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立法院審議「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欲解決國家重點領域產業人才培育問題,於大學設置由產業與國發基金共同出資之獨立研究學院。本條例草案公開後,已有諸多團體提出質疑,包括架空大學法等十三項法律、研究學院院長獨大、師生權益缺失、校園資源與人才掠奪、監督機制失能等各項問題。
為避免產學合作的美意成為高教被企業財團綁架的開端,阻止校園民主與大學治理結構遭破壞,經濟民主連合、臺灣學生聯合會與二十餘個連署團體於昨(2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產學條例的十大缺失,並列出產學條例的主要推手——清大校長賀陳弘——的惡行惡狀,呼籲立法院「暫緩審查產學條例」並召開公聽會,教育部應「補辦三方聽證」,以及要求「台北政經學院停止運作和招生」。
訴求一、百年大計將毀於一旦,立法院應暫緩審查
民團說明,本條例排除〈大學法〉等十三項法律適用,教師聘用可跳過校內三級三審程序,研究學院運作幾乎不受校務會議監管。條例通過後,將在至少八至十二年內嚴重影響大學校園中的招生、教師聘用、產學關係、校務運作機制,並產生包括技術外流、院長獨裁、校園資源與人才掠奪及監督機制失能等各項問題。
他們呼籲,在立法與行政部門完成補辦公聽會、聽證會解決上述問題之前,立法院應暫緩條例的審查。幾個月以來,做為大學主體的教師與學生,皆未曾有機會與立法院和教育部討論程序面與實際面的諸多問題。在各項問題獲得解決之前,絕不能貿然通過本條例。
訴求二、抗議教育部偏聽,補辦師生產業三方聽證
本條例於教育部草擬時,蘇貞昌院長曾提醒教育部應廣納各界意見,主事者雖聲稱曾召開多場會議,但至今未曾與教師團體、學生團體溝通,教育部顯然偏聽大學行政主管與特定人士意見。本法案涉及範圍從師生基本權益、學院自理招生、學位授予、人員聘任,乃至對大學資源的排擠與人才的掠奪,豈能忽略作為大學主體的教師與學生團體之意見?
民團要求,立法院補辦的公聽會與教育部補辦聽證會應廣邀學生、教師、產業三方代表及民間團體。我們同意可以不拘泥於公聽會、聽證會的名稱,但最起碼必須做到廣邀各界、實質回應、有效溝通而非徒具形式的過水。
他們還強調,會議時間應予與會者充分表達意見,教育部應就與會者之意見或疑問作出實質回應;如不及現場回應,應於一週內公開書面回應。並且,會議應全程直播,會議記錄與書面回應或補充意見亦應公開上網。會議紀錄作成後,應先讓立法院各委員有消化、反應、提出相應修正條文之時間,待各界指出的問題均獲致解決方案後,再進行後續黨團協商與院會審查。
訴求三:抗議清大賀陳弘偷跑,台北政經學院停招
行政院於去(2020)年 11 月 26 日才通過教育部擬具的草案,至今尚未完成立法,但清華大學先後在去年 12 月 17 日校發會、今(2021)年 1 月 5 日的校務會議中,通過了「半導體學院創新實驗計畫書」。在法案尚未通過的前提下「超前審議」。清大校務會議決議僅以「通過,前提為依政府通過之法規辦理計畫書必要之修正」,形同以資訊落差欺瞞校務會議「空白授權」,更擺明了身兼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的清大校長賀陳弘,就是將本條例草案導向校長、院長獨大,監督機制形同虛設,漠視大學師生權益的暗黑勢力。
事實上,清華大學在去年 5 月接受寶佳集團捐贈 30 億元,成立自備董事會的校中校「台北政經學院」,若非寶佳集團賄賂勞動基金官員一案引發軒然大波,大眾根本無從知曉國立頂大交換利益的對象是如此惡質的資本集團。寶佳學院的受挫,加上此次賀陳弘又在立法院尚未審議通過前,明目張膽地在校內「超前審議」、「空白授權」,種種跡象都指向清大校長賀陳弘在經歷連任一票險勝、合校陽明計畫失敗、出售學院名器受挫之後,欲在今年六月卸任前以產學條例孤注一擲。我們在此呼籲,清大台北政經學院應即刻停招,校務會議應撤回偷跑的空白授權,以及敗壞高等教育的清大校長賀陳弘應下台負責。
參考資料:
經濟民主連合與台學聯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