總部特務所為,因而要求行政院指定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針對情治人員涉案嫌疑繼續偵辦,但後來歷經一九九六年、一九九八年、二○○七年、二○○九年四次,由刑事局及高檢署重啟偵查皆無進展,事屬必然。
擅用隱匿滅證手法正是蔣家王朝所豢養的錦衣衛、劊子手所慣用,軍事極權統治下的此類惡例實在罄竹難書。警備總部是於一九九二年被撤銷的,在它撤銷之前的一九八八年就有這類野蠻案例,當時監察院正準備調查雷震獄中被沒收的回憶錄下落,該回憶錄手稿竟然立即遭到粗暴焚毀,執行焚毀惡行的是軍人監獄,該監獄雖隸屬國防部,卻由警備總部監造及管理,因此,帳當然算在警備總部頭上。
雷震是《自由中國》雜誌的創辦人,他於一九六○年九月四日被警備總部以涉嫌叛亂為由逮捕,送軍法審判時,蔣介石直接下令必須判刑十年。他在獄中撰寫了約四百萬言的「回憶錄」,內中諸多批評孫文、蔣介石的話語,除了指責蔣介石誘殺黄埔軍校教育長鄧演達,以及拘禁中國時代的立法院長胡漢民、李濟琛和居正等人之外,還揭開一些祕聞,比如:
民國三十七年春,蔣總统拒絶了美國國務卿馬歇爾建議由管制日本的麥克阿瑟將軍携帶美軍來華幫助國民黨打共產黨,和在重慶拒絶美國羅斯福總统建識中美簽訂『三十年軍事攻守同盟』等,是妄自尊大。又李宗仁任代總统時,曾提出以居正任行政院院長,經蔣總裁表面應允而喑中則手令國民黨秘書長鄭彦棻等密令有關係的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而予以否决,乃是自相殘殺之舉。這些都是使中國共產黨能够在短短時間统一大陸之因素。【註二】
這根本是揭蔣介石的大瘡疤、戳破蔣介石的大謊言,因此,警備總部十餘位特務進入牢房搶走這部「回憶錄」手稿,扣留十八年不還,雷震過世後,他的夫人宋英監察委員提案重啟調查雷震案並索討手稿,軍人監獄在中國國民黨籍監委謝崑山受命調查的一周後,立即將手稿付之一炬,謝崑山是隔了三個月才前往軍人監獄調查。而焚毀當天,黃煌雄立委正在質詢手稿下落,時任國防部長的鄭為元如此答詢:「有關雷震獄中回憶錄手稿及中國民主黨組黨文件的下落,目前保存良好,如要取回,應依軍監規定辦理。」後來才有焚毀的照片被釋放出來證明確實被焚毀了,當時曾造成輿論譁然。
警備總部辦雷案既然受命一定要判刑,就以「匪諜」劉子英攀誣雷震,這種羅織手法經常用在不少政治案上,高雄縣前縣長余登發案就是非常典型的案例。雷震是在預備組黨時,被蔣介石下令逮捕;余登發則是在一九七八年黨外具有組織性型態時被捕,警備總部也是以「匪諜」吳泰安來構陷余登發(一九八九年九月十三日在高雄縣八卦寮自宅死亡,著名的權威法醫楊日松鑑定,是後腦遭鈍器重擊死亡,卻被以意外死亡結案,至今仍是一大懸案)。劉子英事後曾寫懺悔信給雷夫人宋英,敘述他扮演「匪諜」的經過,並於一九八八年八月去中國定居之前,寫了一篇長達萬餘字的「辯誣」文,交當時的《自立早報》全文刊出,「一九六○年雷震案後援會」在公開發表的聲明中還指出:
警備總部深怕劉子英留在臺灣,遲早會洩露該部當年編導他扮演所謂匪諜的內幕,竟趕緊讓劉子英離開了台灣。警備總部可能沒有想到;劉子英在上飛機脫離警備總部的控制與威脅之前,留下了拆穿該部將他製成為匪諜的『辯誣』文。【註三】
劉子英被警備總部送離台灣,算是幸運;在余登發案中的「匪諜」吳泰安是判死刑後立即槍決,徹底封了他的口,那時是蔣經國才剛剛就任總統開始對黨外展開大整肅之際。從雷震案、余登發案、林宅血案到陳文成命案,警備總部把錦衣衛嗜血的角色扮演到了極致。周婉窈教授曾經在一篇文章中說:「從一九五○年開始,台灣就是『絕緣體』,密不透風。」【註四】一九五○年正是蔣經國成為特務頭子,利用特務爪牙及劊子手警備總部/保安司令部,把台灣包封成「絕緣體」的。
另外,從雷震「回憶錄」被焚毀事件,不禁令人質疑究竟還有多少重要資料及政治案真相文件遭到滅證?蔡英文政府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後,一直碰到檔案資料轉移阻礙或資料短缺的難題,這也是從二二八慘案以來所有重大政治案件無法釐清真相,總是只有受害者,卻始終找不到加害者的根本原因,因此,所謂「絕緣」就是絕緣真相,就是在保護極權加害者的「絕緣金鐘罩」——亦即「林宅血案結案報告」中所謂的「包庇犯嫌」的重大違失。
至於「運用黑道」,也是中國國民黨政權蔣家王朝時期所慣用的,遠的不說,一九八四年十月發生的「江南命案」就是典型案例,在林宅血案中「運用黑道」的是何方特務機關不得而知,江南命案卻是由軍情局所「運用」,後續因蔣經國受迫於美國壓力而下令發動的「一清專案」則是由國安局策畫、警備總部執行,數千名被逮捕的「一清」分子全部關押於感訓矯正機構,這些機構也是由警備總部管理。
「一清專案」的霹靂掃黑行動,完全是為了向美國交代,卻又顧慮國內面子問題不願承認江南命案是中國國民黨政權恣意所為,而展開無嚴謹差別的大肆逮捕,採取先逮捕移送警備總部軍事檢察官偵訊,調査他們的不良罪行後才量刑的作法,以致造成不少冤案,引起輿論及民意機關的極多非議。
警備總部是根據一九五二年四月公布的行政命令《台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掌管感訓矯正業務,向來以殘酷嚴厲著名,像早期管理「勇進部隊」——一九五七年間,專門感訓犯罪逃亡回役士兵重返部隊擔任戰鬥任務——就有「地獄部隊」之稱。感訓矯正業務是由該總部保安處第四組另外成立任務編組的「感訓組」負責,專責收訓各司法、軍法機關宣付保安處分及警察機關依法移送執行矯正處分之各類人犯,施以感化教育及職業技能訓練。
後來於一九八五年十一月,行政院才重行制訂公佈《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暨其施行細則》,及《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依施行細則第八條,「感訓處所由最高治安機關設置之。」【註五】,全台(包括離島)各職訓隊仍由警備總部執行與管理戒護。警備總部以軍事方式的強力管理,在各職訓隊都曾發生各種問題,但因嚴密封鎖消息而不為外界所知,偶有漏網新聞出現也語焉不詳,外界比較關注的是政治犯監獄動態,比方一九七○年二月泰源監獄發生的政治犯類革命暴動事件,不過,當感訓監獄關進「一清」份子之後,狀況頻傳,包括岩灣、泰源、東成三個管訓監獄都有非常震撼的狀況。
行政院公布施行《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的兩年後,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前述三個感訓監獄先後發生疑似有串聯嫌疑的暴動事件,其中以岩灣的規模最大。首先是有一名「一清」分子陳進灝(中壢黑社會著名分子)在泰源監獄離奇死亡,引起泰源、岩灣的被囚者騷動,繼而有數名岩灣被囚者因不滿管教及管訓期不明展開絕食,警備總部勸服不遂而採取強勢處理,致聲援絕食者增多,幾天後,警備總部便以暴力對付,數百名被囚者於是群起抗議而演變成激烈暴動,另兩個感訓監獄獲得風聲也跟著響應。
起初,警備總部調動保安第一總部鎮壓,泰源、東成兩處先平息,但岩灣人數較多,且暴動規模更大,因此向國防部請求支援,國防部將支援行動定名為「一一二六專案」,調派陸軍空降獨立旅一個連、憲兵特勤隊、海軍陸戰隊等以實彈鎮壓,有多名被囚者遭射殺死亡(實際人數不詳),才迅速把持續一週的暴動平息下來。
這次暴動總共逮捕了約八十名首謀分子,警備總部用直升機分批送往綠島,關在「自強山莊」,剛安頓不久,卻因部分被囚者遭受酷刑,結果再度引發暴動,綠島地區警備指揮部(簡稱綠指部)憲兵連開槍鎮壓,造成八名死亡(一說二十多名中彈,「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表聲明指出八死三傷)。另外,在此之前的一九七五年,警備總部職業訓導第三總隊管理的小琉球少年輔育分院,發生院生利用王爺公做醮晚上集體逃亡事件,總隊長下令駐島陸戰隊守備連開火鎮壓,死傷慘重(實際人數同樣不詳)。【註六】
警備總部其他方面出的紕漏其實也不少,如它的軍法處貪污事件頻傳,保安司令部時期的軍法處長包啟黃,貪汙瀆職得很厲害,升任國防部軍法局長後被舉發,最後遭到槍決。又如一九九○年造成中國偷渡犯大量死亡事件,當年七、八月間,先後有中國閩平漁五五四○號、五二○二號兩艘漁船,分別偷渡七十六名、五十名的中國人來台,被我方海軍截獲交警備總部處理,警備總部都用原船將他們遣返,結果,警備總部將五五四○號偷渡犯關在船艙並封死艙門,造成二十五名窒息死亡;五二○二號雖未封艙,但該船在遣返途中故意衝撞護送軍艦而斷成兩截沉沒,有二十一人未被尋獲。這兩次事故引起台、中極大的震撼與爭議,經過漫長的協議,雙方的紅十字會才同意簽署《金門協定》,做為保證雙方人員移交的安全。
對付台灣民間的政治活動,警備總部則既魯莽又充滿計謀,一九七九年人權日美麗島事件就是精心設計「請君入甕」的顯例,黨外人士被一次又一次的刺激而升高抗爭,然後在先鎮後暴下遭一網打盡,由幕後部署黑衣人、理平頭青年施暴及破壞事件現場公共設施都成了嫁禍罪證。在此事件前後的多場抗議行動中,衝到第一線喊衝喊打、丟石頭以刺激單純群眾跟隨,不少是來歷不明的可疑分子,也都是經常遭到質疑的對象。
最後再舉一例作為本文結尾。即將解除戒嚴前的一九八六年,民進黨正式成立,所謂的民進黨海外代表團及許信良等先後宣布年底要闖關返台,警備總部事先就進行了一項「吉祥十一號」演習,下令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對各警備分區警察局、憲兵隊預做部署,並實施無預警的狀況測試。後來演變成「桃園機場事件」,警備總部稱之為「衛法特案」。
民進黨海外代表團無法入境,前往接機的民眾不多,但與警方發生衝突僵持近九小時後結束;十一月底傳聞許信良返台那天,前往機場民眾達數千人,警備總部當天動用了軍方直升機投擲傳單及 V-150 裝甲運兵車巡邏,並由憲警以消防車向群眾噴射紅色水柱,終致造成重大衝突,國防部作戰參謀次長室事後在參謀會議即檢討警備總部作法不當。筆者這段敘述省略了事件過程,重點是要呈現警備總部在解嚴前夕仍恣意妄為的作風。
【註一】監察院蔡崇義委員、范巽綠委員的調查報告,https://cybsbox.cy.gov.tw/CYBSBoxSSL/edoc/download/59811
【註二】《雷震回憶錄——「我的母親」續篇》,引用版本:《美國論壇報》出版,香港是由「藝文圖書公司」發行,出版日期不詳。雷震在結語標記的日期:一九七七、九、四。
【註三】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自立早報》「劉子英的『辯誣』」、「看劉子英親筆所寫如何被用作雷案的工具:一九六○雷震案後援會聲明」。
【註四】周婉窈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在臉書上發表的長文,題目是〈你真的要知道:國安局如何「協助」賴澤涵、馬若孟、魏萼撰寫二二八英文專書〉,網路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chou.wanyao/posts/10218267978285672
【註五】《台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是於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制定公布,到了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九日才制定《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予以取代。至一九九二年七月十四日為了配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才又重新修正為《檢肅流氓條例》。
【註六】部分資料參考、引述自〈後備憲兵論壇〉論壇主題「警總——職業訓導處」,網址:https://www.rocmp.org/mp.rocmp.org/kind/lagger/。至於少年部分,新竹少年監獄也曾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間發生大規模暴動,不過,那跟警備總部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