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健保制度保障了所有台灣人民的就醫權利,並且在就醫的過程中,蒐集患者的醫療資訊,統整為健保資料庫。健保資料庫的資料完整度獨步全球,學術界即可使用該資料庫進行學術研究,推動台灣的科學與醫療的發展。但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公民團體擔憂,醫療個資未經當事人同意就遭取用,宛如強迫人民參與科學研究,因而向憲法法庭聲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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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資料庫案爭議性高 大法官恐怕傷透腦筋
憲法法庭於 4 月 26 日召開言詞辯論,除了邀請行政機關代表以及台灣人權促進會等進行辯論外,亦邀請專家學者到場提供意見。辯論完畢後,預期 7 月上旬宣判,沒想到憲法法庭 7 月 14 日突然公告,依據憲法訴訟法第 26 條第 2 項規定,延長兩個月始宣判。
憲法法庭新聞稿中並未詳述延期理由,或許是因為承審案件多,大法官們來不及完成判決內容,也可能是本件爭議性高,不容易達成共識。
依據現行憲法訴訟法第 30 條規定,每一個案件若要宣判,判決內容與理由必須有十位以上大法官參與討論(現有法官總額三分之二),並且獲得八位大法官同意(現有法官總額過半數)始可判決。考量健保資料庫案,牽涉學術研究與隱私權保障,兩者均屬重要權益,恐怕讓大法官傷透腦筋,一時難以形成共識。
林靜儀:健保有公益面向 台權會強調:隱私權不該被出賣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與部分醫界、法律界專家主張,全民健保不是只有「個人權利」的面向,還存在促進「群體健康」的義務。醫療進步在於每個人提供的資訊作為公眾利益,透過分析、整理、比對數據進行研究,造福台灣甚至全球醫療重大進步。
林靜儀曾在推特上表示,台灣健保制度是強制納保,根本精神是健保體系是共同承擔健康風險與責任,健保財源也不是只有個人繳交的保費,還有雇主提撥費用、國家公衛預算、菸稅等。因此,林靜儀認為,健保資料不是個人財產,更不用說使用資料前早已去識別化,沒有可以辨識的個資。
但是,台權會指出,蒐集健保資料的原始目的是用於「核對給付」,並非藉此強迫人民將資料提供給第三方作為研究對象。台權會說明,他們不是反對以健保資料做研究,只是建議以完善法制,尊重民眾同意權。
台權會強調,個人資料不是財產,是個人身體的延伸,如果民眾不願意提供個人資料用以學術研究,在現行制度下,民眾只能被迫放棄使用健保資源,已經違背健保設置本意,變相逼迫民眾在隱私權與就醫權之間二擇一。
台權會認為目前健保資料庫只有做到「假名化」,並沒有達成「去識別化」的要求。台權會說明,健保資料庫允許研究者申請串聯衛福部與其他機關持有的資料,保留以「個人」為單位的欄位。但台灣個資法未區分假名化、匿名化,空泛放行有串聯可能的資料。也就是說,研究者只要有心,透過交互比對與串連各機關之資料,就可以還原病患身份,無法保障病患隱私。
憲法法庭已於 4 月 26 日針對健保資料庫釋憲案,進行公開言詞辯論。並於 7 月 14 日宣布延長兩個月進行評議,另行擇期公布宣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