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企巨人海航倒地 負債7500億人民幣破產重整

海航集團,因無法清償到期債務,遭相關債權人向法院聲請進行破產重整程序(圖/Anna Zvereva/CC BY-SA 2.0)

地方政府所有國企、全中國前四大航空企業的海航集團,因無法清償到期債務,遭相關債權人向法院聲請進行破產重整程序,1 月 29 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公告,海航集團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海航集團之所以會陷入重整困境,主要與其海外過度投資與併購有關,一度也曾引發是否涉及不法的疑慮。據悉海航集團負債金額,截至 2019 年底一度超過 7,500 億人民幣,不過該集團聲明,海航集團航空本業正常營運不受影響。

海航集團前身是 1998 年成立的海南航空控股有限公司,為一家具有地方政府官方背景的國有企業,同時也是海南省最具代表性企業,集團本體海南航空為中國四大航空公司之 10 ~ 20 多年來迅速擴張,在海外大肆併購企業,業務範圍除航空本業也延伸到物流、不動產酒店經營,甚至積極跨足金融事業,全盛時期曾擠身全球前五百大企業中前 200 名(170)。

2017 年中國政府開始收縮本國企業海外投資的融資力道。2018 年中海航集團前執行長王健在法國離奇死亡後,集團債務問題陸續曝光,海航集團資產負債率一度高達七成以上,陷入資金流動性危機,唯有透過不斷地拋售金融、不動產等非航空本業和資產以期自救。2020 年全球爆發疫情,導致航空業務急遽縮減,營運前景與資金流動風險更形惡化,最終海南省政府於 2 月強行進駐接管,依然無法挽救海航集團的倒債危機。

公司破產重整破產清算不同,公司因財務困難,瀕臨暫停營業或有停業或破產之虞,但仍有重組經營存續之可能時,可以藉由向法院聲請公司重整程序,由債權人與債務人共同協商擬定重整計畫,管理資產、解決債務等讓公司重生回到正常營運的軌道,以實現公司與債權人共贏的制度。相反的,公司破產清算的最終目標則是分配公司剩餘價值,完全退出市場。雖然兩者相當類似,目的都是解除公司的債務清償責任,但公司一旦進行破產清算宣告後,必須面臨員工解雇與公司解散。大型集團企業的公司破產,對於各國政府而言,對於社會經濟的影響非同小可。

中國國家開發銀行等銀行曾聯貸 8,000 億人民幣給海航集團以稀釋高額放貸風險(圖/S1951023/CC BY-SA 4.0)

海航集團的債務問題,不單只是個別企業的債務危機。2017 年在官方暗助之下,中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中國銀行聯貸 8,000 億人民幣給海航集團以稀釋高額放貸風險。但在中國這種金融體系風險監管制度缺乏的國家,放貸金流盤根錯節複雜,國際各大信用評估機構一再示警,中國的金融放貸風險尤其是中小型地方銀行。其中,專門放貸給海航集團旗下子公司,由交通銀行與海南省政府轉投資的海南銀行,總資產幾乎與總負債相當,主要放貸額度再向金融同業借入。這樣危險的金融操作能夠支撐到什麼地步,就端賴中國經濟基本面的榮景表現能夠維持多久。

參考新聞:
2021/01/29 日経 海航集団、債権者が裁判所に再建型の倒産申し立て
2021/01/30 NHK 中国 航空大手傘下に持つ「海航グループ」 破産手続き申し立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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