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憲?誰來執行?台灣制憲聽證會的攻防

辜寬敏代理人林宜正發言,圖/辜寬敏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聽證會 直播截圖。

獨派大老辜寬敏領銜發起名為「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公投案(以下稱為台灣制憲),對此,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選會)於今 (14) 日舉辦台灣制憲聽證會,邀請領銜人與中選會各自的專家學者釐清台灣制憲。

台灣制憲聽證會中,從領銜人與中選會派出的專家學者的對話中,可以得知:雙方最大的共識是認同「台灣要有新憲法」,但主要關注三個問題,分別為「本案是否屬於重大政策之創制?」、「本案是否合於公投法第 2 條第 2 項項首所聲稱是憲法規定下之公投案?」和「本案提案內容是否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 。

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代表領銜人辜寬敏首先提到透過制憲讓台灣人民決定自己的生活,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姚孟昌強調總統相關單位推動憲法變革的時候,需要符合台灣兩千三百萬人,以及未來世代需要,來提升台灣整體競爭力,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王美琇更表示這次制憲可以視為台灣的啟蒙運動。在雙方邀請的專家學者對此公投案不斷討論的狀態下,陳信安與林佳和的說法更能明顯表現雙方攻防立論點的不同。

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信安
圖/ 辜寬敏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聽證會 直播截圖

這場聽證會的代表之一陳信安教授表示,對此公投案中首先認為制新憲應該就是拋棄舊憲法,對於新憲法要在現行法律下執行有所疑慮,再者對公投案「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中關於制定新憲法是否有總統「職權」範圍,以及明確的「推動」概念為何表示疑惑,另外對姚孟昌憲政變革的中的「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中關於制定新憲法是否有總統「職權」範圍,以及明確的「推動」概念為何表示疑惑,另外對姚孟昌所說的憲政變革前例,陳信安認為之前的時空脈絡中只能說是推動憲法的修正,而不能說是憲法的重新制定。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林佳和
圖/ 辜寬敏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聽證會 直播截圖

聽證會的代表之一林佳和副教授表示,他先提出一些前提認識:第一,他主張公投並不侷限於法律行為,公投創制就是最典型的政治行為,第二,公投除了禁止明確違憲事項,其餘應盡量容許,包含人民直接民主,第三,憲法明定公投事項,第四,林佳和以「 2018 東奧正名公投」為例,說明中選會能可以讓東奧正名通過,那麼此次制憲應是要與前案平等。接著林佳和對於三個問題提出他的看法,此公投案無涉法律行為,而是政治行為,而且總統說的修憲並非此公投提的「制憲」,此案與憲法保留也沒關係,且縱使它是統治行為,也不能排除人民直接意志,最後也提到此案也有督促政府效果是屬於政策創制的特徵。

00:03 ~ 05:14 陳信安副教授發言
05:16 ~ 10:58 吳明孝助理教授發言
11:00 ~ 16:29 林佳和副教授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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