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逮捕 民團聯合聲援「港版美麗島事件」提三大訴求

「國際民主陣營立即行動!—回應港版美麗島事件」。圖/聲援團體聯合聲明。

昨(6)日,香港民主派人士五十多人全數遭到警察拘捕,原因為民主派人士於去年提出以的「35+公民投票初選計劃」視為顛覆國家政權罪;另外,香港警察甚至強制香港各媒體 7 日內「交出文件令」。此事件引起台灣朝野一致的聲援。

前情提要:參加選舉成為逮捕理由?香港警方今日拘捕五十多名民主派人士

今(7)日,台灣的民間團體,包含:香港邊城青年、台灣人權促進會、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公民陣線、台灣香港協會、華人民主書院、臺灣青年民主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對昨日香港遭遇共同提出​「國際民主陣營立即行動!—回應港版美麗島事件」聲明,主要要求:中國與香港廢除港版國安法、歐盟與歐洲議會應暫停並重新審視歐中投資協議、台灣政府應制定「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

台灣民間團體聲明「國際民主陣營立即行動!—回應港版美麗島事件」如下:

昨日(1 月 6 號),中國對香港展開史無前例的大逮捕,猶如戒嚴時期台灣所經歷的美麗島事件,香港民主抗爭陣營的領頭人物幾乎遭逮捕殆盡。自清晨開始,千名香港警力,以香港國安法之名,登門搜捕去年 7 月「35+ 民主派立法會初選」的參與者,一共 53 人;警方亦搜查民調機構「香港民意研究所」總部,並依法庭「交出文件令」,要求《立場新聞》、《獨立媒體》、《蘋果日報》、《壹傳媒》等媒體於 7 日內交出相關資料。被捕人士包括美籍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其所任職的「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同時遭警方搜查。

​​中國無視國際譴責,以「法律閃電戰」鎮壓香港的反對力量,禁絕本土公民社會的對外聯繫。自國安法實施以來,已有多達 93 人被捕,以及多人遭起訴,包含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唐英傑,「學生動源」成員鍾翰林等人、抗爭者馬俊文、《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南華早報》更指出,有 30 多名海外港人遭國安法通緝,成為「流亡黑名單」,香港本地政界與各業別皆有組織迫於政治壓力而宣布解散。

​​在可預見的未來,頻繁的政治清算、鎮壓將成為新的常態,勢必有更多港人遭迫害、逮捕,或選擇流亡。香港國安法定義不明確,控罪範圍無所不包,戳破了香港「法治」的虛假外衣,並根本地剝奪人身自由、表意自由、集會結社自由、選舉與被選舉權、正當法律程序等基本人權,令港人陷入極危險的境地。再加上武漢肺炎疫情肆虐,導致抗爭趨緩,各國封鎖邊境,港人猶如受困的人質,任由中國宰割。​​

即便近年來中國深陷貿易、科技戰困境,香港反送中運動也掀起國際抗中浪潮;先後出現多個支持香港民主,與針對中國人權侵害現況的法案與政策,進而挫敗了中國威權擴張的野心。然而,近期美國正值政權交接期,新任的民主黨政府對中態度尚未明朗;歐盟委員會更與中國簽下「雙邊投資協定」,表示將促進通訊、雲端服務、生物醫療、交通等產業的雙邊投資。民主國家陣營撐港抗中的態勢,彷彿要出現裂解的危機。​​

正因為國際社會的鬆懈,為中國鎮壓香港提供了絕佳機會。中國對香港政治局勢發展逐步拿回主導權,步步收緊自由空間,警隊濫權情形加劇,政治抓捕不留餘地。此時此刻,中國正透過消滅香港的反抗力量來扭轉全球抗中的態勢,我們需要持續關注香港,聯合國際社會立即行動,制止中國。​​

因此,我們提出以下三項訴求:​​

  • 一、中國政府與香港政府應立即廢除國安法,並釋放所有因國安法入罪之人士 ​。2015 年 7 月 9 日,「709 大抓捕」中,上百位中國維權律師與民權人士遭抓捕、失聯;在今日香港,中共同樣大規模逮捕民主派人士,藉此對社會施殺雞儆猴之效。如此將「人」作為恐怖統治之對象的行徑令人不恥。​​在人權表現上劣跡斑斑的中國、香港政府,應當立刻懸崖勒馬,廢除國安法或其他違反現代法治國原則的法律迫害工具,並釋放所有因此被抓捕的本地公民及外籍人士。​​
  • 二、歐盟與歐洲議會應暫停並重新審視歐中投資協議,正視香港國安法對歐中投資與貿易造成的風險與負面影響​​。縱然歐盟表示,歐中投資協議將遵照歐盟高峰會去年 10 月通過的決議,強調歐洲各國十分擔憂香港的人權狀況;協議也將嚴格貫徹歐盟標準的勞動標準,回應新疆的強迫勞動情況。然而,在協議中未見對香港國安法的明確回應,也未直面國安法之下近乎瘋狂的逮捕與鎮壓。香港局勢發展已經證明,若缺乏國際的強烈施壓,中國只會持續升高對香港民主與自由之箝制。即便如此,歐盟卻仍堅持與中國進行經濟往來,罔顧其歷來強調的人權價值。​​當歐盟輕易簽下協議,無異於變相鼓勵中國即便持續侵害人權,都無損於其外交與經貿易利益。對此,我們呼籲,歐盟應再次審慎考量此貿易合作,並且,歐洲議會應暫停歐中投資協議,重新審視協議內容,待中國實際改善人權狀況,並落實香港自治承諾,再納入必須的人權條款,確保雙邊政府在獲利的同時,能真正保障人權。​
  • 三、台灣政府應制定「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以明確法制逐步升級援港政策​​台灣撐港,責無旁貸。我們與香港共同抗中,在地理上還是最親近香港的民主國家。即便台灣民間與政府早已開始運作港人庇護措施,然而,面對香港局勢急速惡化,與不穩定的疫情因素,台灣政府必須更積極建置資源,發展完備機制,並促使行政部門儲備量能,因應邊境解封後的大量的緊急需求。除此之外更應考慮加入國際盟友對中的制裁行動。​​目前,除了美國政府在去年 7 月宣布取消香港特殊待遇,發動多項對港制裁,並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禁止侵害人權的中共官員入境之外,歐盟也在去年底通過「歐洲聯盟人權和民主行動計畫」(EU Action Plan on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預計對中共人權迫害者進一步提出制裁。此時的台灣,更應該跟上國際盟友的腳步,建立屬於台灣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蔡英文總統在去年 5 月曾經提出,若香港局勢持續惡化,不排除動用《港澳條例》第 60 條,令條例部分或全部停止適用;然而,在香港局勢逐漸劣化的此刻,台灣對香港人的支持及援助就更為關鍵。因此,台灣的公民團體與港人組織將聯合提出《港澳條例》第六十條之一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修法草案,規範行政院每年針對香港情勢提出評估報告,並依此擬定因應對策,以明文制度,逐步強化台灣的援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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